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与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自行采购招标信息表 一、项目名称 修订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与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 二、项目背景 2009 年,我市印发实施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率先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推动建筑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但随着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平的提高和法规实施环境的变化,条例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我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 ,保障我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措 施的有效实施,现开展条例修订工作。同时,为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的管理,我局已开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
2、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并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现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工程内容 /服务内容 序号 工作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成果构成 一 修订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条例) 1 前期调研 1、制定调研计划,通过组织现场 研究大纲、评估阶段 走访等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估; 2、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探讨条例修订核心及难点问题; 3、根据 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分析我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 计划和方案 2 拟定文件 初稿阶段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 2、对条例进行初步修订,形成修订初稿及配套说明文件; 3、就修订工作向甲方提供法
3、律咨询服务。 形成条例修订初稿及配套说明文件 3 完善补充 阶段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 2、根据甲方的咨询和修改意见,对条例修订初稿及配套说明文件进行修改、调整; 3、协助甲方开展条例修订相关公众意见征求、专家评审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条例 (修订 稿 ) 二 修订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办法) 4 完善补充 阶段 根据市法制办工作安排和公众意见征集等情况,修订完善办法。 办法(修订稿) 四、投标条件 (一) 投标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 投标人单位在深
4、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 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场所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三) 投标人单位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四)投标人单位在近三年(自 2015年 1 月 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未受过市级(或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投标人单位近三年有就建筑废弃物处置(含减排、运输、受纳和综合利用等)管理工作向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经验(提供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投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七)在招
5、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 人不被接受;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定标方法 一次票决法。 六、投标报价 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30 万元 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七、投标资料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 1、附件 2)。 2.详细的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 3)。 3.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同类型项目案例证明文件或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相应案例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参加单位公章。专业顾问参与项目,且顾问需有完成政府
6、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案例介绍,需提供案例说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承诺函(参考附件 4)。 5.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提交的资料应加盖公章。 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参考附件 5)。 (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投标人单位还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公章。 ( 3)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4)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加盖公章。 (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三套,
7、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 A4 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法人公章。 八、提交投标资料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8 号设计大厦 506 室。 咨询电话:张 先生, 83788596。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废标条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定为废标: 1.投标人单位不满足近二年有就
8、建筑废弃物处置(含减排、运输、受纳和综合利用等)管理工作向行政机关(含下属机构、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经验; 2.报价文件无投标人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 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十、流标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次招标流标,需重新招标。 1.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2.
9、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截标时间 2018 年 4 月 4 日下午 18:00 十二、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十三、合同格式(附后) 合同编号 : 法 律 咨 询 合 同 法 律咨询项目 : 修订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与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 聘任方(甲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受聘方(乙方): 签订地点: 深圳市 本合同共 页(含封面) 特别提示 1、签约一方有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其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在 “乙方”项下 (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乙方。 2、本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封面、合同正文、附件,其中封面、附件是合同的组
10、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经双方盖章方为有效;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为可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在“”内划“”,不选择的项目在“”内划“”。 4、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 /”表示或注明“无”等字样。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为合同同类项列举的省略,当事人可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在“”项中作相应的增加或减少的调整。 6、关于封面的填写。封面显示的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法律咨询项目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等,供当事人在归档时甄别使用,其内容务必与合同
11、正文内容一致。其中的签订地点可能关系到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的受理机关,因此一般情况下应以甲方所在行政区域为准。 7、关于正文部分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是用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通讯和付款使用,因此所填内容务必确保能够切实使用。日后一旦发生争议,相关证据,如来往信函(包括电子邮件)、银行单据都以合 同约定为准。 甲方(聘任方)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住所地: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8 号设计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受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合同联系人电子邮
12、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均应诚实信用地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 第一条 法律咨询承办人选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 律师、 律师助理为 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甲方指派 作为联系人,协助乙方工作。双方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律师 乙方配合工作人员 甲方联系人 1.2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1.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由 1.1 条确定的承办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 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第二条 通知和文件往来 2.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_邮寄、电子邮件、当面送交 _(邮寄、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送达。 2.2 甲、乙双方通知和通讯地址见合同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