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行政 许可 权力 运行流程图 1.1 社会团体登记 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业务电话: 8261508, 监督电话: 6807370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 和现场勘验 等时间) 申 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 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
2、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履行内部程序会议纪要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章程 8.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 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0.正式会员 名册 11.理事名册 12.常务理事名册 1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的批复文件(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提供) 14.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15.法定代表人专职承诺书 16.异地商会另需提交一份承诺本会负责人及会员均为原籍地人士
3、在黔经商企业的承诺书(其他社会团体不需要提供); 17.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文件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制证 1.2 社会团体变更 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业务电话: 8261508, 监督电话: 6807370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 和现场勘验 等时间) 申 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
4、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履行内部程序会议纪要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章程 8.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 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0.正式会员名册 11.理事名册 12.常务理事名册1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的批复文件(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提
5、供)14.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15.法定代表人专 职承诺书 16.异地商会另需提交一份承诺本会负责人及会员均为原籍地人士在黔经商企业的承诺书(其他社会团体不需要提供);17.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文件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制证 1.3 社会团体注销 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业务电话: 8261508, 监督电话: 6807370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 和现场勘验 等时间) 申 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6、,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 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履行内部程序会议纪要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章程 8.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 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0.正式会员名册 11.理事名册
7、12.常务理事名册1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的批复文件(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提供)14.秘 书长专职承诺书 15.法定代表人专 职承诺书 16.异地商会另需提交一份承诺本会负责人及会员均为原籍地人士在黔经商企业的承诺书(其他社会团体不需要提供);17.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文件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1.4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业务电话: 8261508, 监督电话: 6807370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 和现场勘验 等时间)
8、申 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履行内部程序会议纪要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章程
9、核准表 7.章程 8.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 9.社会 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0.正式会员名册 11.理事名册 12.常务理事名册 1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的批复文件(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提供) 14.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15.法定代表人专 职承诺书 16.异地商会另需提交一份承诺本会负责人及会员均为原籍地人士在黔经商企业的承诺书(其他社会团体不需要提供); 17.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文件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制证 1.5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 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业务电话: 8
10、261508, 监督电话: 6807370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 和现场勘验 等时间) 申 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 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 书
11、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履行内部程序会议纪要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章程 8.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 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0.正式会员名册 11.理事名册 12.常务理事名册 1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的批复文件(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提供) 14.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15.法定代表人专 职承诺书 16.异地商会另需提交一份承诺本会负责人及会员均为原籍地人士在黔经商企业的承诺书(其他社会团体不需要提供); 17.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文件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
12、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制证 1.6 民办非企业单 位注销 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业务电话: 8261508, 监督电话: 6807370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 和现场勘验 等时间) 申 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
13、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履行内部程序会议纪要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章程 8.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 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10.正式会员名册 11.理事名册 12.常务理事名册 1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的批复文件(直接 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提供) 14.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15.法定代表人专 职承诺书 16.异地商会另需提交一份承诺本会负责人及会
14、员均为原籍地人士在黔经商企业的承诺书(其他社会团体不需要提供); 17.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文件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2.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权力运行流程图 办理机构: 六盘水 市民政局 社会慈善和福利事业促进科 业务电话: 8229871, 监 督电话: 6807370 申 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 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
15、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所生产装配的假肢和矫形器 (辅助器具 )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产品; 2、拥有取得假肢或者矫形器 (辅助器具 )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 人,取得民政行业特有工 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不少于 2 人; 3、 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 4. 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 (辅助器具
16、 )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 平方米。 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3.建设公墓审批 实施机关:六盘水市民政局 社会事务科 业务电话: 0858-8220165, 监督电话: 0858-6807370 个人、法人 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市民政局 审核机构(社会事务科) 自受理之日起 15日内 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考
17、察,填写建议,将结合上报审批机关审批。 审批 机关在受理后的 30 日,根据公墓建设规划、审核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作出批准筹建或不予筹建的决定。 1、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告知或在五日内一次性所需补齐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审批专用章的 一次补正通知单书 ;2、对切实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不予受理通知单。 申请材料补正齐全 市政务大厅收件审查 4.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 办理机构: 六盘水 市民
18、政局 社会慈善和福利事业促进科 业务电话: 8229871, 监督电话: 6807370 申 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 定 依法作出准予 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 设立申请书; 2、 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19、的资格证明文件; 3、 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 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 康状况证明;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听 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二、 行政 处罚 权力 运行流程图 1.对社会团体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 1 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办理机
20、构: 六盘水市民政局 社会组织管理科 业务电话: 8261508, 监督电话: 6807370 回 避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或检查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 案件审查 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听 证 符 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 立 案 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告 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 决 定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 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