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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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 脱贫攻坚到户政策 口袋书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汨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 二 一七年 四 月 2 精准扶贫 一二三四五六 : “一超过” : 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 “两不愁” : 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 : 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 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

2、 一、产业扶持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产业帮扶 (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给予 每户 500 元 以上的 产业帮扶资金。具体由 汨罗 市扶贫办 、各乡镇 负责落实 。 ( 2)扶贫经济组织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参与精准扶贫的,可根据项目采取的帮扶模式、帮扶贫困人口数量、增收效益幅度以及贫困农户对企业的依存度等要素,享受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额度见湘扶办联 2015 14 号文件。 具体由 汨罗 市扶 贫办负责落实 。 ( 3)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05 元 /亩 /年;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75 元 /亩 /年(计税外

3、 70 元 /亩 /年)。 具体由 汨罗 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 ( 4)对耕种省投资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 元 /亩的补助。其中,交付耕种的第一、二年按 200 元 /亩发放,第三年按 100 元 /亩发放,连续发放 3 年。 具体由 汨罗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 。 2 小额信贷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 发展产业,为其 提供 1-5 万元、 3 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 、 全额贴息 的扶贫小额信 贷。 具体由 汨罗 市扶贫办 、 农商行负责落实 。 3 电商扶贫 对参与农村电商的贫困户给予 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具体由 汨罗市扶贫办 、 商务局负责落实 。 4 乡村旅游 给

4、予项目村内 参与和直接受益的 贫困户 2000 元 /人以内的财政扶贫资金补助, 既可以采取直接帮扶到户的项目,也可以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共建共有 。同时,还可享受 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具体由 汨罗 市文 旅 广新局负责落实 。 5 光伏扶贫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补贴 0.42 元 /千瓦时,连续补贴20 年;“全额上网”模式标杆电价 按国家补贴政策执行 。 具体由汨罗市发改委、扶贫办负责 落实。 二、 就业 培训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就业 技能培训 为 法定劳动年龄内贫困劳动力 提供 202 个职业培训项目 , 补贴标准为 500 元 /人 -1320 元 /人 (资金补贴给定点

5、培训机构) 。 具体由 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 2 创业培训 学员参加 创办你的企业( SYB) ,其中学员创业成功率达到 30%的,按培训人数每人享受 800 元 的后续服务补贴,资金补贴给定点培训机构。 具体由 汨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 3 移民培训 对大中型水库移民进行免费培训, A 类职业培训不超过 3000元 /人 /期, B 类职业培 训不超过 2000 元 /人 /期, C 类职业培训每人每期不超过 1000 元 /人 /期 ( 资金补贴给培训机构 ) 。 具体4 由 汨罗 市移民局负责落实 。 4 交通补助 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凭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就

6、业协议)和交通费票据, 按照省外、市外省内、县外市内据实分别给予不超过 400 元、 200 元、 100 元的一次性交通路费补助。 5 对外 (出国) 输出 补助 对签订对外劳务输出合同的贫困人口给予 2000元 /人的前期费用补贴,并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 6 一次性岗 位补贴 对本省输入地企业吸纳输出地农村贫困劳动力并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 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 1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 (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出台政策) 7 就业创业和 跟踪服务补贴 对市场化运作具有资质和社会良好信誉的劳务中介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和商会组织,每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 1 人,稳

7、定就业 1 年以上,并提供 1 年跟踪服务的,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给予 300 元 /人的中介和跟踪服务补贴。 (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出台政策) 注:其中 4、 6、 7 项为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三家联合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行文,具体由 汨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接解释。 三、易地扶 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易地扶贫 搬迁 搬迁安置规划及项目建设应由 市 政府统筹安排落实,安置房面积控制在人均 25 m2。 分散自建的到户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不得少于 800 元 。 具体由 汨罗 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负责落实 。 2 贫困户危 房改造 C 级危房户 、 无房

8、户和 D 级危房户从住建部门获得 相应补助后,扶贫部门跟进补助 1 万元 /户 。 具体由汨罗市住建局 、 扶贫办负责落实。 3 移民建房 对 新建 大中型水库困难移民建房按人均 25m2砖混结构住房标准补足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根据库区房屋重置典型设计和当地物 价确定,各水库不同。目前,砖混结构的补偿标准在 800元 / m2 左右。 该项目在汨罗尚未启动, 具体由 汨罗市移民局负责 对接解释 。 4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 按 4 万元 /户 标准核定 本市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总额 (补助对象仅限于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的农户) 。 具体 由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 四、教育扶贫政策 序

9、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教育助学 ( 1)学前教育:对家庭 经济困难幼儿给予 1000 元 /人 /年 的入园补助 。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5 (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对家庭经济困难 的寄宿 生就读小学的补助 生活费 1000 元 /生 /年,就读初中的补助生活费1250 元 /生 /年 。 其中,对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 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 。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 3)高中教育: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为 省

10、示范性高中(含特色教育学校) 1000 元 /生 /期,其他 800 元 /生 /期。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00 元 /生 /年助学金(具体各地根据实际可分 1-3档);对残疾学生补助 1400 元 /生 /年;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 1000 元 /生 /年。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 4)中职教育:免学费;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2000元 /生 /年。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 5)高等教育:本、专科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生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生 /年,国家助学金平均 3000 元 /生 /年(分1-3 档),助学贷款最高

11、 8000 元 /生 /年;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元 /生 /年,博士 10000元 /生 /年,助学贷款最高 12000元 /生 /年。一次性资助残疾 人大学生:专科 4000 元 /人,本科 5000 元 /人,硕士及以上 6000 元 /人;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 3000 元 /人(不分层次)。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其中 项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项由汨罗市教育局 、 残联负责落实)。 2 雨露计划 ( 1)职业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在落实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 30

12、00 元。中职教育连续补助二年,高职教育连续补助三年,五年制高职教育连续补助四年。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负 责落实。 ( 2)特困学生扶贫助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给予 2000 元 /年 /人资助,资金从到 市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 、 财政局负责落实。 (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地 市级贫困劳动力培训补助 120 元 /人 /天, 市 级贫困劳动力培训补助 100 元 /人 /天。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 4)就业培训:对接受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每人补助 1500 元。 具体由

13、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 5)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和创业技术型培训分别按 320 元 /人 /天、 260 元 /人 /天标准补助。其中:培训伙食费每人不低于 80 元 /天。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6 五、健康扶贫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医疗保障 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补助等渠道给予补贴 。 具体补贴标准由 市 人民政府确定 。 贫困户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

14、高 10%。 2 大病保险 低保困难群众 (含特困人员)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 降低 50%。 3 老年乡村 医生补助 对农村不在岗的老年乡村医生,按工作年限不同分每月 90 元、 120元、 150 元三个等次给予补助。 具体由汨罗市卫计局负责落实。 4 计生卫生 服务 ( 1)对计划怀孕夫妇给予 240 元 /人的孕前优生免费检查。 ( 2)对计划结婚夫妇给予 100 元 /对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3)对计划怀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 ( 4)对 全省 孕 产 妇给予 140 元 /人 的免费 产前筛查。 ( 5)对农村孕产妇提供 300 元 /人住院分娩补助。 ( 6)对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

15、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综合干预措施 。 ( 7)对 35-64 岁的已婚育龄农村妇女提供 免费 “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5 计生救助 ( 1) 对年满 60 周岁、符合计生政策的 农村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夫妻:补贴 95 元 /人 /月。 ( 2)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 2016 年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 320 元、 405 元。 (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一级乙等(含一等)并发症人员 4800 元 /人 /年;二级 各等次(含二等)并发症人员 3600 元人 /年;三级各等次(含三等)并发症人员 2400 元 /人 /年。 6 残疾人 康复 ( 1)将以

16、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 9 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 2)将康复综合评定等 20 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7 社会捐助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港澳台海外人士捐助)。 注: 其中 1、 2 项由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和扶贫办 负责落实; 3、 4、 5 项由汨罗市卫计局负责落实; 6 项由汨罗市残联负责落实 ; 7 项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六、兜底保障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两线融合 2017 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 260 元 /月,实现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融合”。对 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扶贫低7 保对象, 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

17、发放低保金。 对 未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 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月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对农村特困人员(原五保对象),原则上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1.3 倍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2 高龄老人 津补贴 为 65-99 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补贴,具体标准和时间由市 人民政府确 定。 3 百岁老人 保健补贴 不低于 200 元 /月。 4 基本养老 服务补贴 对 65 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贫困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不得低于 20 元 /月。 5 意外伤害 保险 鼓励各地政府为农村“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特困老年人群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他社会老年人群自愿

18、购买。 6 孤儿基本 生活补贴 散居: 600 元 /月,集中供养 1000 元 /月。 7 残疾人 保障 (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最低 50 元 /人 /月。 (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 50 元 /人 /月。 ( 3)重度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 ( 4)残疾人机动轮 椅车燃油补贴: 260 元 /人 /年。 ( 5)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中央 3500 元 /户 ,省本级 1500 元 /户。 8 临时救助 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 市 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参照最低生活标准救助,保障阶段性基本生活。 9 移民后扶

19、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补助 600 元 /人 /年(按季度一卡通发放)。 注:其中 1、 2、 3、 4、 5、 6、 8 项由汨罗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7 项由汨罗市残联负责落实; 9 项由汨罗市移民局负责落实。 七、生态补偿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护林员 补助 优先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管护费 根据护林面积大小确定,由林业局和护林人员签订合同。 2 造林补贴 乔木林、经济林 补助 200 元 /亩,迹地更新 补助 100 元 /亩。( 2017年以前标准, 2017 年标准暂未确定) 3 森林抚育 补助 100 元 /亩。 ( 2017 年以前标准, 2017 年 标准暂未

20、确定) 4 退耕还林 补助 125元 /亩,还生态林补助 8年,还经济林补助 5年,还草补助 2年。 5 森林生态 效益补偿 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经济补偿 14.5 元 /亩 /年 。 6 公益林 护林补助 补助 1.5 元 /亩 /年。 注: 1、 2、 3、 4、 5、 6 项均 由汨罗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8 其他到户政策: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单位:元 /年 残疾等级 残疾 性质 抚恤 标准 分散安置对象护理费按当地 职工月平均工资比例发给 一级 因战 66230 50% 因公 6

21、4140 50% 因病 62040 30% 二级 因战 59940 50% 因公 56780 50% 因病 54660 30% 三级 因战 52590 40% 因公 49420 40% 因病 46290 30% 四级 因战 43100 40% 因公 38910 40% 因病 35750 30% 五级 因战 33670 / 因公 29440 / 因病 27340 / 六级 因战 26310 / 因公 24890 / 因病 21030 / 七级 因战 19990 / 因公 17890 / 八级 因战 12620 / 因公 11550 / 九级 因战 10480 / 因公 8420 / 十级 因战

22、7360 / 因公 6300 / 注:由 汨罗市 民政局负责落实。 9 “三属”、“两红”等 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表 (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 三属 ” 、“两红”人员 其他定补人员 属别 抚恤或补助 标准(元 /年) 补助标准 人员类别 定期补助 (元 /月) 烈士遗属 21030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450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18050 病故军人遗属 16980 既属带病回乡又属参战退役人员 52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45930 红军失散人员 20720 农村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 500 在乡复原军人定期补助类别(元 /月) 抗日战争入伍 1170 农村无工作单位参试或直接参与铀矿开采退役人员 500 解放战争入伍 1100 年满 60 周岁农村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 340 建国后入伍 1070 年满 60 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25 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 4500-6000 元 /年 光荣院 住院老人 伙食费 (元 /月) 零用 钱 (元 /月) 衣被费(元 /年) 医药费(元 /年) 取暖费 (元 /年) 600 240 500 500 300 注:由 汨罗市 民政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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