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附件 贵州省贯彻落实 2015年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精神实施方案 一、 与“信用中国”网站和“贵州诚信网”实现对接。 一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都要在显著位置链接“信用中国”网站和“贵州诚信网”。二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的信用信息,都要同步上传“贵州诚信网”网站 ,由 “贵州诚信网”同步上传“信用中国”网站。三是各级政府建立的信用信息发布网站,要与“信用中国”网站和“贵州诚信网”进行数据库对接,实现信息及时共享。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省诚信建设促进会。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 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
2、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二、组织开展“信用贵州周”活动。 2016年在“信用中国”网站开展为期两周的“信用贵州周”活动。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共青团贵州省委、省诚信建设促进会。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 2 - 三、落实信用 承诺制度。 各行业、领域研究制定承诺书规范示范样本,组织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信用承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发生违法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惩戒和约束,特别落实办理行政许可时提交信用承
3、诺书,并通过“信用中国” 和“贵州诚信网” 网站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四、落实“ 7 天双公示”制度。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各级政府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且上传“贵 州诚信网”,在“信用中国”网站和“贵州诚信网”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五、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贯彻落实国办发 20
4、15 33号 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意见,全面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 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 3 - 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六、 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制度。 根据国家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要求,升级改造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共享与交换。抓紧推进个人
5、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各单位要加快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并向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传送 信用信息 。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省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深化推进。 七、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建立完善重点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深化推进。 八、政务诚信 1.政府信用状况评价和预警。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运用大数据手段,
6、依托第三方把所有媒体、所有网站,能够查询到的并且可以确认的失信状况和优良信用记录进行整合,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和预警, 对各省区市政务诚信整体状况进行排序。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 4 -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2.文明城市考评将信用建设作为一项固定内容纳入。 牵头单位:省文明办。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3.加强公务员诚信教
7、育,推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 把公务员的诚信记录作为 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 牵头单位:省公务员局、省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深化推进。 九、商务诚信 1.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诚信档案,建立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发挥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作用,对违法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成本,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守法经营,保持良好信用。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 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
8、进。 2.研究守信联合激励的相关政策,探索建立褒扬诚信制度 编制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和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创建诚信示范企- 5 - 业并例入“红名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十、社会诚信 1.鼓励、推动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运用。鼓励个人征信机构依托淘宝 等网上购物平台和其他方式,获取信用信息,并以此为基础,扩大、丰富信用信息数据来源从事个人征信。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
9、支行。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2.从个人诚信抓起,特别是从青少年诚信教育抓起,通过宣传教育,让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 2015 年,继续推进。 十一、司法公信 1.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建立完善失信名录,并向相关单位通报,在相关媒体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典型失信案件。 牵头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 6 - 省公安
10、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2.加强司法人员自身信用建设。 建立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员等服务人员信用档案。严肃执业纪 律,加强监管和考核,建立执业资格退出机制,依法打击司法从业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和失信行为。 建立健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设 。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
11、继续推进。 十二、 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靠市场化的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增值性的信用服务,在信用信息开放、信用产品应用、刺激市场需求等方面为社会征信机构 加快发展创造条件,推动建立征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强市场监管。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十三、信用文化建设。 - 7 - 组织开展信用文化建设、信用教育培训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品牌,营造浓厚的社
12、会诚信氛围。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网信办、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十四、以内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的目录、信息标准建设和各类信息归集共享。 编制完成关于加强贵州省社会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建设和共享的实施意见(试行)、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试行)、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信用记录依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13、相关成员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启动完成。 十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以工商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 8 - 十六、运用信用建设措施支撑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启动
14、推进。 十七、运用信用建设措施支撑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在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中,依法充分披露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信用信息,推动有关部门全面建立投资领域中介机构信用记录,纳入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违法失信中介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时间进度: 2015 年,启动推进。 十八、运用信用建设措施支撑财政性资金优化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总结有关地区的经验做法,在财政性补贴(补助)资金
15、使用过程中,将申请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信息核查作为必要程序,防止虚报冒领财政性资金,防止财政性资金支持具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 9 - 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启动。 十九 、运用信用建设措施支撑资本市场风险防范,防止线上线下系统风险失控。 会同有关部门在企业上市、债券发行等领域大力加强信用建设,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等新兴领域,加强信用信息披露公示,切实建立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和有效的信用约束制度,防止形成系统性风险。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 人行
16、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证监局、贵州银监局、 省网信办。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二十、运用信用建设措施支撑 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推动电子商务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与“互联网 +”行动相结合,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省工商局、 省网信办。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二十一、运用信用建设措施支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在国有土地
17、出让、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转让等过程中,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 10 - 全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其他领域广泛应用。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公管办。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二十二、运用信用建设措施支撑网络社会治理,净化网络社会环境。 推动有关部门倡导诚信办网、诚信上网。落实网络实名制,对造谣中伤、恶意炒作、侵犯隐私等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记录,纳入统 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予以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省网信办。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时间进度: 2015 年,继续推进。 二十三、运用信用建设措施支撑惠民政策落地,进一步改善民生。 重点解决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居民养老等惠民领域的失信问题,防范和打击虚报信息骗取政策性民生保障资源的行为。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