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所 办理内资 企业新版营业执照换发工作公告 尊敬的申请人: 为方便申请人,增加服务资源供给, 朝阳工商分局登记管辖内资企业,其营业执照记载日期在 2014 年 3 月 1 日至2015 年 9 月 28 之间,只申请 换发 加载统一 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的(无其他变更登记事项、备案登记事项申请), 自2016 年 3月 18日起请到朝阳分局 15个工商所就近办理( 点击此处获取各工商所地址 )。 2016 年 4 月 1 日起分局注册大厅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一、注意事项 上述企业属于以下 情形的,请到分局 4个 登记 服务站 换发: 1、企业经营范围中前置许可事项有效期到期需修改经营范围
2、的; 2、经营范围不含“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字样且企业名称中含有“投资”、“基金”、“财富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资产”、 “资本”、“控股”、“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字样的; 3、经营范围不含“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字样,企业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登记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产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经营项目的; 4、企业名称和主营项目中虽然不含有投资类用语,但已修改经营范围项下标注的。 二、需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 2、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3、登记证及统计登记证四种证照的 正副本原件 ;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如果您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查通过,您可 当天 领取 加载统一 社会信用 代码 的 营业执照。 其他注意事项: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遗失,企业应当在市级发行的报纸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工商部门提交公告报纸报样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遗失说明。 统计登记证遗失的,企业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无需刊登遗失公告。 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 如需要,可拨打登记注册科电话 51069126 或各工商所电
4、话咨询。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6 年 3 月 18 日 朝阳分局所属各工商所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商所 电话 地址 奥运村工商所 64915551 安慧里 1 区 11 号 大 屯工商所 84644537 惠新东街 8 号设计大厦 E 层 安贞工商所 64437366 西坝河西里 28号 (英特公寓 )3层 望京工商所 64728614 望京西园 103 号 崔各庄工商所 64321040 崔各庄乡政府东侧(南皋村) 酒仙桥工商所 64329430 驼房营路 3 号(将台派出所南) 左家庄工商所 64207507 西坝河西里 28号 (英特公寓 )4层 北京商务中心区工商所 58205533-525 建国路 93号万达广场 3号楼一层 团结湖工商所 85589309 团结湖北头条 9 号楼 六里屯工商 所 65069242 甜水园北里 1 号 高碑店工商所 85777231 康家园 25 号 双桥工商所 85708720 杨闸环岛东侧 200 米路南 双井工商所 87373176 松榆东里 37 号楼 华威工商所 87312145 双龙南里 212 楼 十八里店工商所 87310453 双龙南里 129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