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吉木萨尔县 环保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明细表 行政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贾光华 报送人签字、联系方式 王彦婷 6982106 事项名称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市席令第 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市席令第 48 号 ) 法定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 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 实行备案制 。 承诺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 15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登记表 实行备案制 。 是否收费 否 是否可减免 否 法
2、定收费依据 法定收费标准 垂直审批部门 自治区环保厅及昌吉州环保局 并联审批部门 办理流程 1.环保局 综合 科确定项目的环评类别(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业主也可以自行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确定类别。 2.登记表: 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自行填报,在线审核。 3.报告表、报告书(县级审批的): 首先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后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在县环保局进行办理。 4.报告书(州环保局、区 环保厅审批的) ( 1)区环保厅审批的报告书: 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将报告书提交至自治区环保厅待评审,评审后,携带评估意见先到县
3、环保局取得审查意见,再到州环保局取得审查意见,最终回自治区环保厅取得最终批复。 ( 2)州环保局审批的报告书: 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将报告书报送至州环保局,评审通过后,携带专家意见到县环保局取得审查意见,再到州环保局取得最终批复。 办理流程示意图 附件 1 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办理环评审批文件的项目 申请材料 1.报告表、报告书 (县级审批的): 发改委立项(备案,可研批复)文件、规划局用地预审文件(蓝线图)、报告表(书)一式 2 份 ; 2.报告书(州局、区厅审批的): 评估意见(专家意见)、报告书一式 2 份 。 受理材料审查标准及注意事项 1.报告表、报
4、告书(县级审批的): 发改委立项(备案,可研批复)文件、规划局用地预审文件(蓝线图)、报告表(书)一式 2 份 ; 2.报告书(州局、区厅审批的): 评估意见(专家意见)、报告书一式 2 份 。 注: 申请材料均为原件 , 齐全 并 真实。 联系电话 0994-8367285 监督电话 吉木萨尔县环保局 0994-6982106 备 注 年办件量 150, 纸质流转。 2 吉木萨尔县 环保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 -权限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 编制报告表 编制报告书(含环评工作大纲) 建设单位审查 初审 : 县环保局
5、 审批 : 县环保局 专家评审 /技术评估 建设单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评工作人员 要求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补充有关资料 分管领导审核 局委会审核 局长审批 办理批件 发批件给建设单位 退回 3 办理人员岗位信息表 事项名称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岗位名称 姓 名 性别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承诺期限 受理人 陈雪莲 女 监察员 13639982818 2 个工作日 审核人 王彦婷 女 监察大队队长 13639982818 5 个工作日 审批人 贾光华 男 局长 13899690393 环保局局长贾光华为审批人,联系电话13899690393 5 个工作日 办结人 陈雪莲 女 监察员 1363998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