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资助政策解读 学校提供了包括奖、勤、助、补、免、贷、医 7 大类 39 项的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 8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度体育成绩优秀,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 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 10%(含 10%,下同)。( 6
2、)获得参评学年西南科技大学涪璋特等奖学金或西南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或西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7)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含 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说明: (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校将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及公示工作;(
3、 4)每年 11 月 30 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 5000 元 基本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 位于前 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必须于参评学年度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
4、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证明材料。;(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其他说明: (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每年 9 月 30 日前,学生根据相关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 4)学校将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及公示工作;( 4)每年 11 月 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
5、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 勤工助学。 学校在校内外设立众多临时实习工作岗位,帮助同学 在减轻经济负担的同时锻炼能力、增长才干。 (一)校内设岗设臵原则: ( 1)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 20 小时;( 2)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时(寒暑假除外),每月不超过 40 小 时(寒暑假除外)。 (二)校内岗位设臵类型: ( 1)固定岗位: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2)临时岗位:不具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3)校内勤工助学岗: 管理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 技术型:计
6、算机操作、网络管理、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含量的工作;劳务型:保洁、值守、资料收发整理和后勤服务;( 4)学校后勤部门调整出的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 (三)勤工助学酬金标准: ( 1)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参考标准为技术岗 12.5 元 /小时、管理岗 11 元 /小时、劳务岗 8 元 /小时,各岗位津贴标准不得低于以上标准;( 2)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 8 元 /小时。 三、助学金: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 元,具体标准为 2000元、 3000 元、 4000 元 3 档。 基本申请条件: (
7、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申请人在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其他说明: ( 1)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每年 9 月 30 日前,学生根据相关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校内助学金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 1000 元。 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
8、学年未受任何处分;新生入学至今未受任何处分;(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申请人在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其他说明: 学生需按规定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初审公示后,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价格昂贵电脑的(特殊专业除外);(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未经允许在校外租房的;( 6)经常出入高档餐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的;(
9、 7)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学院(部)认定工作组想学院学生和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布置相关工作 学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与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 调查表(需加盖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情况)一并交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各学院(部)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议 各学院(部)认定工作组将学生家庭情况与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情况相结合,对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和公示 各学院(部)将有关材料分类汇总,建立家庭
10、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同时将电子文档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查 四、临时困难补助。 为 家庭突发变故短期内无法支持正常生活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生活补助。 (一)补助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 2000 元 /生 /次;同一学生一学年内获得临时困难补助资助次数不超过 2 次。 (二)申请条件: 学生因家庭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一时经济困难或某一特定时间内在生活或学业上(新生入学、学生假期回家路费、冬衣购买、医疗保险费等)遇到具体困难,家庭一时无力承受,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三)申请流程: 五、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及艰苦边远地区符合国家政策性减免的学生可享
11、受该资助。 (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资格严格按照财教 2013 236号文件执行。 具体文件查阅网址: 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及发放 学生提出申请 辅导 员审核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 (财教 2013 236 号) http:/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财教 2014 180 号) http:/ (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严格按照财教 2015 462 号文件执行。 具体文件查阅网址: 财政部 教
12、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 2015 462 号) http:/ (三)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具体文件查阅网址: 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 2011 538 号) http:/ 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 工作 流程 图 三、 学校相关部门初审 1、 学院经办老师将预征对象的申请表一式二份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计财处审查其学费交纳情况 和获得贷款情况 并在申请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 , 加盖部门公
13、章 。 ( 每年 9 月 ) 2、学校资助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学生奖补资金并加盖部门公章。 ( 每年 9 月 ) 四、批准入伍地 征兵办审批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部门 将签章后 的 申请表 返回 学院,发还给预征对象本人 ;学生持申请表到批准入伍地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审批并加盖公章。 ( 每年 9 月 ) 二、填写 有关表格 学生登陆大学生预 征报名网 http:/,正反两面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二份。(每年 7月 8 月) 六、 学校 复核 学校 汇总全校各学院预征对象的申请表,统一报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五、学生向 学校 反馈 材料 学生本
14、人将 批准入伍地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审批的 申请表原件和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均一式两份)快递邮寄 回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资助工作管理 部门。 ( 每 年 10 月 前 ) 七、 材料上报省 教育 厅 学校将 全校应征入伍 学 生的申请表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每 年 10 月) 一、了解政策 学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 2013236 号)等相关政策。 二、填写 有关表格 学生 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 http:/,正反两面打印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一式二份。( 每年 7 月 8 月 ) 三、 学校相关部 门初审 1、
15、学院经办老师将 退役学生 的申请表一式二份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计财处审查其 复学后应缴纳 学费情况 和减免意见, 加盖部门公章 。( 每年 9 月 ) 2、学校资助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学生学费减免资金。 ( 每年 9 月 ) 四、退役安置地 征兵办审批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部门 将签章后 的 申请表 返回 学院,发还给 学生 本人 ;学生持申请表到退役安置地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审批并加盖公章。 ( 每年 9 月 ) 五、学生向 学校 反馈 材料 学生本人将 退役安置地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审批的 申请表原件和 退役证书 复印件 (均一式两份 )交 回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资助
16、工作管理部门。 ( 每 年 10 月 前 ) 六、 学校 复核 学校 汇总全校各学院 退伍学生 的申请表,统一报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七、 材料上报省 教育 厅 学校将 全校 退役复学学 生的申请表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每 年 10 月) 退役复学(含教育资助 ) 八、资金发放 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资金拨付到学校,学校统一为应征入伍学生发放奖补资金或办理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审批结果和相关注意事项在助学 网上进行公布 。(每年 12 月 -次年 3 月) 八、学费资助 省教育厅审批通 过后,资金拨付到学校。学生分学年向学校递交西南科技大学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书
17、,学校逐年为学生减免学费。 应征入伍(含直招士官) (三) 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偿。根据关于做好 2018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 2018 120 号 )严格执行。 具体文件查阅网址: 关于做好 2018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 2018 120 号 ) https:/ 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偿流程表: 符合条件学生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 毕业生就业单位应在单位证明意见上如实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正常调动两个及以上就业单位的,各就业单位均须出具在本单位的就业时间、岗位信息及年度考核等次。 市(州)、县 (市、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登录四川学生资助 网,进入“全省资助管理系统”模块进行审核。 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学籍信息、学费交纳、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情况。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