1、1 关于对金融助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科技创新问题的探讨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深化改革开放、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国内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世界经济结构也正在进行着深刻调整,既有的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成本都在快速上升。这对中小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创新能力不足、低端分工地位等竞争力“短板”形成了严峻挑战,传统的主要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小企业的生存受到了严重威胁,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必须走金融资本与 创新产业资本的有效对接之路。 一、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实施。近年来,政府及
2、相关职能部门从财政、税收 、融资、服务等方面纷纷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对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加快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改制上市的扶持政策逐步健全。随着我国创业板相关规则的出台,各地区掀起了中小企业上市热潮,各地方政府结合地区实情,出台了诸多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举措。目前,全国各省均明确了负责引导企业上市的相关职能部门,逐步完善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的联动工作机制,如深圳市设立了由 36 个市级单位组成的上市培育领导小组;江苏、湖南建立了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2 度,专门负责协调企业上市工作。部分省份将上市目标 责任考核予以制度化,如山东从 2008 年起,正式将企业
3、上市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下属市综合排名前 3 位、县综合排名前 5 位的给予奖励。许多地区建立了上市资源库,对中小企业上市进行分类指导和梯度培育,如湖北明确了上市后备企业遴选程序,并对上市后备企业加强动态管理; 2012 年,江苏提出每年将培育 200 300 家科技上市后备企业,到 2015 年形成 1000 家符合条件的科技上市后备企业。此外,各地方政府开始注重政策措施与现有法律法规的衔接,强调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加大对重点培育企业改制上市的资金资助,并对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税费实施减免或补助政策。 (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发展迅速。为实现创业投资与科技计划的有效对接 ,近
4、年来政府部门出台了若干政策措施,并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带动创业投资的发展,如 1999 年科技部成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07 年财政部、科技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08 年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2009 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2011 年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等。自 2006 年苏州工业园区首次成立国内创投引导基金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杭州等众多省 份和城市都相继设立创投引导基金,重点扶持初创期企业。与此同时,很多地3
5、 区都试图通过支持创投企业和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新渠道,如上海出台创投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创投机构设立风险救助资金,政府给予等额匹配,并对创投机构的损失给予补助;再如江苏规定依据出资规模对省内设立的创投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创投引导资金有效地将社会资金引入科技领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成长。 (三)债券融资支持政策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近年来,集合债券发行作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创新模式,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2007 年,深圳市针对支持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出台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组织发行实施细则,并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 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成功
6、发行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尽管中国银监会要求银行“一律停止对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一度制约了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运作。然而,为推动企业债券市场化发展, 2008 年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发行债券的类型、管理部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2009 年辽宁省大连市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此后,浙江、深圳市、江苏等相继开展了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有效地拓宽了各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四)银行信贷支持政策为科技创新提供保证。为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近年来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陆续出台了科技贷款
7、政策,如国家开发银行高新技术领域软贷款实施细则等。随4 着科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科技信贷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动产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联贷联保、供应链金融等应运而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度身定制”的金融服务。为推动中小企业股权、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开展,帮助企业盘活无形资产,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部分地区也出台了商标专 用权质押贷款规定,从制度方面为中小企业运用无形资产质押担保创造了条件。 2008 年,浙江会稽山绍兴酒业有限公司以“会稽山”驰名商标质押与绍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 8200 万元贷款合同。 2009 年山东省
8、工商局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签订 1000 亿元的股权质押融资授信。银行科技信贷产品的不断丰富,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信用担保支持政策逐渐完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加大贷款比例,是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其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中央及各地政府为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纷纷制定了相关支持政策。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 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从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支持政策、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08 年海南省规
9、定自 2009 年起三年内对省内担保公司给予政策性补贴,并对其合作银行给予奖励;安徽省规定各地区对省财政下拨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 6 比 4 的比例建立中小企业信5 用担保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2009 年江苏成立全国最大的省级再担保公司,为省内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功能服务,截止 2011 年底再担保公司为全省 300 多家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募集发 展资金 40 多亿元。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加大了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扶持力度,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 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尚处于起步阶段,每年有专利技术 2 万多项
10、,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 2.5 万多项,但其转化为产品并形成规模经济效应的仅为 10% 1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60% 80%的水平,而真正形成大规模产业化生产的还不到 3%。究其原因,像其他中小企业一样,融资难成为制约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瓶颈。 (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协同性不够。近年来国家 各部委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和要求对提高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现阶段无论在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还是金融战略中,科技金融只是作为配套条件涉及,并未被作为独立的战略组成内容正式纳入。当前,我国现有科技金融资源尚缺乏整体规划,政策协同性明显不够,合力难以发挥,
11、主要表现为:第一,财政性投入资金分散于多个部门,缺乏统筹集成;第二,政策脉络重叠冲突,缺乏融合贯通;第三,科技金融资源过度集中于局部区域,缺乏有效引导。转型升级形势下,金融支持的政策协同性较弱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的突出矛盾,在6 现有国家部委职能及其体系架构下,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工作需要各方统一认识,并在同一战略高度协调合作。 (二)促进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不完善。从我国金融资源运行现状来看,社会资本的流动性尚充裕,无论是资本市场、信贷资金还是债券发行、民间借贷,资金总量不存在问题,然而缺少的是将资金引入中小企业创新基地的有效机制。以创投为例,截止2010 年末,我
12、国备案的创投企业数量达到 632 家,总资产 1502.89亿元,累计投资了 5129 家企业。然而,到 2010 年,创投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投资金额占比为 58.41,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金额占比为 48.89,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金额占比仅为 31.44。因此,从投资金额看,创 投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金额占比较低。再以商业银行为例,在转型升级驱动下,尽管银行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已经做出很多成功的尝试,但是仍暴露出一些问题。首先,商业银行强调抵押、担保的经营模式与中小企业“轻资产、重技术”的客观状况存在冲突。其次,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规律不协调。中小企业
13、科技创新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融资需求,现有的金融产品无法迎合其资金要求,尤其表现在针对初创期和成长初期的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少。金融机制的不完善无法真正有效地将社会资金引入中小企业,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创 新发展。 (三)金融支持的社会中介服务不健全。中小企业创新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信用缺失。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由于信用认证的缺失,7 银行会要求企业提供变现能力强的足额信用风险缓释措施,这与中小企业可用于担保的有效资产少、科技创新风险大等特征存在矛盾。尤其是转型升级形势下以科技创新为中心的中小企业以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为主,而目前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和交易体系发展落后,权威的、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会
14、计师事务所相对较少,抑制了银行对中小企业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为落实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实施 方案,大多省市面向中小企业和投融资机构开通地方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然而由于平台开通时间较短,资源信息共享度明显不够。此外,我国许多省市尚未建立地方科技金融协会或联盟,不利于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建立畅通的联系机制。金融支持的中介服务不健全客观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必然制约其转型升级的发展进程。 三、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的路径选择。“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实现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黄金时期,创新驱动成为“十二五”发展的核心战略,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实施创新驱动经
15、济转型是我国创新战略的关键。然而,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离不开有效的金融支持。当前,我国应该结合具体国情,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 策协同,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健全社会中介服务,构建“政府引导、金融主导、中介服务”三位一体的金融支持路径,全力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8 (一)构建政府引导扶持平台。首先,增强政策协调职能。我国出台了许多有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扶持政策,但是仍未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金融政策协同性差。因此,政府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从提升科技金融政策效应的高度,协调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和措施,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将部分金融政策以法律形式颁布,确保政
16、策合力的有效发挥。针对目前众多金融政策出 自多个部门,财政投入资金缺乏统筹等问题,应该对金融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集成管理,均衡布局资源分布。同时,政府部门要改变过去“一刀切”的做法,针对不同行业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成长潜力高的中小企业予以政策倾斜,确保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和有效实施。其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鼓励中小企业用好天使基金、风险基金和私人股权基金的同时,积极实施财政政策,使其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通过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优势行业扶持资金、国家科技成果转 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及税费减免
17、等方式,鼓励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领先的中小企业的发展。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重视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无偿援助、偿还性资助、贴息贷款、风险补偿及事后补助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扶持力度,加快企业创新转型升级进程。第三,加强监督引导功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的科技金融产品,加大对9 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贷款投放比例,并做好直接融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其他融资服务;监督和引导各级担保机构积极创新 业务品种,开发更多符合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的保险产品,建立中小企业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保障机制。通过完善科技贷款奖励和风险
18、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对科技贷款风险补贴比例,激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并注重发挥财税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融资的杠杆支持作用。此外,在当前国内外银根收紧的大环境下,重视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构建出各种创业基金运作的金融产业法律框架,改进科技金融服务流程,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和辅导,充分发挥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 科技创新中小企业上市。 (二)建构多元化金融机构主导支持体系。一是调整和优化银行贷款结构。商业银行应该改变过去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信贷结构的“大小失衡”、“长短失衡”状况,增加中小企业信贷资金的比重,使大中小企业
19、信贷结构及中长期信贷水平保持平衡;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强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二是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的科技银行。科技银行主要为经营风险高的高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故在西方发达国家科技银行 经常被称为风险银行。目前,我国很多大中型城市都建立了“科技银行”、“科技之星”等专门为科技型10 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机构,然而其主要运营模式与现有商业银行基本类似,因此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我国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国情决定了银行贷款依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为此,应大力发展区
20、域性科技银行,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区域性科技金融体系和运作模式,尝试在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园区内试点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壮大。三是拓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融资 渠道。发展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帮助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及改制上市,制定更多的社会化融资方案。开展股权交易市场试点,争取更多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以及可转换债券,重点推动类似“企业集合债”的中小企业抱团直接融资模式。积极探索设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并通过发展离岸金融,与境外基金、外币基金、离岸基金合作,利用外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以及采用民间借贷、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多种融资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完善信用担保与再担保体系。近年来,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发展迅速,截至 2010 年底,全 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达 4718 家,筹资担保资金总额为 3915亿元,全年为 35 万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 1.58 万亿元。然而,总体来看,绝大部分基层担保机构自身注册资本金不足,担保功能弱,无法发挥应有的放大作用。因此,转型升级形势下我国应借鉴国内外担保公司的成功经验,加大担保机构的业务品种创新,开发更多符合科技创新企业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完善我国信用担保制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