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 行政管理岗位 面试应试者须知 一、应试者 应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上午 7:00 到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报到。 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面试纪律处理。应试者参加面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 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
2、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六、应试者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七、 面试满分 100 分,时间 为 20 分钟。 八、 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重复一遍。应试者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及时停止答题。 九 、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十 、 应试者违反面试纪律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面试结束后,当场集中宣布 面试 成绩 。 当日在河南省地税局外网公布考试总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