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 了 加强 企业产品 成本 核算 工作 , 保证 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 , 促进 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 规定 制定 本制度 。 第二 条 本制度 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 、软件 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 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 不适用于金融保险 业的 企业。 第三 条 本制度 所称的 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活 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
2、品 、 商品 、 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 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 材料费用 、 职工薪酬等 ,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 费用 。 第四 条 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编制、 执行企业 产品 成本 预算 , 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 加强产品成本核算 与管理 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 条 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 费用 能否归属于使产品2 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 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 过程的特点 、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
3、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 算 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 费用 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 条 企业 一般 应当 按月编制产品 成本报表 ,全面 反映 企业生产 成本 、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 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 等。 第 二 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 八 条 企业 应当 根据生产 经营 特点 和管理要求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归 集 成本 费用 ,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 九 条 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 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 产品 或 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 步骤成
4、本信息的 , 一般按照 产品品种 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 (二) 小批单件生产 产品的 , 一般按照 每批或每件产品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三) 多步骤 连续加工产品 且管理上要求提供 有关生产 步骤成本信息的, 一般按照 每种 (批) 产品及各生产步骤 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规格繁多的,可 以 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 条 农业企业 一般按照生物资产的品种、成长期、批别(群3 别、批次)、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务作业等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 。 第 十一 条 批发零售 企业 一般按照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 。 第 十
5、二 条 建筑企业一般按照 订立的单项合同 确定成本核算对 象 。单项 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 的 ,企业应 当 按照 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 成本 核算对象 。 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 的 ,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 成本 核算对象。 第 十三 条 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 十四 条 采矿企业一般按照所采掘的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 十五 条 交通运输 企业 以运输工具从事货物、旅客运输的 ,一般按照 航线、航次、单船 ( 机 )、基层站段等确定成本 核算对象;从事货物等装卸业务的, 可以按照
6、货物 、 成本责任部门、作业场所等 确定成本核算 对象;从事 仓储、 堆存、港务管理业务的, 一般按照 码头、仓库、堆场、油罐、筒仓、货棚或主要货物 的 种类、成本责任部门等 确定 成本 核 算对象。 第 十六 条 信息传输企业一般按照基础电信 业务、电信 增值 业务 和其他信息传输业务 等 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 第 十七 条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 科研设计与软件开发等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 ,一般按照 科研课题、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开发项目、技术服务客户等 确定成本 核算对 象。合同项目规4 模较大、开发期较长的,可以分段 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 第 十八 条 文化企业一般按照制作产品的种类、
7、批次、印次、刊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 十九 条 除 本制度 已明确规定的以外, 其他 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十条 企业 应当 按照 第八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 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 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多维度,是指以 产品的最小生产步骤或作业 为基础,按照 企业有关部门的生产流程及其相应的成本 管理 要 求, 利用 现代信息技术 , 组合出 产品维度、 工序维度、车间班组维度、 生产 设备维度、 客户订单维度、 变动 成本维度和 固定 成本 维度等 不同的
8、成本核算 对象。 多层次 ,是指根据 企业成本 管理需 要 ,划分为 企业管理部门 、工 厂、车间和班组 等 成本管控层次。 第 三 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 和范围 第 二十一 条 企业 应当 根据生产经营 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成本项目。 第 二十二 条 制造 企业 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等 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 构成产品实体的 原 材 料以及 有助于产品形成5 的主要 材 料 和 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 直接 从事 产品生产的 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
9、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 费用 、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第 二十三 条 农业企业 一般设置直接材料 、 直接人工 、机械作业费、其他直接费 用、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 是 指 种植业 生产中耗用的自产或外购的种子、种苗、饲料 、肥料、农药、燃料和动力、 修理用材料和零件、 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 ;养殖业生产中 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苗种、饲料、肥料 、燃料、动力、畜禽医药费等 。 直接人工 , 是 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
10、职工薪酬 。 机械作业费, 是 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农用机械进行耕耙、播种、施肥、除草、喷药、收割、脱粒等机械作业所发生的 费用 。 其他直接费 用 , 是 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机械作业费以外的 畜力作业费等 直接 费用 。 间接费用,是指应摊销、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运输费、灌溉费、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保养费等 费用 。 第 二十四 条 批发零售 企业 一般设置 进 货成本、相关税 费 、 采购 费等成本项目。 进货成本 , 是指 商品的采购价款 。 6 相关税 费,是指 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 采购 费 ,是指 运 杂 费、装卸费、保险费、 仓储费、 整理
11、费 、合理损耗 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 费用 。 采购费 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第 二十五 条 建筑企业一般 设置 直接人工 、 直接 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 用 和间接费用 等 成本项目 。 建筑 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还可以设置分包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 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 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 职工薪酬。 直接材料,是指 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 、机械配件 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 租赁费和 摊销 等 。 机械使用费,是指 施工过程
12、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等 。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搬运费、 材料装卸保管费、燃料动力费、 临时设施 摊销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 ,以及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的为订立 建造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 等 费用 。 间接费用,是指 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7 生的 费用 。 分包成本,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分包, 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 。 第 二十六 条 房地产企业 一般 设置土地 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13、、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 、借款费用等 成本项目 。 土地 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是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 、 土地变更用途和 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 费用 、安置及动迁 费用 、回迁房建造 费用 等。 前期工程费, 是 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 以及 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 费用 。 建筑安装工程费, 是 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
14、筑 的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 等 。 基础设施建设费, 是 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 环境工程 费用 等 。 公共配套设施费, 是指 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 费用 等 。 8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 核算 对象的工程监理费、 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 工程保险费 等 。 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 等不得计
15、入 产品 成本。 借款费用,是指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房地产企业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建设的,可以比照建筑企业设置有关成本项目。 第 二十七 条 采矿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 和动力、直接人工、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采掘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 添加剂 、 催化剂、引发剂、助剂、触媒 以及 净化材料、包装物等。 燃料和动力,是指采掘生产 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各种固体、液体、气体燃料, 以及 水、电、汽、风、氮气、氧气 等 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采矿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 间接费用,是指 为组织和管理厂(矿) 采掘 生产所发生的职工薪酬 、 劳动保护费、 固定资产
16、折旧 、 无形资产摊销、 保险费 、办公费、环保 费用 、化(检)验计量费、设计制图费、停工损失、洗车费、转输费、科研试验费、信息系统维护费 等 。 第 二十八 条 交通运输企业一般设置营运 费用、 运输工具 固定费用与非营运期间的费用 等成本项目。 营运费用,是指企业在货物或旅客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中发生的营运 费用 ,包括货物费、港口费、起降及停机费、中转费、过桥过路费、燃料和动力、航次租船费 、安全救生费、护航费、9 装卸整理费、堆存费 等。 铁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费用还包括线路等相关设施的维护费等。 运输工具固定费用,是指运输工具的固定 费用 和共同 费用 等,包括 检验检疫费、车船使用税
17、、劳动保护费、 固定资产 折旧、租赁 费、备件配件、保险费、 驾驶及相关操作人员 薪酬 及其 伙食费等。 非营运期 间费用,是指受不可抗力制约或行业惯例等原因暂停营运期间发生的有关 费用 等 。 第 二十九 条 信息传输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 、 固定资产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费、电路及网元租赁费 等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信息传输服务的人员的职工薪酬。 业务费,是指 支付通信生产的各种业务费用,包括频率占用费,卫星测控费,安全保卫费,码 号资源费,设备耗用的外购电力费,自有电源设备耗用的燃料和润料费等。 电路及网元租赁费 ,是指 支付给其他 信息传输 企业的电
18、路及网元等传输系统及设备的租赁费 等 。 第 三十 条 软件及信息技术 服务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 、 外购软件与服务费、场地租赁费 、 固定资产 折旧、 无形资产 摊销、差旅费、培训费、转包成本、水电费、办公费 等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的人员的职工薪酬。 外购软件与服务费,是指企业为开发特定项目而必须从外部10 购进的辅助软件或服务 所发生的 费用 。 场地租赁费,是指企业为开发软件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场地支付的费用 等 。 转包成本,是指企业将有关项目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支付 的费用 。 第 三十一 条 文化企业一般设置开发成本和制作成本等成本项目。 开发成本,
19、是指从选 题策划开始到正式生产制作所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包括信息收集、策划、市场调研、选题论证、立项等阶段所发生的信息搜集费、调研交通费、通信费、组稿费、专题会议费、 参与开发的 职工薪酬等。 制作成本,是指产品内容制作成本和物质形态的制作成本,包括稿费、审稿费、校对费、录入费、编辑加工费、直接材料费、印刷费、 固定资产折旧 、 参与制作的 职工薪酬等。 电影企业的制作成本,是指 企业在影片制片、译制、洗印等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 费用 ,包括 剧本费 、演职员的薪酬、胶片及磁片磁带费、化妆费、道具费、布景费、场租费、剪接费 、洗印费 等 。 第 三十 二 条 除 本制度 已明确规定的以外, 其他 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确定成本项目。 第三十 三 条 企业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项目,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 按照 现代企业 多维度、多层次的成本管理 要求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有关成本项目进行组合,输出有关成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