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保障车辆租赁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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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保障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编 号: 郑东公开备【 2018】 21 号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八 年 六 月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9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 六 章 评标办法 .44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3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 综合执法局 委托,就 郑州市郑东新

2、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保障车辆租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简介 1.1 项目名称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保障车辆租赁项目 1.2 采购 编号 :郑东公开备【 2018】 21号 1.3 采购内容: 10 辆尼桑 皮卡 (纳瓦拉)及 20辆比亚迪 e5 450 电动汽车 车辆租赁 1.4 最高限价: 165.6 万元 1.5 租赁期限 : 1 年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3、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 包括本次 采购 内 容; 2.3 投标人须提供 2013年 1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类似 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原件); 2.4 信誉要求: 2.4.1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2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4、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4.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4 页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2.5 其他要求: 2.5.1 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同一

5、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注意事项 3.1 报名时间: 2018年 06 月 15 日 2018 年 06月 22 日 每天 9:00 12:00、 14:0017:00 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报名地点: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分公司 (郑州市金水东路 80 号绿地新都会 6号楼 1109 室); 3.3 报名时请携带 以下资料: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6、,下列资料应根据“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及社保证明 ; 2、有效的营业执照 ; 3、财务审计报告( 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类似业绩证明(合同);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查询信息; 备注: 1、 投标 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

7、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投标 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 人 有权拒绝其报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开标后,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5 页 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 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分公司 ( 郑州市 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 6 号楼 1109 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为 2018年 06月 15日 2018年 0

8、6月 22日每天 9:00 12:00、14:00 17:00 时 , 费用为 300 元 /本 , 售后不退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为 2018 年 07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地 点为: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分公司 会议室 ( 郑州市 金水东路 80号绿地新都会 6 号楼 1109 室) ;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

9、项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郑东新区熊儿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 金水东路 80 号绿地新都会 6号楼 1109 室 联系电话: 0371-65803280-806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06 月 15 日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6 页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龙大厦 7 楼 2 招标代理 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 80号绿地新都会 6 号楼 1109 室

10、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371-65803280 转 806 传真: 0371-65803296 电子邮件: 3 项目名称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保障车辆租赁项目 4 采购编号 郑东公开备【 2018】 21 号 5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 6 采购内容 10 辆尼桑 皮卡 (纳瓦拉)及 20 辆比亚迪 e5 450 电动汽车车辆租赁 7 租赁期限 1 年 8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 9 投标人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 (二)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7 页 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次采购 内容; 3. 投标人须提供 2013 年 1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类似 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原件);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 在被有关部

12、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 购 活 动 ; 【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5 其他要求: 5.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

13、社保证明;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接受澄清要求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三天内,将需要答疑的问题发传真并 E-mail 至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传真电话: 0371 65803280 邮 箱: )。 1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金额: 叁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者银行转账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8 页 交付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3日(

14、以到账时间为准) 单位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银行账号: 7391110182600060901 备注: 投标人汇款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 13 采购预算价 165.6 万 元 ;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 份,副本四份,电子版 U 盘一份 。 15 装订及包封要求 投标文件须采用胶装或其它不可拆分 的 装订方式 ,编制目录并插入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 U 盘分别包封,并在外包封处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 U盘”字样。 1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

15、定签字的地方签字、在规定盖章的地方盖章,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不得用签字章替代;盖章指盖单位公章,不得用投标专用章替代。 17 封套上写明 1、 投标单位名称: 2、 采购编号: 3、 项目投标文件 4、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5、 外包封处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 U盘”字样 1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分公司 会议室 ( 郑州市 金水东路 80 号绿地新都会 6号楼 1109 室) 1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18 年 07 月 05 日上午 09:00 整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递交投 标文件地点和递交投标

16、文件截止时间 注:当投标须知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9 页 正 文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 四 章中所述的服务。 2. 定义 2.1 招标人:前附表所述,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代理机构:依法受招标人委托代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 2.3 合格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

17、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2.4 中标人: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投标人:根据合同,拟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 10 页 第六章 评标办法 4

18、.2 除 4.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 招标文 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获得

19、招标文件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按前附表的要求送至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招标文件的 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7.2. 除相关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 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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