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认真 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 “ 四位一体 ” 的基本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将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纳入 我校 人才培养体系,特制定 桐城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
2、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 是我校学生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一门必修课程,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通过 “第二课堂成绩单”数据管理平台 参与活动可获得相应活动学分,毕业前累计获得 145 学时,计 3个学分,方准许毕业。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成绩单一并装入毕业学生档案。 第二条 “第二课堂”活动 是指由学校各级组织或认可的、在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验等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素质的文化艺术、精神文明建设、体育竞赛、志愿服务类、社2 会实践类 、创业实践类、科技普及与推广、科学研究、科技学术竞赛等活动。 第三条 教务处、校团委在 学生毕业当年第一学期学 结束时,统一对未
3、修满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班学生进行学分警告。学生在第 二 学期中,按照 “ 差多少补多少 ” 的原则,通过参加各类活动补修满相应学分。学生毕业时,未修满学分者,缓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 一 条 学校成立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任主任, 教务处 、学生处、校团委及各 系 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负责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 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 指导委员会下设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挂靠校团委。办公室负责 学 生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活动的统筹规划、指
4、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 各 系 成立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工作组,由 各系团总支书记 任组长, 各班 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 系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工作,内容主要为规划 系部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认定结果并在 系部 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 3 第 二 条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 查实,将依据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 三 条 如学生出现转专业、留级等学籍异动,相应审核工作由异动后 系部 负责 ,已取得的学分正常计算。 第三章
5、主要内容 第 一 条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课程内容,根据学校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 “ 四位一体 ”的教育模式精神,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菁英成长履历、文体素质拓展、技能培训认证。 1.“ 思想政治素养 ” 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参加主题活动等思想引 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 社会责任担当 ” 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 实践
6、实习能力 ” 模块主要记载参与 “ 三下乡 ” 社会实践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岗位见习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交流访学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 4.“ 创新创业能力 ” 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5.“ 菁英成长履历 ” 模块主要记载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 文体素质拓展 ” 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完成体质健康测试,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7.“ 技能培训认证 ” 模块主要记载参加各级各类技
7、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8.其他。 第四章 评定方式 第 一 条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成绩记录使用 网络数据管理 平台 进行认证管理。 第二条 各处室 、 系部 、 学生组织、 社团 通过 网络数据管理 平台 对 预 开展的素质拓展活动进行 线上 申报, 系部初审 通过后提交,再由校级终审,审核通过后,申报活动按 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及文体素养拓展 五类进行发布,学生登录系统即可报名参加活动,通过扫描签到参与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完结活动,并对参与者进行学分发放,校级终审并确认。活动申报时间须为活动开始举办前一周。 5 第 三 条 非毕业班学生
8、“ 第二课堂成绩单 ” 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每学年九月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班学生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须在 毕业 内修满 145 学时即 3学分,于毕业班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符 合毕业条件的,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盖章,成绩单装入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延期毕业。 第四条 社会工作、能力认证、校外竞赛成果类等 由 系部审核确认 ,校级管理者终审后认定 后在 数据管理 平台上记录学时。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由 系部 按年级予以分类保管、备查。 第五章 评分标准 第 一 条 学生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成绩采用 学时 换算
9、学分方式计量。 具体换算标准见附件 1。 第 二 条 学 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至少修满 145 学时即 3个学分 方可毕业,学 时构成为思想政治素养 40 学 时 、社会责任担当 40 学时 、实践实习能力 10学时 、创新创业能力 15学时 及文体素养拓展 40学时 。 第 三 条 各年级学生须完成相应 “ 第二课堂成绩单 ”积分方可参加学年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 6 第 六 章 附则 第 一 条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积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
10、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 二 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 由 系部 (部门)进行认定,上报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 四 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校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7 附件 1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试行) 一、项目定级标准 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 省级活动
11、是指由安徽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 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 市级活动是指 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 校 级活动认证; 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 二、集体项目积分认定标准 按贡献程度计量: 1贡献程度不区分,成员积分一致,如先进班级、合唱赛、 100米 接力赛等; 2贡献程度有差异,按照第一成员为积分 *100%,第二至第四成员为积分 *60%,第五及以后成员为积分 *40%,计算出的积分执行四舍五入。 三、积分换算学分标准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12、同一模块项目每 5 个学时,计相应模块 0.18 个学分,以此类推,累计积分换算结果;单模块不足 5学时部分,计量学分时按舍去处理;各模块积分独立计量、不交叉替代。 四、 “ 第二课堂成绩单 ” 项目积分标准 模块 项目 积分标准 备注 思想政治 素养 思想引领活动 主题团日活动 等思想引领类活动 参加成员每人每项可 积 2学时 ,组织活动者每次可积 2学时,一学期不超过 12 学时。 该模块,学生至少修满 40学时 。 思想引领类相关赛事 参加相关赛事 每次可积 2学时 ,获校级一 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 4学时 、 3 学时 、 2 学时 、 1 学时 ;获省级、国家级奖项,分
13、别增加 2 学时 、 4 学时 。 思想政治、形势政策、理念信念主题报告会、人文素质讲座等 每参加一次积 2 学时,最高积分 10 分。 培训 党、团校 学习 学习合格 者可 积 2 学时 ;省级、国家级 可增加 2学时 、 4学时 ; 被评为优秀加 2 学时分。 学生骨干培训 “青马工程”培训班 荣誉 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等 个人 荣誉 校、省级、国家级分别积 2学时 、 4 学时 、 6 学时 。 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 系 、校、省级、国家级分积 1学时 、 2 学时 、 4 学时 、 6 学时 。 社会责任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参加成员每人可积 2 学时,
14、组织活动者可积 2 学时,不重复积分。 该模块,学生至少修满 40学时。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赛事 参加赛事 获得 2 学时 ,获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 5 学时 、 3 学时 、2 学时 、 1学时 ;获省级、国9 家级奖项,分别增加 2 学时 、4 学时 分。 志愿者 志愿者注册 (含“启明心”志愿者协会,各地市志愿者组织,网络文明志愿者) 注册志愿者积 2 学时 志愿公益活动 参加 志愿公益活动,每次积 2学时 。 荣誉 校级 、省级、国家级优秀志愿者可 积 2 学时、 4学时 、 6学时。 西部计划志愿 者、“三扶一支”活动 每人积 15 学时 。 实践实习能力
15、暑期社会实践 暑假社会实践 活动 参加校级立项项目 每次 积 5学时 ,自行社会实践人员积 2学时 /次。 该模块学生至少修满 15学时 。 荣誉 校、省级、国家级社会实践相关集体(个人)荣誉可积 2 学时、 4 学时、 6 学时。 实习 校外(政府 /事业单位)挂职、企业实习 每次积 5 学时 。 ( 第一课堂专业实习 、 见习不计入;与社会实践不重复计;挂职实习时间需达到具体项目要求。 ) 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创业类 创新创业类活动 参加成员每人每项可 积 2学时 ,组织活动者每次可积 2学时。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 15 个学时 。 创新创业类竞赛 参加相关赛事 每次可积 2学时 ,
16、获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 4学时 、 3 学时 、 2 学时 、 1 学时 ;获省级、国家级奖项,分别增加 2 学时 、 4 学时 。 创新创业 类 讲座、培训 每参加一次积 2 学时,最高积分 10 分。 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 10 能力 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并完成公司注册经认定积 5 学时 。 专利发明 发明专利 每项积 5 学时 。 实用新型 每项积 4 学时 。 外观设计专利 每项积 4 学时 。 论文发表 在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文章 ,一、二、三、四类分别积10 学时 、 8 学时 、 4 学时 、 2学时。 文体素质拓展 文化、艺术 文化、艺术才艺讲座及相关
17、活动 参加文艺活动可积 2 学时;组织活动可积 2 学时。 该模块学生至少修满 40个学时 。 文化、艺术才艺 类比赛及 荣誉等 系 级文艺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15 学时 、 12 学时 、 8学时 、 5学时 ;校、省级、国家级奖在院级相应等级积分上加 5学时 、 10 学时 、 20 学时 。 体育类 体质健康测试 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积 2学时 ,测试通过加 2 学时 。 “三走 ”系列活动、运动会、日常校园体育活动及 参加体育活动可积 2学时 ;组织体育活动可积 2学时 体育类竞赛及 相关荣誉 系 级体育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可积 4 学时 、 3 学时 、 2 学时 、1 学时 ;校、省级、国家级奖在院级相应等级积分上加 2学时 、 4 学时 、 10学时 。 菁英成长履历 学生干部 任职 校学生会主席、团委会学生副书记 每学期可积 6 学时分。 校学生会主席团、系学生会主席、系每学期可积 5 学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