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禁止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文件精神。在 2018 年中考、高考已经结束和秋季新生入学的“关键时期”,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止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原则和目的 围绕“刹歪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利用中考、高考录取升学的关键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教职工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行为。通过抓党员干部“关键
2、少数”,严格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等人情歪风,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主要对象:全市各区县教科体局党员干部、各中小学全体教职工,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 ( 二)整治范围:专项整治上述对象是否存在违反“八条禁令”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为子女、亲属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参与近亲属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 3.严禁学校教职工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4.严禁
3、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5.严禁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6.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 7.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 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礼品、微信红包,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8.严禁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 三、整治活动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由市教育局纪工委监察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配合。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明察暗访、集中督查、举报严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整治活动分学习宣传( 7月 4 日至 7
4、月 10 日)、自查自纠( 7月 10 日至 7月 15 日)、深入督查( 7 月 15 日至 8 月 30 日)、全面总结( 9 月 1 日至 9月 20日)四个阶段进行专项督查。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认识。各区县教科体局,局属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二)加强统筹协调。检查组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与沟通联系,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三)突出工作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四)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确定专人及时受理各种监督举报信息。 xx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