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6 - 其他权力类 22、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流程图 承办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处 服务电话: 62653251 监督电话: 62663184 印发培训通知 报名 参训人员或机构报名 开展培训 培训时间 2-3 天 考试 组织参训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发证 对考试合格者,培训结束 10 天内发放从业资格许可证 - 27 - 23、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办学水平评估流程图 承办机构:职业能力建设处 服务电话 : 62645836、 62663826 监督电话: 62663184 申请( 1 个工作日) 技工院校通过所在市人社局向省厅提出评估申请 材料接收、审核( 5 个工作日) 审
2、核申请材料 情况反馈( 5 个工作日) 专家组向职业能力建设处汇报评估情况并提交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 集体评议( 5 个工作日) 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评议,提出评估意见 决定( 5 个工作日) 将评估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审签 上报( 1 个工作日) 确认或上报人社部 - 28 - 24、全省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审核流程图 承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服务电话: 62663176、 62663204 监督电话: 62663184 申请人提出申请 向各地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厅局提交评审 材料 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 材料齐全,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3、。 各市人社局和主管厅局按规定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人社厅审批 各市或省直主管厅局召开评审会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监督指导 评委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议,经评委会投票通过后的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专技处,专技处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省人社厅专技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提交处务会讨论通过后,送分管厅领导审批 省人社厅专技处发文公布 - 29 - 25、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高研班审核流程图 承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服务电话: 62663176、 62663204 监督电话: 62663184 各申报 单位准备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办班项目与
4、计划 受 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 评审结果提交处务会审议讨论 处务会审定结果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 根据厅长办公会结果发文公布高研班计划 材料齐全,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省人社厅专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高研班项目 - 30 - 26、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评审流程图 26.1 高技能 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评审流程图 承办机构:职业能力建设处 服务电话: 62645836、 62663826 监督电话: 62663184 启动( 1 个工作日) 会同厅专业技术处发文部署 材料接收、审核( 5 个工作日) 审核各地申报
5、材料 专家评审( 10 个工作日) 组织召开由企业、院校等方面专家组 成的评审会。 公示( 5 个工作日) 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 核查( 5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候选对象进行核查。 复核合格 复核不合格 报送( 1 个工作日) 报送厅专业技术处汇总办理 - 31 - 26.2 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评审流程图 承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服务电话: 62663176、 62663204 监督电话: 62663184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或同级人社部门推荐 初审后的推荐人选报经市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省人社厅 省人社厅按申报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6、分类,并按类别分送省直有关部门 省直有关部门分别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提出本类别初选名单 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共同对初评结 果进行评审 评选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后,上报省委、省政府 市级人社部门或省直(含中央驻皖单位),对逐级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汇总 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侯选人,上报人社部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下文公布 - 32 - 26.3 安徽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发放流程图 承办机构:安徽省专家与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 62639175、 62633393 监督电话: 62663184 每年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申报要求,根据当
7、年享受特贴人数,编制特贴预算计划,并经厅规财处向省财政厅申报 根据当年专家人数,及时核对特贴拨款 每年上半年 5 月初、下半年 11 月初发出通知,收集享受特贴专家变动信息、账户信息 对单位账号、账户有变动的,及时收集新的账户信息 每年 5 月中下旬、 11 月中下旬编制特贴发放计划 经中心办理人员、主任、厅分管领导审核 厅财务室根据编制计划,进行拨付 告知专家所在单位,及时查询特贴到账信息 单位已经收到,并及时发放的,反馈发放情况报告 没有收到特贴的,进一步核对账号信息,厅财务再次拨款 中心到部分单位对特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放不到位或发放信息不全的单位进行督查整改 - 33 - 27、省
8、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评审流程图 承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服务电话: 62663176、 62663204 监督电话: 62663184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或同级人社部门推荐 省人社厅按申报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分类,并按类别分送省直有关部门 省直有关部门分别组 织专家组进行评议,提出本类别初选名单 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 评选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后,上报省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后,省人社厅下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市级人社部门或省直、中央驻皖单位,对逐级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省人社厅 - 34 - 28、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设站申报及博
9、士后人员进出站审核流 程图 28.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申报审核流程图 承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服务电话: 62663176、 62663204 监督电话: 62663184 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人社部门提出设站申请,填写报批表,并附佐证材料 省人社厅按申报条件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分类 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结果报经分管厅长同意后,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 根据厅长办公 会审定结果,作出审批意见 市级人社部门对逐级推荐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并报省人社厅 不同意 同意 批复归档,同时向社会公布 - 35 - 28.2、博士后人员进出站管理审核流程图 承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服务电话: 62663176、 62663204 监督电话: 62663184 博士后个人网上提出申请 省人社厅专技处(博管办)审核 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审批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齐相关材料 材料齐全,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