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防灾 2017工作总结和 2018 年工作要点 2017 年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认真落实 国家及 省委、省政府对抗震防灾工作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全省地震趋势和抗震防灾工作形势, 围绕全省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切实履行本部门抗震防灾管理职能,全面推进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领域的抗震防灾工作。 一、 2017 年 工作总结 (一 )继续 强化 建筑工程抗震防灾 管理。 一是 积极谋划全年任务目标。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防灾 2016 年工作总结和 2017年工作要点 (吉建抗 2017 2 号 ),确定了全年 重点工作任务 。 二是 继续抓好超限
2、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工作 。严把超限工程审查关,组织 超限委 专家对有关超限工程进行严格审查,有效提高 了 超限工程的抗震设计水平。2017 年我厅 对 25 项超限工程进行了抗震审查。 三是 召开了 2017 年全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会议。2017 年 4 月 11 日,我 厅 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会议。全省各地区及扩权强县、高烈度设防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会议。会上布置了我省 2017 年 抗震防灾重点工作;并对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征求了意见;按照年2 初下发的调研提纲的要求,各地区对开展的农村 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调研情况进行了汇报。 四是 下发指导性意见, 加强抗
3、震防灾管理 工作。 印 发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抗震防灾管理工作的 意见 ,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加强新建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管理工作,保障新建建筑抗震防灾性能;加强既有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管理工作,排查既有建筑抗震设防隐患;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防灾管理工作,保障市政公用设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落实的监管工作,保障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实施;加强农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的抗震设防管理,保障农村建筑抗震设防安全。 (二 )加强审批事 后监管, 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工作,促进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
4、设防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建设部 关于做好 2017 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我厅结合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开展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抽取了吉林市的 2 个超限项目,重点检查了 超限审查意见 在 施工图设计阶段落实的情况。经检查,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较为重视,能够及时申报履行超限审查程序,并把专家意3 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 ,但也存在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水平有待提 高,设计资料和审查意见不够完善的问题。我厅印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将检查情况向全省作了通报,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三)积极应对地震灾害, 赴震区开展现场调研。 2017 年 7
5、月 23 日和 2017 年 8 月 15 日,松原市宁江区先后发生 2 次 4 级以上地震(分别为 4.9 级和 4.5 级)。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震后我 厅 立即启动级应急响应,及时联络松原市建委了解震情。由于地震接连发生,为了解第一手震情资料,我厅 组织调研组赴松原震区实地调研 。 调研组现场踏察了震后房屋受损家庭,并听取了 当地关于震情和灾后重建情况的汇报。调研结果显示两次地震造成部分房屋不同程度受损,但没有发生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受灾群众情绪稳定 。到 2017 年底灾后重建已基本完成 。 (四) 完成了吉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终稿并正式 印 发。 因
6、2017 年建设部正式印发的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存在较大改动,为与国家规划保持一致,我 厅 对已完成终稿的吉林省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全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会上,4 向全省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征求了意见。 经 修改完成后,向全省正式印发。 (五) 迎接建设部勘察设计质量检查。 建设部于 2017 年 6 月 8 日至 11 日对我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了检查。我 厅 按照建设部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进行了迎检工作。此次检查共抽取了 10 个项目,其中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 2 项。从检查结果来看,超
7、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中并未发现违规情况,但在后续的施工设计中存在未将审查意见全部落实等问题。检查结束后,我 厅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起草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 强建筑 工程 勘察设 计质量 管理的 通知 (吉 建设 2017 9 号),就检查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对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调了相关质量要求、设计规定及审查内容。 (六)普及抗震防灾知识,提高抗震防灾法律意识,大力 开展抗震防灾宣传工作 。 一是积 极 开展了防灾减灾日相关工作,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2017 年防灾减灾
8、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建 抗 2017 4 号) , 督促各地区围绕 “ 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 的主题,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防灾演练等相关工作。 要求各地区建设主5 管部 门 直接 面向社会公众 大力 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活动 , 同时 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防灾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 二是编辑 了 吉林省防震减灾避险手册 , 于 2017 年5 月 12 日向 全省 建设系统 免费发放,向基层普及防灾自救知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编印了抗震防灾法律法规文件选
9、编,作为工具书向全省各级抗震主管部门发放, 提高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抗震防灾法律意识;重新编辑并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 震应急联络组通讯录,保障我省 建设系统 地震应急响应通讯畅通 。 (七)深入研究,开展抗震防灾调研工作。 一是 开展农村抗震设防管理调研工作。 下发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 ,对全省各地区下发调研提纲进行农村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调查,并抽取各地区 具有代表性的村落进行农村建筑抗震设防现状调查。对 我省农村民居的历史状况、存续现状进行摸底,了解我省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现状及当前推进工作遇到的困难,为下一步制定农村民居抗震
10、防灾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6 二是 开展 抗震防灾管理工作调研。 为 加强交流,学习先进省份抗震防灾工作经验,提高我省抗震防灾管理水平,我厅组织了吉林省调研组,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至 15 日赴河北、云南两省调研抗震防灾管理工作。两省的建设抗震防灾管理部门介绍了当地抗震防灾工作中的具体措施与先进经验,调研组还参观了隔震工程施工现场和隔震构件生产基地。 二、 2018 年工作要点 2018 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防灾工作将以国家抗震防灾总体思路为核心,围绕 住建 厅中心工作着重抓好新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同时开展面向新增抗震地区建筑抗震技术标准宣贯工作和抗震知识宣传 。 主要
11、做好以下工作 : 一 是 加强新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继续抓好 超限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继续严把超限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关。通过对超限工程的严格审查,使超限建筑既满足使用性能要求又达到抗震设防 要 求。 加强与国家超限委的联系交流,对有一定设计难度的超限工程,聘请高水平的全国超限委专家来我省参与审查,以进一步提高我省超限工程质量和超限工程设计审查水平。 二 是 进一步加强抗震防灾专家队伍建设。 建立吉林省地震应急评估专家队伍,选拔全省各地区优秀建筑结构专7 家进入吉林省震后房屋应急鉴定专家队,以加强我省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为灾后应 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 是 提升建筑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12、开展抗震设计技术和地震应急评估技术培训。聘请省内建筑工程抗震设计专家,主要面向新增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开展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培训,以提高新增抗震设防地区抗震设计水平;聘请有实际经验的地震应急评估专家对我省地震应急评估专家队伍开展技术培训,以提高应急评估技术水平。 四是 完善抗震防灾法制体系,起草吉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细则。目前我省的超限审查是按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来 执行,但随着国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要求,两部规定在具体措施细节上已不能满足实际操作的要求。 2018 年, 我厅拟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起草吉林省超限高
13、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细则,以进一步规范我省超限审批流程。 五是 简政放权,简化审批办理流程。为落实省政府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工作精神,我厅拟着手建立超限审批网上申报系统,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8 率,节省企业办事时间。同时重新梳理权力清单,实行属地管理,将适合由基层管理的事项下放到基层。 六是 结合“防灾减灾日” , 开展抗震知识宣传 及隐患排查 工作 ,督 促各地区加强抗震防灾工作 。 一是 督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借“防灾减灾日”的契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抗震防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建筑抗震知识普及工作。 二是要求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细致排查,扎实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 认真开展在建 重大建筑工程 、 城市防灾基础设施 、 供排水 、燃气 等市政公用行业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积极开展城市老旧房屋、农村房屋抗震性能安全排查和加固改造工作,“防患于未然” 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吉林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