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 辽科院教字 200711 号 辽宁科技学院教材选用暂行规定 (试行) 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 为了加强教材管理,保证使用教材的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教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 对 教材 选用做如下规定 。 一、教材范围 教材一般指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用于教学的文字材料和多媒体音像材料,包括:教学用书、参考书、习题集、上机手册、实验指导书等。 二、 选用 教材 的基本 原则 1 教材的选用必须 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要求。本科课程不得选用高职 系列教材; 高职课程不得选用 本科 系列 教
2、材。 2 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优先选用“面向 21 世纪课程教材”。如未选用上述应优先选用的教材, 须经 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 3 跨系部开设的同一门 课程,如果教学 基本 要求相同,原则上 应 选用同一种教材。 4 要结合课程特点,妥善处理 相对稳定 与适时 更新 的关系。公共课、学科(技术)基础课应优中选优,相对稳定;专业课 以及 信息 、生物、金融类 等知识更新较快的课程 ,应 适时选用新版本 。 5 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如确 因教学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由系部提出申请 , 报 教务处批准 。 6任选课 、学时较少的课程, 要 注重
3、 内容适用性及经济适用性 , 宜考虑选用与自编相结合 。 三、教材选用程序 1 教务处教材管理 办公室(以下简称“教材办”) 分 春、秋两季发布 预 订教材通知 , 同时 下发 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以下简称“预订目录”) 。 2 预订教材应 以教务处 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 由主讲教师 或课程负责人 (多人讲授同一门课程) 提出教材 选用意向 ,填写 辽宁科技学院 教材选用 审核 表 ,经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副主任签署意见, 报教务处审批。 3经教务处审核 , 同意预订的教材,列入学院教材 统一 征订计划 ; 经审核不同意预订的,发回相关系部重新 预订 。 四、相关规定 1 教材的选用、预订应严
4、格按开课教研室、开课系部、学院三级管理程序办理 。未经教务处同意, 任何个人或单位 均不得 擅自 为 学生 订购、 发放 教材和其他教学参考材料。 2 鉴于供应保障方面的原因, 应尽量选用预订 目录内的教材。 如必须预 订目录外的教材, 须附预 订 目录外教材审批表,报教务处 审核、教材建设委员会 审批 。 3 选用由我院教职工主编(参编)的教材, 比 照 预订目录外教材审批程序办理 。 4 自编校内讲义(包括实习、实验、 毕业设计指导书等)要经过教务处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 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期使用,不得因教师更换等任何原因拒用 ; 6 对已 执行的 教材征订计划,原则上不再更改 。 如确需更改的,须由开课系部填写辽宁科技学院教材变更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 因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正常教学,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7 每年的 5 月份开始预订本年度秋季 学期 教材,每年 11 月份开始预订下年度春季 学期 教材。 因出版印刷或教学计划调整,需补订教材,由教材办与相关系部协调办理。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 日起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