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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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扶 政 办发 2016 93 号 扶风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扶风县 20162017 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 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 县 政府各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扶风县 2016 2017 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已经县 政府 研究 同意,现印发 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扶风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1 月 23 日 - 2 - 扶风县 20162017 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做好 2016 2017 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下 简称冬防)工作,进一步改善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 根据陕

2、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 2016 年工作方案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 2013 2017 年)及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 2016 年实施方案 等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防控时段和重点区域 (一)工作目标。 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确保完成 市政府 下达的冬防期间各项工作任务,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让广大群众看到更多蓝天白云 、 呼吸更加洁净空气。 (二)防控时段 。 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3 月 15日 ,共 121 天 。 具体 分三个阶段实施: 1. 动员准备阶段( 2016 年 11 月 15

3、 日 11 月 25 日) 印发 全县 冬防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冬防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冬防工作。各镇(街)和县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定 细化 冬防方案,并于 11 月 25 日前分别召开 本 辖区、 本 行业、 本 部门 冬防动员会,对冬防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将 承担的 工作任务 进- 3 - 行细化落实,做到 责任到人, 确保冬防工作 有人抓 、 环境问题有人管。 2. 严防严控阶段( 2016 年 11 月 26 日 2017 年 3 月 15 日) 按照冬防方案规定,围绕燃煤、扬尘、工业、生物质燃烧、机动车尾气等防控重点,采取点面结合、精准

4、防控、上下联动、严查严考等措施,严控各类污染源,减少排污总量, 持续 改善县域 环境空气质量。 3. 总结考核阶段( 2017 年 3 月 16 日 3 月 31 日) 各镇 (街) 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对冬防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大气办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区域 。 以 全县 8 个镇 (街)所在地 为重点,特别是 对 县城新 老区 、 绛帐工业园区 等区域 要重点防控,对冀东水泥、祥 云 热力等主要燃煤企业 实行 驻 厂 监管,其他区域实施联防联控。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1. 加快燃煤锅炉拆改。 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实现禁燃

5、区燃煤锅炉和燃煤污染“双清零”。各镇 (街)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天然气或集中供热 管 网建设步伐,为全面拆除燃煤锅炉做好基础工作。 对 县城新 老区 剩余燃煤锅炉再行摸排的基础上,对“双网”覆盖范围内锅炉限期予以拆改。 - 4 -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完成时限: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2. 加强在用燃煤锅炉监管。 强化对 10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专项检查,督促燃煤锅炉使用单 位维护环保设施、储备优质燃煤、落实污染防治及应急方案,并开展月度监督性监测,对不能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3.

6、 强力推进散煤整治。 通过实施“ 煤改气” “煤改电”,完成县城新区、集贸市场小火炉治理任务,巩固提高治理成效。各镇(街) 要加大宣传,积极推进餐饮业、镇区市场摊点清洁能源使用力度。 牵头单位 : 县 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完成时限: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4. 巩固提升煤炭市场整治成效。 持续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防被取缔的非法 煤炭经营企业死灰复燃。重点对县城区周边储煤场和禁燃区内的售煤摊点进行全面清查,对销售劣质煤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 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市场。 牵头单位:县 商 信局 - 5 -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7、 城关街道办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5. 严格煤炭质量控制。 从 11 月起, 对年耗煤 1 万吨以上的用煤单位 每月 检测一次 煤炭质量 ,对煤炭经营企业抽检不少于总批次的 10%,并将检验结果在扶风新闻 扶风县人民政府网 公布;对使用不符合煤质标准煤炭的用煤单位,依法从重处罚。坚持卡口监控,对进入我县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 24 小时检查,凡运输不符合宝鸡市煤质控制标准的车辆,坚决予以劝返。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 管 局 配合单位:县 商信局、 交通 运输局、 交警 大 队,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6. 加快推进农村“气化”。 落实财政补贴,强化气源保障,全面加快农村“气化”进度

8、, 2016 年 年底前完成 城关 街道 南宫村 、后沟村,法门镇宝塔村 3 个村 839 户气化任务。各镇 (街)要宣传推广农村改炕示范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县 环保局、 发改局、 财政局 ,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完成时限: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二)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 6 - 1. 坚决落实建设工地“禁土令”。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7年 3 月 15 日 期间,除抢险和市政工程外,县城区全部停止土方、拆迁作业。深化绿色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督促建设工地全面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 100%抑尘措施。对未能按要求落

9、实防尘措施的工地,实行“一票停工制”,坚决责令停工整改。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 资源 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 , 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2. 强化道路环卫保洁。 制定 县城 建成区冬季道路控尘方案,提高道路洒水喷雾、清扫保洁作业覆盖面和作 业频次。遇有大风、雾霾天气,加大道路冲洗、洒水和清扫频次。强化洗洒车辆运行管理,确保每辆洗扫车运行每天不少于 20 公里,洒水车不少于 60 公里。 尤其 要 增加 重点区域和部位的 道路洒水保洁频次。 要逐步 实现 所有降尘喷雾车、洗扫车及建筑工地 建设 视频监控系统 , 做到全时段、全方位的监控管理。县大气办要制

10、定出台洒水抑尘车考核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 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3. 严格渣土运输管理。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 7 - 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对违规行驶车 辆依法 从 严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环保局 、 交通 运输 局 、交警大队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4. 深化商砼站和采砂场整治。 开展商砼站和采砂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

11、冲洗、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加大对工地内私设搅拌站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水利局 责任单位: 县治渭办, 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5. 加强裸露地表管控。 对辖区所有裸露地块及道路两侧裸露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植绿或覆盖存在缺漏的地块进行补充覆盖,防止裸露黄土污染。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6. 推广控尘新技术。 引入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2016 年 年底前全县总应用面积达到 6 万平方- 8 - 米。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 各镇政府

12、 、城关街道办 完成时限: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7. 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从 11 月起,每月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彻底清洗建成区内住 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清除道路护栏下和道 沿 石周边泥土,整治各类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县 爱卫办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 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8. 积极应对外来沙尘。 发生沙尘天气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县 城 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停工,工地内裸露土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情况下,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抑尘。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组织车辆上路吸

13、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城关街 道办 ,县住建局、 交通 运输局、 气象局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9. 强化建设工地监管。 建立工地扬尘治理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扬尘治理,对举报属实的严肃查处,并- 9 - 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 资源局、 交通 运输 局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三)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1. 加快推进治理工程。 11 月 15 日前,全面完成祥云热力公司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程项目。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城关街道办 完成时限: 2

14、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2. 强化重点污 染企业监管。 与重点大气排放单位签订“冬防”责任书。对冀东 海德堡(扶风) 水泥、祥云热力 2 户重点企业实行 24 小时驻厂监督,对企业生产工况、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实时巡查,对超标排污和异常情况现场查处。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四)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 1. 严查“冒黑烟”车辆。 加大对县 城区 “黄标车”禁行路段执法力度,组织交警、环保联合执法,鼓励群众拍照举报,坚决遏制“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 10 - 配合单位: 县 住建局、交通 运输 局 、环保局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2. 持续开展

15、机动车监 督抽 检 。 深入开展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施工现场工程车辆尾气监督抽 检 ,对检测不合格车辆,责令限期维护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禁止上路行驶。 牵头单位:县 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 公安局 、县交通 运输 局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3. 强化油品质量管控。 开展油品质量标准检查,对加油站和储油库油品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全 县 范围内销售的汽柴油达到国 V 标准。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 商 信局、 环保局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五)狠抓低空面源污染管控 1. 严格执行“禁烧令”。 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严查焚烧垃圾、树叶等面源污染。 加大冬季秸秆禁烧力度,确保“不冒一缕烟、不点一把火”。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 县 农业局、住建局、交通 运输 局 , 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 严管时限:冬防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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