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培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一、2007年主要政策变化,残疾人就业政策,1、扩大了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由现行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2、扩大了鼓励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范围。将现行政策规定的“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人员扩大到“六残”人员,新增加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两类人员。,残疾人就业政策,(三)优化了鼓励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方式。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实行最低比例和绝对人数限制,具体比例为25(含)以上,且安置人数不少于10人。对达到上述安置比例的单
2、位,在流转税方面,企业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员可享受的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残疾人就业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取消了直接减免政策,采取按残疾人工资成本加计扣除的办法,并规定退减的流转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各单位超过安置义务(1.5%)的残疾人员但低于25%,且残疾人员不少于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工资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但不能享受流转税的优惠政策。,残疾人就业政策,4、突出了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分别是企业与安置人员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的
3、劳动合同;企业为安置人员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向安置人员支付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必须具备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基本设施和规章制度。,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 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
4、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
5、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主管税务机关重点审核: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企业技术改造、重置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重置固定资产和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企业或学校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
6、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给实习生支付的报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依照税收规定的工资税前扣除办法进行扣除。,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虽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如出现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享受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税收政策的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征企业所得税,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对因企业主体消亡或学校撤销等客观原因导致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
7、况的,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二、中介机构鉴证范围,审批扣除类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规定需要报批的财产损失2、退企业所得税税款2万元以上(含2万元) 3、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今年有开发产品完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中介机构鉴证范围,备案类“三新费用” 需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税前弥补亏损的事项;“三项所得”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事项备查类本年度实现亏损5万元以上(含5万元)本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一)立法的原因,一是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差异较大,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平二是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 三是现行内资税法
8、、外资税法实施1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 四是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强,是改革的有利时机。,(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三)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原则,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发挥调
9、控作用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四)新税法的主要政策变化,1、纳税人和纳税义务 取消了现行内资税法中有关以“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将纳税人的范围确定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 鉴于
10、港澳台地区的特殊性,拟对在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视同在中国境外登记注册的企业,(四)新税法的主要政策变化,2、税率 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 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 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 新的税率确定为25。主要考虑是: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还要考虑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地区)的税率水平。为扶持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新税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
11、(四)新税法的主要政策变化,3、税收优惠: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扩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保留保留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替代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取消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等。过渡经济特区内的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四)新税法的主要政策变化
12、,4、收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范围范围界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等,(四)新税法的主要政策变化,5、扣除:采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工资支出据实扣除,“三项费用”的变化公益性捐赠支出统一扣除比例 广告费支出统一扣除比例 业务招待费既统一扣除比例、又规范基数 资产的税务处理进一步做了细化-生物资产,(四)新税法的主要政策变化,6、征收管理 纳税方式 :对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别纳税调整 :强化了反避税手段,有利于防范和制止避税行为。主要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防范资本弱化、防范避税地避税,以及核定程序和对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等条款作了明确规定,,(五)有关企业所得税工作的衍接,1、季度预征方面,采用新的季度预征申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xls)2、年度汇算清缴方面政策的培训、宣传工作量大采用新的年度预征申报表适当延长汇算清缴申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