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至角分 面积单位:平方米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业 别 经济性质 主管部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土地使用权受让(行政划拨)合同号 受让(行政划拨)时间 建设项目起讫时间 总预算成本 单位预算成本 项目详细座落地点 开发土地总面积 开发建筑总面积 房地产转让 合同名称 转让 次序 转让土地面积(按次填写) 转让建筑面积(按次填写) 转让合同签订日期(按次填写) 第 1 次 第 2 次 备注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其 实施细则 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 签章 填表说明 :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2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地产 转让合同资料。 5.本表一式三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两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