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理化所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74847 上传时间:2018-08-0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科院理化所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中科院理化所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中科院理化所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中科院理化所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中科院理化所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 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品研制、生产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提高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提高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理化所) 全体员工的 标准化意识,自觉掌握标准、遵守标准、运用标准,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理化所标准化人员的管理、标准化信息的管理、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标准化管理。 3、职责 体系覆盖部门配置标准化人员,负责本部门相关标准的收集、制定、修订和复审;负责本部门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 查; 人事处负责标准化人员的培训、考核,以及标准化人员资质管理; 质量办负责标准化

2、人员职责履行的监督管理、 负责建立本部门所使用的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目录(质量办备案),并统一管理、更新维护。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 标准化人员管理 质量办及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研究单元均须设置标准化人员。标准化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获得标准化员证书后,持证上岗,以适应标准化岗位的要求。 4.1.1 标准化人员设置流程 标准化人员设置的一般流程:部门标准化人员培训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批准 人事处资格审核 人事处负责落实安排培训 /考核 培训考核合格 人事处发放标准化员岗位资格证书 登记备案 质量办登记备案。 4.1.2 标准化人员的资格要求 标准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标准化人员应具备与所

3、从事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标准化知识,经过培训取得证书; 2 熟悉并能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3 熟悉本部门相关产品,并了解本部门产品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 4 掌握质量管理基础知识;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标准化人员职责。 4.1.3 部门标准化员岗位职责和权限 1 建立本部门的标准档案,组织相关标准在本部门 实施; 2 负责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本部门内的宣贯和教育; 3 负责本部门质量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对图样和技术文件中贯彻标准的正确性负责; 4 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产品标准 /规范,做好本部门产品标准规范的申报、备案工作; 5 标准化人员

4、有权拒绝在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图样上签字; 6 凡未经标准化人员签字的技术文件和图样不能生效; 7 对本部门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提出标准化要求。 4.2 标准化信息的管理 4.2.1 标准化信息的范围 研究所应掌握的标准化信息应包括以下方面: 1 研究所科研、生产、经营等方面有效的各种标准文本; 2 国内外有关标准化期刊、出版物、专著; 3 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 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地区标准、技术法规的中、外文本; 5 其他与本研究所有关的标准化信息。 4.2.2 标准化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 1 通过邮购

5、、网上查阅等收集; 2 及时地了解并收集有关的标准发布、修订、更改和废止的信息; 3 收藏的标准信息应及时更替、更改,保持良好的时效性; 4 标准持有部门应对资料进行整理、分 类、登记、编目和借阅,并加盖受控印章; 4.2.3 标准信息的传递 质量办通过发放标准文本和借阅登记等方式向各部门传递标准信息,并建立文件发放记录; 各部门兼职标准化人员应注意搜集本部门标准执行和改进的信息,并及时传递给质量办。 质量办和体系各部门每年检查一次相关标准查新情况。 4.3 标准化检查管理 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未经标准化审查的图样和技术文件为无效版本,不得归档和使用。 4.3.

6、1 标准化检查工作要求 1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标准化检查由标准化人员负责; 2 标准化人员 应经过相应培训,方可进行标准化检查工作; 3 设计 /编写人员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应及时提交标准化检查; 标准化人员须根据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检查。 4.3.2 检查依据 1. 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 国家有关技术法规; 3. 甲方或总体单位提出的标准化要求; 4. 产品标准化大纲。 4.3.3 详细要求 4.3.3.1 技术文件的标准化检查 1. 封面及正文的编排格式,字体字号等是否符合 TTIPC/PW-01-01作业文件编制导则规定。甲方或总体单位有要

7、求时,是否符合其 要求。 2. 封面填写是否完整、正确; 3. 文字叙述中的公式、图表编排格式及数值的; 4.引用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引用标准是否具体,落实到位; 5.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文件中使用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单位、数学公式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或文件的规定; 7.文件的内容是否具有完整性和一致性。 4.3.3.2 图样标准化检查 1. 图样的格式、幅面、名称、代号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或文件的规定,责任签署是否完整齐全; 2. 标题栏、明细栏、接线表等填写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或文件的规定; 3. 图 样应符合机械制图、电气制图国家标准及有关的规定; 4.

8、 图样中的术语、符号、代号和计量单位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图样中的技术要求及文字说明是否简单、易理解、文字书写是否规范; 6.产品的外形尺寸、连接尺寸、安装尺寸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 图样上标注的公差配合、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表面处理和热处理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8. 是否最大限度地采用了标准件、通用件、借用件和外购件; 9. 关键件、重要件图样的标识是否符合 GJB190的规定。 4.3.4 标准化检查程序 1. 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通常应按整( 组)、部件成套地提交标准化检查; 2. 图样、技术文件绘制(编制)完毕,一般应经编制、(校对)、审核等签字后,送交标准化检查; 3. 标准化人员在检查时,一般需在修改的部位做出标记或指明具体修改的章、条,将检查意见简要地进行标注; 4. 设计人员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修改后,将设计文件连同原来的文件一起送标准化人员复审并签字; 5. 标准化人员的意见,凡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设计人员应予以采纳。 5 附则 本办法自 2017 年 7 月 26 日起正式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