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心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特制定学习制度如下: 一、学习时间 中心学习组必须保证每月一次(一天)集中的学习时间 ;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必须保证每季度有一次集中学习时间;机关干部、职工自学,原则上每天不少于 2 小时,每月不少于 3天的学习时间,且每年培训不少于 1 次。 二、学习内容与要求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法两条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手册。 2、 WTO及市场经济等理论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4、当代经济、政治、文化、法律、 科技、管理、历史、军事等方面的知识。 5、电子政务知识。 6、时事政治。
2、 7、领导科学、领导艺术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加强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一定要紧密联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来进行,一定要紧密联系认识和解决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来进行,一定要紧密联系自身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来进行,一定要紧密联系更好地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来进行。 三、学习方式 1、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 2、采取请领导、专家、学者讲授与走出去参观、考察学习和下基层调研相结合。 3、把书本 知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4、把鼓励函授、自考与选送到党校、干校培训相结合。 四、组成人员 党委中心组由党委成员、四大办公室主任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
3、任组长,党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和副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 2 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党政办公室主任和纪委副书记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上述工作。 中心组学习秘书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学习计划、学习专题的拟订,学习资料的编辑与教材的提供,授课专家学者的邀请,学习记录、学习用具的配备,以及有关 学习资料的整理与归档、集中学习时间与地点的安排、人员通知及签到考勤等工作。 五、具体要求 1、中心学习组成员必须自费订阅党报、党刊和有关业务报刊 2 份以上。 2、中心学习组成员年内必须自学指定的 1 2 本理论专著、学习一本与工作密切相
4、关的业务书籍,并作好不低于 10000 字的读书笔记。 3、每人每年必须运用所学理论,结合工作实际,写出两篇有事实、有思想、有深度、有措施的理论调研文章、工作研究文章、调查报告或经验总结文章。一季度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4、中心学习组成员要踊跃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专业知识培训,每人每年接受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达到 20 天以上。 5、全体干部要带头创建学习型家庭,以“重家教,以德立家;学法律,以法护家;用电脑,信息富家;读好书,文化兴家”为主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家庭学习氛围,提升家庭文明程度。注重家庭文化投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庭藏书达到 500册以上,其余干部达到 300册以上。 6、每年
5、年底,中心组要对全年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全乡通报。自查的重点是中心组组长、副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集中研讨的发言质量, 运用理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际成效和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情况。中心理论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惩扣现金 20 元,缺少一次学习记录或一篇心得体会、调研文章分别惩扣 20 元,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被县以上报、刊、台采用的每篇奖励 100元。 7、学习管理 :每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自学与集中研讨要有笔记。建立完整的学习台账,
6、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 3 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等,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 会议制度 一、严格参会人员。 凡通知应到会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代会,若确需代会也必须提前书面向党委书记、乡长报告,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请假,待批准后,方能允许。 二、严格会议时间和纪律。凡通知开会的时间(机关干部职工每周星期一早上九点和星期五中午十一点半为例会,不另行通知),所有参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原则上提前 10 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一次,除年终考核每次惩扣 30 元,迟到、早退一次惩扣 10元现金外,口头通报批评,无故缺席二次书面
7、通报批评,每迟到、早退 3 次为一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一次时 间为 15 分钟),不准在会议期间随意出入会场逛街、窜门、会客办私事、参与赌博,不准在会场东走西窜、交头接耳、打瞌睡、发议论,不准在会议期间用公款大吃大喝,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整为震动。严格会议质量:一是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尽量精减会议。二是每次会议突出主题,抓住重点,切实解决有关具体问题。三是会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领导讲话要言简意赅,富有针对性,做到少说套话、不说废话、不讲长话、空话,不能临时凑合,耽误时间。四是参会人员必须认真领会精神,作好会议笔记,搞好会议的传达贯彻。五是会后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会议 的贯彻落实。 4
8、党委民主集中制度 一、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书记对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班子成员协助书记工作并对分管的工作负责。书记要起好表率作用,班子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配合,鼓励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一班人”要在“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上为全乡各级班子起好带头作用。 二、乡党委支持乡人大、乡政府依法行使职权,但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应以单位名义及时向乡党委请示,遵照乡党委的意见按程序办理。对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实施法 纪立案调查或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应事先向乡党委主要领导报告。 三、凡属于乡人大、乡政府职责范围内
9、的工作,各领导机关(部门)应主动完成,日常工作应独立完成;属于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一般事项,应独立负责地完成,不得将一般性的工作事项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凡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分管领导应严格把关,并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案;对职责交叉的工作,有关领导应主动配合,协调解决。 四、乡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乡党委领导班子的团结,又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各个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及几套班子之间的团结,不做有损班 子团结的事,不讲有损班子团结的话。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提倡有话当面讲,有意见会上提;坚决反对当面不说背后说、会上不说会下说 5 的口是心
10、非的行为。 五、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班子成员应积极支持主要领导同志的工作,自觉接受主要领导同志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批评。 六、全乡各级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自觉维护团结和统一,进一步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长期扯皮,内耗严重,工作任 务完成不好,在干部职工中形象差的班子,要下决心予以调整直至改组。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党风
11、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为:乡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事业单位法人、各党支部书记。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划分:以年度为期限,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乡党委书记、乡长与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签 订目标责任书,对本人及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情况与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本人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各办公室负责人和支部书记与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本人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承担主要责任。 6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内容: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
12、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纪委的工作部署,制订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和教育活动。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履行职责的情况; 2、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情况; 3、完成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4、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 5、对本单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不正之风和热点问题,进行查纠和解决的情况; 6、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7、其它需
13、要报告的情况。 (二)程序和方法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乡党、政一把手每年要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向同级党组织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情况。各单位负责人要向乡纪委报告本人及本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情况。 2、每年报告一次。并于每年 12月 31 日前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 写出专题报告。 (三)具体要求 1、报告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单位及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包括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2、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 定追究责任。
14、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制度 7 检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半年、年终),检查考核的结果均归入廉政档案。干部职工个人考核档次分为优秀( 95 分以上)、达标( 85 分至 94 分)、基本达标( 80 分至 84 分)、不达标( 79 分以下)四个档次。 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督促为主,责任追究为辅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一般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诫免谈话;( 2)责令检查、限期改正;( 3)通报批评;( 4)停职检查;( 5)调离工作岗位;( 6)免除职务;( 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
1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以上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有责任追究。 1、无故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或不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情节严重的; 2、严重违犯党内五项监督制度,不按规定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3、对出现的问题或错误已受到警诫仍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 4、不采取教育、管理措施,失职渎职致使所属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影响较大的; 5、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在进行责任追究时,对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大的给予从重或加重处分;对责任追究能够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态度诚恳、主动纠正错误、挽回损失的
16、,从轻或免于处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应根据其职务、职权范围、违纪事实及情节,分为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一般领导责任。 五、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档案,全程记录乡干部廉洁自律及履行职责情况 对需归入廉政档案的考核结论、处罚、诫免、通报等有关材料应是有关机关的正式文件,并提供原件,归档前应经主管领导签批。对群众来信 8 来访反映本乡干部具体问题的摘录 ,经本人自律改正或组织诫免改正的,应及时撤销。 六、继续贯彻执行好党员领导干部“十不准” 1、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杜绝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2、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证券、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卡
17、)。对确实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上交乡纪委。 3、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各村、各单位和个人拉赞助、摊派及巧立名目等。 4、不准用公款变相报销或到各村、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不准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的宴请,以及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6、不准在双休日、 节假日期间到基层、单位公费吃喝玩乐或到风景名胜区旅游; 7、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私设帐户; 8、不准利用婚丧嫁娶及工作调动、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机会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9、不准参与经商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
18、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10、不准参加赌博等非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干部考勤考核请销 假制度 一、严格建立考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具体由党政办公室制定考勤、请销假记录簿,每天予以登记,并将情况载入乡考勤公示栏,每月结束后由乡纪委书记负责汇总,并监督每日出勤考核。若谁漏记、错记、少记,则由相关人员负责,并比照出勤考核惩扣。 每缺勤一次惩扣现金 30元,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 年终作为考评、考核、奖惩的依据。 9 二、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长离开工作地 1 天以上,必须向县委组织部请假, 5 天以上,必须向县委、县政府请假。 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人武部长离开工作地 1天以内必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
19、请假, 5 天以上,必须向 县委组织部请假, 10 天以上,向县委、政府请假(集体统一放假除外)。 三、乡干部、场站所干部职工请假 1天,由值班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批准, 5 天以内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批准, 10 天以上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批准。 四、村社干部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向联村干部和值班领导报告, 3 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或乡长批准, 5 天以上由党委、政府集体批准。 五、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待批准后才能执行,办公室考勤以假条为准,特殊情况超假需续假的,必须提前报 告,待批准后方可生效。“先斩后奏”的请假行为视为缺勤。 不假离岗的加倍处 理,并上报管干部门。 六、请假必须销假,不销假者视为无故缺勤。 七、公休假、事假、产假、丧假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每月出勤保证在 20天以上,事假控制在 2 天以内。 八、无故缺勤 1 天惩扣现金 30.00 元,年累计无故缺勤 15 天以上者,年终考核视为不称职,并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按月出勤天数(保证数 20 天)兑现除工资以外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