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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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 中国制造 2025(国发 2015 28 号)、 关于印发 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4 23 号)、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 2014 3001 号),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决定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思路 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 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

2、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追赶能效“领跑者”。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国家标准。 二、实施范围 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等情况,选择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先行先试,以后逐步扩展范围,形成覆盖钢铁、石化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 2 三、入围条件 申请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上一年度单位产品能耗达到 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2.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3.按照国 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3331),建立了能源

3、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7167)要求,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理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4.年能源消费量超过 1 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 5.近三年内 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依托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每年遴选一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可根据需要制定行业实施细则。

4、(一)企业申请和审核 3 按照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包括纸质版( A4 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入围条件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相关行业协会可推荐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并将申请报告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 (二)复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组织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开展复审,通过资料审查、

5、现场核验、同行评议、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出上一年度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经核实 满足入围条件的 企业为入围企业,其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 3-5 家企业为能效“领跑者”企业。 (三)公示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在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体对 入围企业和 能效“领跑者” 的 名录和单耗指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公告入围企业和 能效“领跑者” 的 名录及其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4 五、宣传激励 (一)加大支持力度 优先支持能效“领跑者”企业。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制造、节能改造项目,中

6、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支持 入围 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能效提升工作。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推荐中优先推荐入围企业 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入围企业融资需求。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能效“领跑者”的积极性。 (二)推动行业能效对标 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全国工业能效指南,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通过自身“纵向”对标与能效“领跑者”间“横向”对标相结合,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及时总结能效“领跑者”最佳节能实践,梳理发布 能效 “领跑者”企业在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开展重大节能工程等方面的

7、先进经验。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会、发布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树立标杆 , 推广先进经验,带动行业 能效水平 整体提升。 5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各行业协 会要积极动员本地区、本

8、行业企业参与能效“领跑者”,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第三方机构在能效“领跑者”审核、复审、宣传等各环节的作用。 (二)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指标的政策采信力度。把能效“领跑者”指标作为能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的重要参考。建立标准动态更新机制,根据行业能效“领跑者”能效提升情况,适时启动能耗限额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加强技术服务 推动建立支持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行业能效持续提升的技术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 节能监察、节能服务公司、节能装备制造企业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 为企业提供节能审计、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持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效率。推

9、动建立行业能效数据库和对6 标平台, 为 企业提供 能效对标分析、 信息咨询 、技术服务等方面的 技术 支持 。 附件: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7 附件 XX企业 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0XX年 X 月 8 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高耗能行业能效 “ 领跑 者”制度 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如实编写申请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申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1)企业基本信息表 ( 2)填写对应行业 能源使用情况详表: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附表 1-5) ( 3)企业能效分析报告 3、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排,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9 企业 基本信息表 一、

10、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邮编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企业类型 内资( 国有 集体 民营) 中外合资 港澳台 外商独资 二、企业能效指标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按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执行) 设计产能(请注明单位) 上一年度产量(请注明单位) 全年总能耗(万吨标煤) 全年总电耗(万千瓦时) 能效统计所参照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限额 国家标准 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请注明单位) 近三年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请注明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能效“领跑者”

11、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0 企业能效分析报告(格式)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申请能效“领跑者”的 相关 生产情况 二、工艺及技术水平 (一)主要工艺流程 (二)主要用能装备规模及其技术水平 (三)与国内外同类企业相比在能效方 面的突出做法 三、能源消耗情况及能效指标 (一)主要用能工序、用能装备的能源消耗情况 (二) 上一年度产能、产量、负荷率等开工情况 (三)能源消费构成及消费量 (四) 能源管理中心、余热余能利用等主要节能项目 (五)近三年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及其他能效指标 四、能效提升经验 (一)企业节能管理经验。介绍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绩效考核机制、节能诊断等相关工作情况。 (二)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经验。介绍企业应用的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采取的优化运行、优化原料燃料结构、开展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方面的节能措施。 (三)重大节能工 程。介绍企业实施的重大节能技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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