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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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特种设备停用、启用、报废、注销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办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并且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长输管道除外)、气瓶、车用气瓶停用、启用、报废和注销 的单位或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 特种设备的使用者 具有合法身份的证明 ; (2)所使用特种设备是合法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原已办理了使用登记。 二、办 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2

2、013 年 6 月 29 日) 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9 号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 3.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34 号 ( 2015 年 5 月 28日 )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第 3 部分; 5.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府令第 142 号 。 三、实施机关 汕头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权责划分 (市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 )内

3、专用机动车辆、 额定蒸发量 2t/h 的蒸汽锅炉、额定热功率 2MW 的有机热载体炉、类压力容器、蒸压釜、车用气瓶、跨区压力管道的停用、启用、报废和注销。 2.权责划分 (县 ) 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额定蒸发量 2t/h 的蒸汽锅炉、额定热功率 2MW 的有机热载体炉、承压热水锅炉、类类压力容器(蒸压釜除外)、气瓶、非跨区压力管道的停用、启用、报废和注销。 四、许可条件 设立依据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第 3 部分 2 必要条件 1.满足 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 批准 : 1) 提交的资料符合相关规定许可条件的; 2)

4、在申请办理许可、核准期间,申请人不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相应许可活动或者伪造许可、核准证书的情形。 2.不予 批准的情形 : 1)提交的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许可条件的; 2)被依法撤销许可的,自撤销许可之日起 3 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 3)在申请办理许可、核准期间,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申请人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相应活动或者伪造许可、核准证书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并在 1 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 1、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

5、、清晰,复印件各 1 份,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标注签署的地方均需相关人员签名;以个人名义申请,均需签字并加按指印;申请材料涂改的地方,应加盖公章或签字(指印)予以确认。 3、所有纸质申请材 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为个人的,需经本人签名确认。 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表 1、表 2。 表 1 停用、启用、报废、注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 /套) 复印件份数 (份 /套) 纸质 /电子版 1 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 销登记表 适用于停用、报废、注销提供。 3 0 纸质 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表 适用于启用提供,按不同设

6、备填写不同表格。 2 0 纸质 3 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表 适用 于停用、启用、注销提供,停用、启用查验后退回。 1 0 纸质 4 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证 适用于停用、启用、报废、注销提供,停用、启用查验后退回。 1 0 纸质 5 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 告 适用于启用提供,与原件核对。 0 1 纸质 6 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 者授权文件 适用于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经产权单位授权办理特种设备报废业务提供。 1 0 纸质 7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个人签名的委托书 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1 0 纸质 8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

7、件核对,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需由其本人签名。 0 1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申请人应自特种设备使用情 况发生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实施主体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受理时限 0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 即办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理相关手续;需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的,符合条件的,在 5 个工作日完成。 3 七 、 许可 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1.本事项窗口

8、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应自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发生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可通过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注销业务需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的,符合条件的,转实施机关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 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 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出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4)获取

9、办理结果 审查通过后,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 5) 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49 号)第二十二条,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市质监部门将指派两名以上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 6)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 1、图 2。 九、许可服务 1.受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汕头市长平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质监窗口 0754-88489821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0、13:00 17:00, 可乘坐 12 路 ; 15 路 ; 19 路 ; 20 路 ; 24 路 ; 25 路 ; 28 路 ; 31 路 ; 39 路 ; 46 路 ; 51 路 ; 4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103 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站下车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权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审批)的平等权利; 2)申请人享有知情权。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同时,申请人有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

11、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权利; 3)审批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之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听证的申请;认为听证主持人具有法定回避理由,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举行听 证时,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4)行政机关违反规定,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审批)给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申请人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补偿; 6)申请人有拒绝行政机关提出购买指定商

12、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的权利,有拒绝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权利,有拒绝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权利,有拒绝 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费用的权利。 (2)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 1)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对产品进行检验,申请人有义务报送和提供有关材料; 2)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要为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遵守法律规定、法定程序的义务,申请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手续、时限,否则可

13、能导致自己提出的申请不能实现;依法具备的行政许可(审批),除 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3.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0754-88489821。 咨询网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 http:/ 4.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办理进度查询。 进度查询电话: 0754-88489821。 进度查询网址: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外网系统 http:/:8091/gdtsout 5.法律救济 实施机关 名称 投诉 监察机关名称及电话 申请行政复议的机构 名称及电话 提起行政诉讼的机构名称及电话 市质监局

14、( 1)市质监局投诉电话: 0754-88547156 ( 1)汕头市政府12345 服务热线 汕头市人民 政府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点:汕头市跃进路 28 号市政府办 汕头市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5 ( 2)市质监局网址:http:/ 电话: 0754-12345; ( 2) 市质监局监察室电话: 0754-88536226 公楼受理窗口 电话: 0754-88179252 网址: http:/ 电话: 0754-88933114 6 申 请 人 在 排 队 叫 号 机 取 得办 理 顺 序 号申 请 人 通 过 窗 口 提 出 申 请窗 口 人 员 登 记 退 回 申 请 人不 需 许 可不 属

15、 职 能 范 围材 料 齐 全受 理 审 核( 当 场 )一 次 性 告 知 并 当 场 出 具 申 请 材 料 补 正 告 知 书 材 料 不 全补 充 材 料退 回 申 请 人不 符 合法 定 形 式予 以 受 理 , 当 场 办 结 材 料 齐 全 , 符 合法 定 形 式取 证窗 口 办 结 , 通 知 申 请 人 到窗 口 领 取 或 邮 寄 办 理 结 果图 1 停用、启用、报废和注销(不需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窗口办理流程图 7 申 请 人 在 排 队 叫 号 机 取 得办 理 顺 序 号申 请 人 通 过 窗 口 提 出 申 请窗 口 人 员 登 记 退 回 申 请 人

16、不 需 许 可不 属 职 能 范 围材 料 齐 全受 理 审 核( 当 场 )一 次 性 告 知 并 当 场 出 具 申 请 材 料 补 正 告 知 书 材 料 不 全补 充 材 料退 回 申 请 人不 符 合法 定 形 式材 料 齐 全 , 符 合法 定 形 式决 定( 2 个 工 作 日 )决 定 人 根 据 审 查 结 果 签发 决 定制 作 并 送 达 地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证 变 更 证 明 ( 1 个 工 作 日 )准 予 通 过制 作 结 果 文 书 和 并送 达 申 请 人 , 存 档制 作 并 送 达 不 予 通 过 决 定 书 ( 1 个 工 作 日 )不 予 通 过取 证窗 口 办 结 , 通 知 申 请 人 到窗 口 领 取 或 邮 寄 办 理 结 果书 面 审 查( 3 个 工 作 日 )8 图 2 注销(需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窗口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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