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教师 临时 午休铺管理办法(试行) ( 2016 年 版) 为 服务广大任课教师 ,提高教师临时午休铺 的利用率, 充分利用有限资源为 教师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午休环境 , 特 制定 本 办法。 午休铺 服务保障 第 一 条 根据 学校学生宿舍 房源情况, 将 本期 暂不 使用的空余 房间调剂作为教师 临时 午休铺 (下简称“午休铺”) 。 午休 铺 用于解决 承担 教学任务教师 的午休。 第 二 条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 午休铺的分配、 调整 等工作 。 第三条 后勤 保障部 负责日常管理、 物业服务 等工作。 午休铺申请 第 四 条 教务处、研究生院 根据教学情况提
2、出 任课教师名单 和授课时间等 计划 信息 ,名单内的老师 可 进行 住宿 申请 。 教务处、研究生院 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向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提交 计划 信息 。计划信息如有调整,应提前 三 个工作日 提交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第 五 条 午休铺 以 网上自助预约的方式 进行申请,教师应提前登陆网上预约系统确认 申请 。 午休铺 管理 第 六 条 午休铺的住宿时间为工作日 11: 00-16: 00。午休铺 仅供 教师本人使用 , 不得携带家属或他人入住, 不得将床位转借、转租他人。 第 七 条 入住 教师 应 按照预约时间到相应楼栋处办理 入住 手续,入住时出示有效 身份 证件或 证明。 第
3、八条 入住 教师 应按照约定时间准时 退宿 ,退宿时应 确认 所退床位及 房内设备、设施完好, 方可 办理退房手续。 第 九 条 入住 教师 应遵守学校 学生 宿舍 相关 住宿 规定, 配合 学校 住宿 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 自身 财物 (室内不 留存贵重物品和涉及机密的资料等 ) , 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 第 十 条 入住 教师 不得在宿舍内烧菜、做饭;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焚烧物品、使用明火; 不得将容易造成火灾的电器放置于易燃物品上; 不得使用和存放腐蚀、有毒、有放射性及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使用三无产品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 不得使用电炊具 及大 (超) 功率电
4、器设备等; 不得 影响 他人的休息、侵犯他人的 住宿 权益 。 情节严重的 将 收回床位并影响后续申请 , 违反规定 造成事故 的 ,应 承担 相应 责任 。 第 十 一 条 入住 教师 应 自觉维护室内和 公共环境卫生 ; 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外公共设备设施完好。入 住 时 应 做好检查 , 入住期间如发现室内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的,应及时 向后勤保障部 报修 。 人为 损坏 的, 由 本人 承担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第十 二 条 午休铺实行床上用品一 人 一换一消毒。 后勤保障部 对于教师反应的问题应 主动 响应 并 及时解决。 附则 第 十 三 条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后勤保障部可根据本办法 制定相应管理和服务细则。 第 十 四 条 本办法由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 一 六 年 九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