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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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流程图 ( 古田县财政局 采购 办 电话: 3880928) 财政检查中 发现政府采购违法行为 告知行政处罚事实、理由、 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依据依据 作出行政处理处罚 意见 审理检查报告 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当事人反馈意见 有关部门 送达回执 追究责任人 责任建议书 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可申请 行政复议 或行政诉讼 立卷、归档 下达行政处理处罚 决定 需移送的 否 是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流程图 ( 古田县财政局 采购办 电话: 3880928) 送达财政检查通

2、知书 填写工作底稿 由被检查单位确认 依据依据 实施检查、取证 检查组(两人以上) 进入被检查单位 草拟检查报告 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 送达回执 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依法移送 是否属于 本部门职权范围 是否发现财政违法行为 提交检查报告 否 是 作出检查结论 进入处理处罚环节 立卷、归档 是 否 受理供应商投诉流程图 政府采购 办 对投诉书进行审查 供应商向政府采购 办 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书 政府采购 办 书面审查、调查取证、核实情况 被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书面作出说明,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投诉人撤回投诉 投诉事项查证属实 投诉不符合其他条件 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

3、答复不满或采购人、代理机构逾期未答复质疑 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 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县 财政局制作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并通知投诉人和 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五个工作日内) (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三十个工作日内) 作出受理决定,出具投诉受理决定书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 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 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 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通知投诉人 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投诉符合条件 (三个工作日内) 向被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投诉调查通知书 (五个工作日内) 终止投诉处理 投诉缺乏事实依据 驳回投诉 按相

4、关规定处理 政府采购方式 变更 流程图 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 审核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 提交材料: 提出变更采购方式的理由、意见和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的专家论证意见、招标文件条款的合理性审查意见、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签到表、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意见等。 采购 办 政府采购方式更改审批原则: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43 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 1)招标文件

5、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确认符合变更采购方式要求,批准变更采购方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办结。 政府采购文件、合同备案流程图 ( 1)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程序 审核未通过,退回 采购代理机构重新 制作采购文件 ( 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程序 退回 在合同签订后的 7 个 工作日内送政府采购 办 备案 采购代理

6、机构按批准的采购方案会同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 办 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采购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 办 对合同进行备案审核 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组织验收, 合格后向 县国库支付中心 或 采购人 申请付款 县 国库支付中心 或 采购人 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流程图 人员组成 考核内容 财政部门组织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小组 向集中采购机构发布 考核通知 集中采购机构按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验证核实,进行量化打分 1、定期考核:每年 7 月份、次年 1 月份,向集中采购机构发布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考核开始前 15 天以文件形式通知被考核的集中采购机构; 2、专项考核:考核开始前 10 天以文件形式通知被考核的集中采购机构。 考核小组人员除财政部门人员外,还可以邀请监察、审计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采购人、供应商和受聘政府采购监督员参加。 财政部门作出正式考核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 财政部门将考核结果在财政部、省财政厅指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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