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向培养 博 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 为加强院地合作 , 中 国 科 学 院新疆 理化技术 研究所 (以下简称乙方 ) 与 (以下简称甲方 )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丙方 ),经协商, 签订以 下合同 : 1、 乙方 录 取丙方为定向培养 博 士研究生。丙方于 2017年 8月 底 起 , 在中科院 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接受 专 业 相关专业 课、学位课学习 , 为期 三 年 , 按 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博士 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 ,完成并通过所修 课程 ,完成博士学位要求 学分 。 2、 丙方 结合 乙 方 研究员 专业 研 究方向 选择学 位 论文 ,由 导师 为 丙方 提供
2、培养 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等费用 及实验条件 。 3、 按国家教委 (88)教研 字 026号文件规定 : 属 “ 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 定 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考生 , 被录取 为 研究生后 , 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 系 , 享受原工资、福利 待遇” 。 定 向 博 土生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医疗费等均由甲方直接支付。 4、 定向培养 博 士研究生在校学习 期间 ,因 该生自身原因或由甲方其他原因不 能继续学习时 , 乙方将其学习材料交给甲方 , 由甲方负责 并 安排工作 。 5、 甲方 应 向乙方提供 博 士 生 定向培养费用 2 万元。以上费用在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之后 , 在 2017
3、年 8月 30日 前 一次 付 清。 6、 乙方应尽的义务和权利 : a) 定向培养 博 土生在 读 期间 , 乙方负责 丙方 的学位论文指导 工作。按照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 严格考核与管理 , 与非定向培养 博 士研究生同样要求。 b) 乙方负责提供 丙方在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期间的必修课学费 。 c) 研究员 负责定向培养 博 士 生 的 论文选题和答辩、学 位授予 、 论文实验、住宿。负责学籍管理 等 工作 。 d) 定向培养 博 士生学习结束后 , 负责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方式将毕业 证证书、学 位证书 、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交给甲方。 7、 甲、乙、 丙 在定向培养 博 士 研究 生培养期间 不 得任意废除定向培养合同 , 违约将负责向乙方赔偿定向生培养期间的全部培养经费 。 8、 乙方为甲方 定 向培养 博 士研究生期间 , 如发生合同规 定 以外的其他事宜 ,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按照国家教委关于招收定向培养 博 士研究生有关文件精神商定 ,经 三 方审核签字盖 章 生效 ,有效期 三 年 ,本合同一式 三 份 ,甲、乙、丙 三 方各持一 份。 甲方: 乙方 :中科院新疆理 丙方 :定向研究生 化技术研究所 代表签字 : 代表签字 : 签字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注:合同正反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