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项目评审 支持 标准 序号 支持方向 支持标准 1 支持市场品牌推广项目 经专项审计后 ,企业申报数据 与商务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中 数据 比较,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给予支持。对服务贸易或 服务外包累计完成金额达 50-200 万美元(含 50 万美元)、 200-400 万美元(含 200万美元)、 400-800 万美元(含 400 万美元)、 800-2000 万美元(含 800 万美元)、 2000 万美元(含2000 万美元)以上,分别给予 5 万元、 8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和 3
2、0 万元支持。经市商务委认定的服务贸易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和重点项目的所在单位,获得的支持上浮一个档次,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2 以跨境交付等形式购买服务项目 经专项审计后 , 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 5 万元的按实际费用给予支持, 高于 5 万元的按 5 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 支持企业参加国际设计大奖赛 对获得国际设计大奖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 8 万元、 5 万元的奖励; 对只设金奖、设计奖即只设二项奖项的大赛分别按一等奖、二等奖的支持标准给予支持。 4 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外 专业展会 经专项审计后, 1、行业协会和平台企业组织相关企业和机构在境外策展
3、和参展,对展场费、展位费给予 90%的支持,展品运输费、通关及检疫费用给予全额支持,对境外媒体宣传推广费给予不超过 50%的支持,并给予不超过 8 个人的人员补贴。 2、支持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对参展 企业的展位费给予 90%的支持,展品运输费、通关及检疫费用给予全额支持,每家企业不超过 4 个标准展位,对每家企业参展人员,按照展位数给予 1 个标准展位 2 人的人员补贴,每增加 1 个标准展位增加 1 个补贴名额,每家企业最多给予 4 人的人员补贴;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3、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参加市商务委统一组织的境外展会及产业推广活动,给予每家企业或机构不超过 2 人的人员补贴。 5 大力引进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项目 对进入 Vault 排名、 Gartner 排名、 Global100 排名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 50万元支持,对其它知名的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给予 20万元支持。 6 加强涉外中介服务项目 经专项审计后, 对提供涉外金融、法律、管理咨询、检测认证、人员培训等服务,按其涉外服务业务规模给予每年5%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