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与业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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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与业务培训,主要内容,一、联系方式与网点设置二、归集政策和缴存业务三、查询途径四、提取业务,一、联系方式与网点设置(一)联系和咨询方式,1、中心网站:,业务指引: 可详见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模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2、客服热线:12329或12345(移动用户需拨打12345) 3、网上在线咨询:登陆中心网站进入“ 在线咨询”界面,4、经办网点:中心直属网点和承办银行经办网点约450个 所有网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可查询中心网站“业务网点”-“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二)网点设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广铁分中心,番禺、从化、花都、增城(包括

2、增城新塘分理处)办事处,越秀、海珠、天河、白云、荔湾、萝岗、南沙、黄埔管理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共13家承办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三)各网点业务受理范围,(1)中心直属网点(包括广铁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负责办理缴存业务、提取审批、投诉及扩面执法、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工作。自2013年9月26日起,办事处、管理部不再受理提取申请业务。天河管理部受理开具异地互贷缴存证明。(2)中心归集部:负责受理设立多个缴存比例的申请;出具缴存情况(守法)证明;受理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申请。(3

3、)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可办理除执法、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外的所有归集业务。,(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概况,发展历程 广州住房公积金条例(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起施行,2002年3月24日修订)管理原则 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存储、财政监督,二、归集政策和缴存业务,(二)缴存业务:缴存对象,1998年1月1日1999年4月2日: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 1999年4月3日至今: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

4、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建金管(2006)52号),缴存时间的确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

5、存额的确定,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个人 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 缴存基数的确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缴存基数上限: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92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 (2016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3

6、3820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免缴标准: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月,因此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比例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设立多个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中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或为其他单位代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才中介机构,由

7、于自身业务需要,可以申请多个缴存比例,但同一个代理、派遣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且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改变。申请办理场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地址: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18楼),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核要点: 1.经营情况(是否亏损、特困企业、对单位发展有重大影响等) 2.工资情况(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否低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60% ) 3.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有困难 4.程序是否合法(职代会是否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同意等)申请办理场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地址: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18楼),缴存年度调整,缴存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目的:确

8、定下一年度的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 一年调整一次 调整时间:单位在汇缴了6月份公积金之后、汇缴7月份公积金之前,需到网点前台进行调整数据确认,确认后,自7月份起,单位的公积金将按调整后的数据进行汇缴。,汇缴,时间:发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方式 : 委托银行付款 主动汇款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办理材料:(1)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一份; (2)付款票据(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补缴,单位缴存上次正常汇缴年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原因:欠缴补缴:单位为职工补缴

9、开户之前未缴的公积金的;少缴补缴:单位为职工补缴开户之后少缴的公积金的;调账补缴:职工套取公积金退款、法院强制执行补缴、经法院判决职工离婚公积金需划入受益人账户的等。注意事项: 多个年度补缴的,需分年度填写; 职工必须在开户后办理了首次的汇缴后才能办理补缴业务; 单位可以以主动汇款、委托扣款等方式进行汇补缴。,首次签订委托付款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单位可通过委托付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付款登记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需先办理委托付款登记,才可以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汇、补缴的资金结算。步骤:委托付款协议登记办理场所:单位付款账户开户银行。步骤:委托付款

10、签约登记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注: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中心网点领取,其中协议应双面打印。,委托信息变更流程及注意事项,因单位信息变更(如单位名称、付款账户等信息变更)、或上次签约信息有误,均需按如下流程办理委托付款协议变更手续:步骤:委托付款协议终止办理场所:单位原付款账户开户银行(原签订旧版协议,即2012年11月12日前签订的,交原办理签约登记的办事处、管理部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经

11、办网点)。步骤:新委托付款协议登记办理场所:单位新付款账户开户银行。步骤:委托付款签约变更登记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委托信息注销流程及注意事项,步骤:委托付款协议终止办理场所:单位付款账户开户银行(原签订旧版协议,即2012年11月12日前签订的,交原办理签约登记的办事处、管理部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经办网点)。注:授权终止协议应填写原签订协议信息。步骤:委托付款注销登记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12、、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信息变更,1、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条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办理时间: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所需材料: (1)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

13、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3)变更单位经办人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新授权委托书一式一份、新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如原经办人同时是数字证书授权人的,还需提供数字证书密钥。,(4)单位地址、单位成立时间、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行业代码、单位预算代码、单位付款银行名称、单位付款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5)资金来源发生变更时,单位提供批准单位资金来源变更部门的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单位资金来源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2、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14、条件: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 ,自发生变更之日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注: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封存,办理条件: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经办网点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多人封存或启封时,提供启封、封存变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

15、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转入集中封存部封存广州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部(单位登记号999999)办理条件: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到新单位的;已关闭、注销的单位,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工商年检的单位。办理时间: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办理转移、提取,不需原单位盖章。,本地转移(本系统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职工办理

16、账户转移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和职工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转入(从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单位或职工在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广铁分中心转入的无需提供)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汇款信息核对,登记相关转入信息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转入、合并手续(资料齐全情况下,转入、合并不超过5个工作日)。,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 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异地住房公

17、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出手续根据提供的银行及账号等信息进行资金转账操作(资料齐全情况下,前台办理不超过5个工作日)。转出时间(转到集中封存部):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注意事项:,1、转移前职工的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职工个人信息必须是完整准确的。 2、转移职工的账户余额必须为实际到账余额,如有未达账的,则不能办理转移手续,待实际到账后方可办理。,账户合并,账户合并是指同一单位账户下,职工个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账户时,将多个账户合并成一个账户的业务。 合并原则:保留缴存状态,合并封存状态 合并时,职工“保留账户”与“合并账户”的个人信息需

18、完全一致才可合并。 职工多个账号在不同单位名下的,则需通过转移流程将账号转移到同一个单位名下才可办理账户合并手续。,账户管理,1、单位开户登记时间: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办理场所:各归集业务经办网点2、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时间: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办理场所:各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每个单位、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1、单位账户注销办理时间: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前,须办理职工账户的封存及转

19、移手续2、个人账户注销办理条件:发生销户提取或转移到异地 。,单位办理销户所需材料:(1)单位若因合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需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工商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等(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3)单位填妥的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三、查询个人缴存明细的途径,1.前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查询2.打印住房公积金对账簿3.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界面查询4.由单位经办人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的“个人

20、信息查询”界面查询即可5.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查询,6.支付宝7.微信“钱包”8.“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9.中国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10.南方新闻客户端(APP:南方Plus)11.“广州通”(APP),四、提取业务,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市租房自住的 (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一)提取条件,销户提取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

21、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 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 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提取集中审批模式,采取“银行前台录入,中心后台审批”的模式(即受理和审核分开)。2013年9月26日起,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需持提取资料原件(之前从未在中心归集系统办理过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及提取申请表到银行经办网点前台办理资料的录入、扫描手续,然后经办网点将职工的申请

22、资料上报到中心,由中心后台人员(包括中心本部、办事处、管理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直接将职工申请提取的资金转到职工指定的个人储蓄账户中;审批不通过的,由原受理银行网点通知职工审批结果及不通过的原因。,提取业务办理流程1.部分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2.销户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3.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

2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4.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提取业务办理场所: 各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前台。满足条件的职工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办理提取。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中心各办事处: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中心各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

24、时间为准。,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提取的额度,定期自动转账,办理的条件:广州市内购房且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2013年9月26日前已办理定期转账提取的职工,若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的,无需提供提取资料原件到银行网点进行资料录入扫描,仍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 2013年9月26日后首次新办定期自动转账提取的,该套房屋下的产权人可各自持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手续,无需所有产权人同时到场确认。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

25、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提取业务事项说明(一)职工提取材料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与变更帐号复印件重新办理。 (二)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三)职工有多套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办理提取申请,待该套房产可提取额度提满或注销提取资格后,再以另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手续。,(四)职工购买

26、、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上没有名字),首次提取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之后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 件。 (五)“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

27、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违规套取,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刑法第二百九条、第二百八十条对有关罪行作了规定。,发现违规套取案例的处理流程,记入系统黑名单由查处网点通知职工本人全额退回所提款项发通报给职工所在单位,单位配合督促职工全额退回所提款项涉嫌违法,培训内容仅作参考! 如有变动,以最新的政策和指南为准,请及时关注及留意我中心网站的最新动向和相关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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