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16 年及以后被高校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 4000 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 2000 元、生活补助 2000 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 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 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二、申请审核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 活费补助采取每学年在线申请、线上线下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2、 1.学生在线申请 学生进入 四川 省学生资助网 ( http:/ ,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 卡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须加盖注册印章) 等扫描件。 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年申请仅需提交当学年在校的学籍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 2.高校审核 高校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 3.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 县级教育部门会同扶贫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由县级教育部门 在县级教育网站及各镇(乡)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生成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发放名单。 三、 资金发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 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生源地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于每年 12 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