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介绍,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王斌,转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出台背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需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求,特别是一些科研院所亟需进行改制。,转制事业单位改制的目的,建立现代科技型企业;解除企业发展的负担;更好地为国家和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第一批: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改制范围: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 所属科研机构。包括内贸局、煤炭局、机械局、冶金局、石化局、轻工局、纺织局、建材局、烟草局、有色金属局。共242个科研机构。改制程序及时间:人员分类:老人、中人(过
2、渡期内中人、过渡期后中人)、新人改制时间:1999年7月1日过渡期:1999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原则: 1、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老人) 2、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在职人员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1999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9年7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交养老保险费;(中人) 3、转职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单位和个人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
3、户。基本养老金支付原则:老人实行老办法,待遇不变。离退休金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原单位负责;过渡期内退休人员,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原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进行对比,差额部分采用发放补贴(改制初核定的标准)的办法解决,过渡期结束后退休人员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新人完全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原则:待遇调整按企业办法执行,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单位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标准: 1、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老人): A.有事业费的单位;离退休费=社保机构核定的养老金+差额部分 其中:社保机构核定的养老金为单位所在城市改制当月企业人均养老金(由社
4、保机构负责发放;差额部分为原离退休费与社保机构核定的养老金差额(由原单位事业费或自由资金支付)。 B.没有事业费的单位。离退休费=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由社保机构支付) 2、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在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比(过渡中人)。 1999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每年按90-10%逐年递减的方式进行补差。 3、转职前参加工作,转制后在5年过渡期以后退休的人员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过渡后中人)。 4、转制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支付(新人),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标准,养老金,年限,过渡期,养老金,年限,过渡期
5、,原事业标准,企业标准,原事业标准,企业标准,A:企业标准事业标准养老金=企业标准,B:企业标准事业标准养老金=事业标准+(企业标准-事业标准)当年待遇补差率,B:企业标准事业标准养老金=企业标准+(事业标准-企业标准)当年待遇补差率,原企业标准,补贴标准以退休时企业标准与原事业标准之差,不再是原企业标准(改制当月本人所在城市人均养老金)与原事业标准之差。,事业标准,事业标准,原企业标准,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转制事业单位改制时的其他问题,延缓退休问题1、条件:A 工作需要,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 B 副教授、副研究员和相当这一职称以上的高级专家,转制时留任的院所厅(局)级以上的党政一把手。2、规
6、定:A 转制前到达退休年龄,转制后办理退休的,执行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政策。 B 转制过渡期内到达退休年龄,延缓办理退休的,按企业的办法和到达退休年龄当年过渡期政策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企业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转制事业单位改制时的其他问题,劳动合同制工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问题 1、转制前已按规定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转制前当地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而未参保的,补缴当地实施统筹到改制时的养老保险费,其参保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3、当地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后参加工作的,补缴本人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的养老保险费。,谢谢大家 再见,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