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流 程图: 林木采伐许可流程图 资料不全的 经补正的 属集体所有的 属个人所有的 不予许可 无异议 有异议 注:许可依据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国营林业单位按林木销售价值的 15%,集体个人按林木销售价值的 12%收取育林基金。 咨询电话: 3816901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 1、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2、调查设计文件和更新验收证明。 3、载明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书。 受理 接待窗口接受申请、受理审查(立即办理) 初审 主办科室审查、现场查看并提出意见(零星树木当日,片林采伐 30 个工作日 ) 复审 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2、 1 日内) 收费办证( 1 日内) 1、接待窗口登记存档; 2、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1、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 日)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所在单位公示 10 天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木材运输许可流程图 资料不全的 经补正的 不予许可 注 :许可依据河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 请 ,提交: 1、林木采伐证或其它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受理 接待窗口接受申请、受理审查(立即办理) 初审 主办科室审查、现场查看并提出意见( 1日内) 复审 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1 日内) 收
3、费办证( 1 日内) 接待窗口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申请人取件 1、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日 内)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立即)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许可流程图 经补正的 资料不全 不予许可 不予许可 注 :许可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建设项目批件; 林地权属证明; 林木、林地补偿费协议书 ; 森林植被恢复措施 ;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受理 接待窗 口受理(立即办理) 初审 主办科室审查、现场查看并提出意见并预收费( 3 日
4、内) 复审 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1 日内) 上报 上报市、省、国家局审批(根据使用林地面积不需上报的无此程序)(三月内) 制定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局长签发( 1 日内) 接待窗口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立即) 1 、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 日内)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流程图 资料不全的 经补正的 不予许可 注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受理 接待窗口接受申请、受理审查(立即办理) 审查 主办科室审查并提出意见( 7 日内) 收
5、费办证( 1 日内) 接待窗口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申请人取件 1、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 日内)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立即)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场所和资金证明;3、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林木种苗生产许可流程图 资料不全的 经补正的 不予许可 注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受理 接待窗口接受申请、受理审查(立即办理) 审查 主办科室审查并提出意见( 7 日内) 收费办证( 1 日内) 接待窗口登
6、记并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申请人取件 1、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 日内)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1、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场所和资金证明;3、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流程图 经补正的 资料不全 不予许可 不予许可 注 :许可依据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 受理 接待窗口接受申请、受理审查(立即办理) 初审 主办科室审查、现场查看并提出意见并预收费( 3 日内) 复审 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1 日内) 上报市局审批( 15 日内
7、) 办证( 1 日内) 接待窗口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表 ,提供相关材料:合法的木材来源渠道证明;与经营、加工规模相当的场地、设施、技术、设备情况证明; 从业人员及资金证明; 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检验 机构出具的产品全性能检验合格报告。 1、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 日内) 临时占用林地许可流程图 投诉、举报 处理、反馈 主办人到现场进行调查( 10 个工作日) 允许占用林地的,通知申请人领取使
8、用林地申请表,报市、省林业局审批。 申请人填写 使用林地申请表, 提供相关材料: 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项目批准文件 ; 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森林植被恢复措施; 县林业局林政科主办人员审查有关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正内容 受理。主管科长提出审核意见( 3 个工作日) 主管局长作出审核决定( 3 个工作日) 不许占用的,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局内部监督处室 电话: 3832156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野外用火许可流程图 资料不全的 经补正的 不予许可 注 :审批依据森林防火条例 申请 申请人提出
9、申请 受理 接待窗口接受申请、受理审查(立即办理) 初审 主办科室审查、现场查看并提出意见( 1日内) 复审 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1 日内) 办证( 1 日内) 接待窗口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申请人取件 1、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 日内)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1、专 门负责人名单。 2、气象部门证明三级风以下的天气。 3、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防火工具。 4、乡镇政府盖章申请表 特许猎捕许可流程图 经补正的 资料不全 不予许可 不予许可 注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
10、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受理 接待窗口受理(立即办理) 初审 主办科室审查、现场查看并提出意见并预收费( 3 日内) 复审 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1 日内) 上报 上报市、省、国家局审批(根据猎捕对象不需上报的无此程序)(三个月内 制定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局长签发( 1 日内) 接待窗口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立即) 1、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日内)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 1、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具体内容。 2、从野外获取种源的数量、种类。 3、科学研究所需
11、的种类、数量、目的。 4、调控种群数量和结构的报告书。 驯养繁殖许可流程图 经补正的 资料不全 不予许可 不予许可 注:审批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申请 申请人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申请表 提交相关材料: 书面申请 ,注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种类 、 数量、方式和地点等; 固定场所、必须设施以及资金、人员、饲料和技术证明; 合法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源的证明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受理 接待 窗口受理(立即办理) 初审 主办科室现场查看提出意见并预收费( 3 日内) 复审 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1 日内) 上报 上报市、省、国家局审批(根据驯养对象不需上报的无此程序)(三月内) 制定批准文件报主管局长、局长签发( 1 日内) 接待窗口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1 日内) 立即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正资料 1、告之理由; 2、退回资料( 1日内) 局权力公开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局权力公开办 :3832156 县权力公开办 :389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