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村计生服务员考核办法 1、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计生工作例会,无故不参加一次或每次例会,扣 20 元。 2、村级报告单填写清楚、正确、完整,不漏缺项。并与街道计生台帐相一致。如在明查、暗访或年终考核时发现有差错,不完整,已婚育龄妇女在 400 人以上的村(陈家、大园畈、黄家、里宅、新周、下余、彭村、皂洞口)每项扣 10 元;已婚育龄妇女在 300 人以上(金畈、瓦灶头、中吴、夏家)每项扣 20 元;已婚育龄妇女在 300 人以下的村(雅园、下吴、缸窑、会桥、上华、横山、马鞍徐、石港塘、沈村)每项扣 3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排名的,扣 除 200 元考核奖。 3、计生公开栏要整洁、内容清楚
2、。变动不及时,发现一次未变动的扣除 10 元考核奖。 4、及时准确上报新婚、怀孕、出生、手术、死亡。有出生、新婚漏报、性别错报现象,每发现一项错误扣 50 元。 5、对结婚登记时已怀孕而隔月未上报的每例扣 5 元、产后、术后及生育全过程管理对象做到及时随访,对使用药具的对象做到按时发放,及时随访。生孕对象必须每月随访 1 次,发现一例未随访的,扣5 元考核奖。 6 及时掌握计划外怀孕对象,并引导做好补救措施。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在 400 人以上扣 100 元, 300 人以上扣 200 元,300 人以下扣 300 元。 10、人口学校、协会记录整洁齐全,每少记一次扣 10 元。 11、药具箱整洁,药品存放有效,每发现一次过期药品扣 10 元,花名册每少 1 人扣 5 元。 2 12、实事求是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现瞒报和弄虚作假的扣 200 元。 13、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及流动育龄妇女生孕信息掌握率达100%,每缺 1 项扣 2 元。 14、严格把好再生育审批程序关,再生育审批对象怀孕 3 个月以上报 批的每例扣 50 元 .特殊情况除外,不符合再生育审批条件上报审批每例扣 100 元。生育信息登记表确保无差错,每错一项扣 1 元。 15、国免每少一例扣 3 元 . 本办法执行时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