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海区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发不同行业(工种)职工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职工安全作业、按章操作的意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资金管理,提高工会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海区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南海区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技能竞赛”)是指由本区工会系统主办、承办或扶持,举办地在南海,且列入区总工会公布的年度竞赛项目的职工技能竞赛。 第三条 本办 法所称专项资金包括项目资金和参赛补助。项目资金是指因举办第二条所列竞赛项目而资助的资金,
2、主要用于竞赛方案制定、命题和组织实施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费、材料损耗费、裁判人员劳务费、选手奖金、宣传活动费等必要支出 , 不得用于竞赛主办、承办或扶持单位的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含加班、福利、奖金、补助等费用)支出。参赛补助是指对代表我区参加市级及以上工会主办竞赛项目的选手进行补助(含赛前培训、交通、餐费等所2 有费用)的支出。 第二章 管理责任与分工 第四条 区总工会是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 责审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决算; (二)负责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指导、检查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需要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条 资金管理小组是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
3、责: (一)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 (二)负责受理、审核资助项目、参赛费补助和奖励奖金对象,发放相关助资金; (三)负责开展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绩效评价工作; (四)委托资金管理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资助工作。 第六条 资金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经济工作科,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资助分类及标准 第七条 专项资金各类别资助标准如下: (一)项目资金,根据竞赛规模、类型、所需费用等,3 执行不同的资助标准: A级 竞赛 6万元、 B 级 竞赛 5万元、 C级 竞赛 4 万元、 D 级 竞赛 3 万。 其中,获奖选手奖金不得高于以下标准: 一类竞赛,个人奖:“技术状元”
4、2000 元 /人,“技术能手” 1000元 /人, “优秀选手” 800元 /人。团队奖: “一等奖” 3000 元 /队,“二等奖” 2000元 /队,“三等奖” 1000元 /队。 二类竞赛奖金标准不高于一类竞赛的 80%。 (二)参赛补助,根据竞赛级别,执行不同补助标准。 1、参加市级竞赛选手,一次性补助 500 元 /人。 2、参加省级竞赛选手,一次性补助 1000 元 /人。 3、参加全国级别竞赛选手,一次性补助 3000 元 /人。 第四章 资助条件及办理流程 第九条 项目资金申请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竞赛项目的比赛地点须设在南海区范围内,且入选南海区总工会公布的年度竞赛
5、计划; (二)根据年度竞赛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各项竞赛工作。 第十条 申请参赛补助的,参赛选手须经南海区总工会推荐报名。 第十一条 各项资金的申请流程: 4 (一) 项目资金。按照南海区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方案执行。 (二) 参赛补贴。由参赛选手在参赛前向资金管理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南海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补助申请表及南海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补助情况汇总表各一份; 2.技能竞赛报名资料; 3.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南海农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申请逾期提交材料的或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经告知逾期仍未补齐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资
6、金管理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资金、参赛补贴的受理、审核和发放。经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列入拟发名单,并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办理拨付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区总工会负责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对出现以下情形,将不予拨付或追回资助资金: (一)组织管理不善、管理混乱、营私舞弊、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 (二) 技术实施方案、竞赛试题和裁判人员未经审定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竞赛命题工作或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竞赛试题泄密的; (四)未按照竞赛规则和评判标准进行客观、公正评判,造成竞赛成绩失实的; (五) 未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发放补贴或
7、奖金; (六)未按规定和时间开展项目竞赛和上报项目绩效评价资料的; (七)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八 )若资助的项目资金大于项目决算实际费用,则超出部分按拨款渠道上缴。 第十四条 受资助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使用。对于发现受资助单位及个人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行为,除责令改正、依法追回专项资金外, 5年内不得申请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实行年度预算总控管理,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区总工会年度预算。 第 十六条 各镇(街道)总工会可参照本
8、办法设立本镇6 (街道)专项资金,并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管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 1 月起试行。 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 2018 年 3 月 6 日 7 附件 1 南海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手机: 参赛项目 名称 参赛项目 等级 国级( )省级( )市级( ) 参赛项目 地点 比赛时间 理论: 实操: 申请参赛补助金额 大写: 小写: 银行存折(卡)账号 银行存折(卡)户名 基层工会 审核意见 日期: 镇(街道)总工会及区直工委会审核意见 日期: 区总工会 审核意见 日期: 申请人签名: 填表日期: 8 附件 2 南海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补助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参赛选手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参赛项目 名称 参赛项目等级 银行存折(卡)户名及账号 参赛补助金额 金额合计 大写: 小写: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