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浙教人 2018 39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 二 批浙江省 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 设区 市教育局 , 省直属学校 : 为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造就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 中小学 教师队伍, 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等文件精神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于 2018 年开展第十 二 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现 将 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评选范围: 浙江省的幼儿园、 普通中小 学、 职业中学 、特殊教育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
2、、电教机构和青少年宫。 - 2 - (二)评选对象: 上述单位在职在岗的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但延迟退休 的教师,必须符合当地有关部门延迟退休的文件规定,且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延迟退休的批复证明,方可参加评选。 二、 评选数量和推荐名额 第十 二 批特级教师 计划 评选 250名左右 。 分配推荐指标 375名 , 每个 学校(单位) 推荐到省里的人选不超过 2 名。 实行多校区办学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推荐名额可由 设区市教育局 在推荐指标内统筹,每个校区 可增加 推荐名额 1名 ,但要从严 把握 。 2018 年春季开学后调整任教校区以及从 教研 机构调入中小学 任
3、教的, 推荐名额计入 原任教校区或教研机构。 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以及教研机构等 覆盖多学段的 学校(单位) , 按 推荐人选的 申报学段计入 相应 学段的推荐名额。 三、 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 思想政治过硬, 认真学习领会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把 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必须师德高尚,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必须具有精湛的教学能力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遵循 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 并取得显著成绩,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在本省具有较高声望
4、和知名度。同时,根据我省近年来中小学教师队伍 建设 实际,部分评选条件明确如下: - 3 - (一) 持有 相应 的 教师资格 证书 , 聘任 中小学高级教师 职称3年及以上 。 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但未被聘任至高级岗位的任教年限,不计入高级教师 职称 任职年限。 (二) 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须具有 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 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 6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 在班主任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且成绩出色 。 对担任班主 任满 20年 的 教师 要 优先推荐。 (四) 非中小学一线专任教师 必须有 5年以上 教学一线任教经历。 (五)申报德育特级教师 的,
5、 原则上应有 不少于 10 年 的 班主任经历, 育人 的 “典型事例 ”突出并 以适当方式公示。 (六)学校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要 继续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且 近 3年 的 教学工作量 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 同校教师 的二分之一 ,校领导不少于 三分之一 。 四 、评选程序 各市、县(市、区) 的推荐由设区市教育局 组织 实施。 学校要在 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基础上, 经校内公示后向县(市、区)教育局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 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人 选进行初审,经公示后确定 向设区市教育局 上报 推荐人选。 市直属学校可直接向设区市教育局上报推荐人选。 设区市教育局 要 成立特级教师推荐
6、 专家组,在 分配的 指标限额内 按 照文件规定结构比例择优 确定推荐 对象 ,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省直属学校(单- 4 - 位)由省教育厅负责初审,统一委托相关设区市进行考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省教育厅成立 第十二批 省特级教师评 选 委员会,组织专家 对推荐人选 集中 综合考评,确定最终人选, 经公示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被授予省特级教师后,该教师 3年内不得离开现任教县(市、区)的中小学校岗位, 5年内 不得离开现任教设区市中小学校岗位,否则将提请省政府撤销其特级教师称号,取消其特级教师待遇。 五 、评选工作要求 特级教师是 “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7、 ”。 各地要 将 推荐 工作 作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提升教育质量的 重要 机制 , 准确把握条件 标准,宁缺毋滥,严格遵照程序 和要求 做好推荐,超出 推荐 限额或不符合规定结构比例 的 ,省里将不予受理。 (一) 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 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推荐考核工作中去,突出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严把思想政治关口,推荐的党员教师必须由所在支部出具 写实性鉴定意见。 把 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作为推荐的必要条件,对于查实有违师德的教师,严格实行 “一票否决制 ”。要突出正向激励,对于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要优先推荐,切实树立教师队伍建设的道德
8、楷模。 (二)更加突出 教书育人工作业绩 。 要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突出实际贡献,重点推荐获得中小学教育教学领域公认的教学成- 5 - 果奖等标志性成果的教师 。进一步淡化学历、资历、论文和课题,可将对实际教育教学有较大指导意义的优秀教案、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等成果作为考核评价科研能力的依据 , 上报的论文和课题数量合计不超过 5个, 参编教材不超 过 5 个, 并标注出 用于答辩的 2件 代表 作 。 (三) 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和条件。 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审核教师的申报材料, 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省里。对近 5年来有违反 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以及有违反国家有关规范办学要求
9、行为、从事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学校,且由此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 一律不得推荐。对于审核把关不严 的,将追究当地教育局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统筹考虑 推荐人选结构。 要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在各学段的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 义务教育 不低于 55%,并向初中段教师倾斜。 中 等职业学校教师 不 低 于 10%,校 (园)长和教研员不超过 25%,农村 学校 教师不低于 10%。 推荐名额 30 名以上的 设区 市至少推荐 2 名、 10 名至 30 名的 设区 市至少推荐 1名 幼儿园教师 。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需推荐 1名特殊学校教师,其他市要积极推荐符合 条件 的特殊学校教师。 对符
10、合推荐 条件 的 民办学校教师 ,推荐中要 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对长期在农村、海岛任教或出色完成 省内外 支教工作 的教师 ,在推荐 评选中予以倾斜。 (五) 严肃工作纪律 。 各地要规范推荐程序,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公开公平- 6 - 公正。 推荐和评选的每个 公示时间均不 得少于 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须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最高学历(学位)、所在单位、职称及聘用年限、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现任教学段、任教学科、近 3年平均课时数等信息,各地可视情况增加其他公示信息。 六 、报送材料要求 在申报材料 填报 中,涉及到年限计算的
11、,均截止到 2018 年7月底,其他材料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31日。 职称名称要按改革后的 系列 规范填写。 各设区市教育局 要 认真 审核 把关,并 在2018年 6月 20日前( 逾期 不予受理)向省教育厅报送以下材料 : (一) 第十二批 浙江省 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总结。 (二) 第 十二批 浙江省 特级教师人选汇总名册。 (三) 每位推荐人选的个人材料,包括: 1. 第十二批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一式 5份,附电子文档。 评审表 不得 自行调整页边距、行间距、增减页 等 。 2.科研能力 代表 作 2件 , 均要求 原件。 曾获得过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 等省级 及以上荣
12、誉称号的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满 20年、现仍在 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只需提供 1件 。 3.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校核并加盖公章 的 相关荣誉证书 复印件。 4.教书育人典型事迹材料, 第十二批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 中 不能填报的论文、课题 、参编教材 以及 获奖等 材料,一律用表格 形式反映 , 由所在单位和教育局负责审核, 原件和复印件- 7 - 都 不再提供 。 5.其他教师个人或当地教育局认为应该提供的重要材料。 根据省政府 “最多跑一次 ”改革精神,为了让教师 “少提供材料、 少跑腿 ”, 推荐 教师 的身份证、 学历 (学位) 证、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高级教师职称等 信息 ,
13、 教师 应在申报表中 如实填报, 学校和各地严格 审核 把关,不再 要求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省里 。 在评选或公示中 如 发现有 弄虚作假等违规 情况, 5 年内教师个人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和参加评优评先, 并 视情况 追究 相关学校和 教育局的责任。 未尽事宜 ,请及时与省教育厅人事 处 应才力 联系,电话: 0571 88008936,电子邮箱: 。 附件: 1. 第十二批 浙江省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 第十二批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 3. 第十二批 浙江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 5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8 - 附件 1 第十 二 批 浙江省 特级
14、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 推荐名额 杭州 61 宁波 51 温州 61 嘉兴 26 湖州 18 绍兴 31 金华 40 衢州 16 舟山 7 台州 41 丽水 17 省属 6 合计 375 - 9 - 附件 2 第十二批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 姓 名: _ 所在单位: _ 申报学段: _ 申报学科: _ 2018 年 5 月 - 10 - 浙江省教育厅制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 年月 教龄 班主任年限 工作单位 是否农村 职称及聘任时间 行政职务及聘任时间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申报学段及学科 最高 荣誉称号 学历 /学位 支教或农村任教年限 手机号码 单位类别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教研机构 电教机构 青少年宫 其他 是否 民办学校 是 否 是否延迟退休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