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40 五 、行政确认类 ( 3 项) 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并发症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市卫生计生委接收申请材料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卫生计生委 10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 市卫生计生委审查( 10 日内)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 3名以上专家进行鉴定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市卫生计生委作出鉴定结论(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 符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不符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市卫生计生委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 市卫生计生委结案(将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241 2.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图 申 请 申请人提出书面鉴定
2、申请 省辖市 (直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初审后,报省卫生计生部门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省卫生计生委 3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日内完成)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妇幼健康服务处汇总全省申报情况后做出计划,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单数),组成专家组确定鉴定事宜 专家组现场问诊( 1 日内完成),必要辅助检查( 1-7 日内完成),形成医学诊断( 1 7 日内
3、完成),充分讨论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填写省鉴定小组鉴定意见并签字( 3 日内完成) 送 达 妇幼健康服务处通知申请人所在市(直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接到省鉴定结论 20 日内通知鉴定申请人并公示( 5 日内完成) 妇幼健康服务处组组织专家审查病历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决 定 妇幼健康服务处根据专家意见将年度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的通知印发相关市(直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 1 3 日内完 成) 妇幼健康服务处按照专家组确定的时间地点提前 3-5 日通知市(直管县)级卫计部门专人带队组织申请人参加现场鉴定 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 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不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 审 查 妇幼
4、健康服务处组织审查、鉴定 242 3.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认定流程图 申 请 申请单位提出许可申请 市卫生计生委妇社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卫生计生委妇社科 3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 2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 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市卫生计生委妇社科将许可文件送达申请人( 3 日内完成) 审 查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审查( 10 日内完成) 不申请听证 决 定 市卫生计生委作出决定( 4 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可 准予许可 市卫生计生委妇社科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