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医德 考评量化 评分 表 加分项目 扣分项目 1 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 1 分,加满 5 分为止;如因此单独被上级行政部门表彰及被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加 10 分。 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每次扣 5 分。迟到、早退,扣 2 分;旷工,每次扣 10 分。 2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 多项政治活动和公益 及志愿活动、 深入 基层医院帮扶,每次 1 分,加满 5 分为止;受上级行政部门表彰的,加 10 分。 无故不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会议、学习,以及各种志愿服务及帮扶活动的,每次扣 2 分。 3 收到患者的表扬信、锦旗等,
2、 每次加 2 分, 不超过 10 分。 因服务态度差,或有生、冷、硬、推现象被投诉 的 ,经核实扣 当事人 及相关 责任人 5-10 分。 4 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 2 分, 不超过 10 分。 利用工作 职务 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出于牟利,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或向外向介绍病人,扣 30 分。 5 自觉拒收病人及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 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 2 分, 不超过 10 分。 在医疗服务 活动中,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
3、“红包”的,扣30 分。 6 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并指出有关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 5 分。 滥检查、滥用药 行为的,扣 20 分;有 开大处方行为的, 每次扣 5 分;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 30 分。 7 获得医院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引进并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主持人,每项加 5分,主要参 与 人员 前三名 ,加 2 分。 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的,扣 20分 ;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扣 5 分。 8 荣获盟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每项加 5 分,主要参与人员 前三名 ,加 2 分。 违反规定 ,
4、私自外出行医的 , 扣 10 分 ; 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 扣科室当事人 10 分 。 9 接受医院安排,在各级媒体上正面宣传报道医院医疗技术,或者以医院为背景开展健康宣传,以及接受正面采访 公开报道 ,每次加 2 分。 由于工作不尽职 ,发生的 医疗及服务纠纷 被媒体 投诉 曝光,并 给医院造成极坏影响的,扣 当事人 30 分。 10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慈善捐助活动 一次 ,加 2 分;关心、关注在我院治疗的贫困患者,并给予爱心救助的 举措 ,加 2 分。 无故不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公益慈善活动的,扣 5 分。 11 考评当年,因工作突出,获得医院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共产党员等,院级加 2 分,盟市 级 加 3 分,省部 级 加 10 分,全国 级 加 20分。 无正当理由 , 不服从工作安排 的 , 扣 5 分;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的,扣 3 分;发生较大差错 造成 不良影响的,扣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