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特级教师评选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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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莆教 2014人 57 号 关于开展 2014 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 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 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 , 市直各学校(单位) : 为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提升广大教师的自我效能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加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 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表彰对象 我市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等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评选表彰条件 莆田 市中小学“教坛之星”主要从坚持教学一线、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中推荐评选, 重

2、点推荐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 ( 1)师德高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师职业,自觉遵守师德规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威望 。凡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 10 种违规行为之一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 20 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 , 均不得提名或推荐为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人选。 ( 2)中学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中学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小

3、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 ( 3)任教以来,曾获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近 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其中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 4)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开设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县(区)级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得到广泛好评。 ( 5)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 5年,参与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教研机构(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校)立项的课题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果;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 CN 刊物上发3 表 1 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研究人员需提供

4、CN 刊物上发表的 2 篇及以上论文。教研人员还应主持并完成县(区)级及以上教研课题 1 项以上。 ( 6)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近 5 年,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 2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表彰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一、二等奖,并取得突出教育教学成果。 ( 7)校级正职领导除应具备上述的教师参评条件并 参与教学一线任教外,还应当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在学校管理和指导校内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得到学校主管部门和校内教师公认;在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规范办学,校风好、学风正,无安全责任事故,教师队伍无师德违规行为。 上述推荐评选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1,所有推荐评选条件截止

5、时间为本文件下发之日。 三、推荐评选表彰办法 1.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组织推荐。 2.市直学校由学校直接负责推荐,其余的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3.确定上报的候选人,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确认候选人没有违法、违纪、违生等行为。同时被推荐的候选人要在 主管部门网站和所在学校(单位)公示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4 四、推荐材料上报要求 1.关于推荐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人选的报告(包括推荐程序、推 选 结果、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2.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附

6、Excel 格式电子版名册); 3.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审批表(一式 3份,其中第 3-7 页另复制 20 份); 4.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人选的 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以上推荐材料务必于 8 月 25 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每位推荐人选的上报材料,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应负责审核验证,并分别加盖学校和单位印章(未盖章的视为无效)。 五、有关事项 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评选表彰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工作,备受广大教师关注。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好推荐实施方案。要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好中

7、选优,确保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质量,确保真正评出优秀人 才。要适度宣传、树好导向,让教师充分了解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申报条件和评选办法,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教书育人、5 敬业奉献。 为确保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凡弄虚作假,在申报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荣誉称号,并终身不得申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营私舞弊、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薛朝伟、陈美玲,联系电话: 2684682、 23

8、38829,电子邮箱: 附件: 1.2014 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评选 表彰条件补充说明 2.2014 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申报人资 质和业绩材料目录 3. 2014 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人 选情况汇总表 4.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申报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4 年 8 月 6 日 6 附件 1: 2014 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 评选表彰条件补充说明 1.关于表彰。 县(区)级及以上的综合性表彰指:由县( 区)委政府或市直有关科(局)及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

9、秀青年教师、优秀农村教师、“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建功标兵等。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 中小学优秀校长、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最美乡村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称号。 2.关于教学工作量要求。 推荐人选每学年工作量不少于如下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 320课时、中学 320 课时、小学 480课 时。其中,中心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校级正职领导工作量为上述工作量的 1/3;中心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 1/2;中心小学、在校生规模达 540人的完全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

10、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 2/3。 幼儿园教师不少于 200 个工作日(半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 9 个班级以上幼儿园园长不少于 60 个工作日 , 副园长7 不少于 100个工作日,兼任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不少于120 个工作日; 9个班级以下幼儿园园长不少于 80个工作日,副园长不少于 120 个工作日。 教师进修学 校教师平均每学年不少于 190 个工作日(一天为 1 个工作日),教研和电教人员平均每学年不少于 230 个工作日(一天为 1 个工作日)。 3.关于 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 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不含增刊、专刊、专

11、 辑 、副刊、 特刊、一号多刊、 报纸 等,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 CN 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1 篇(符合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 1 篇): (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幼儿教育、福建教育德育与督导和福建职业与成人教育上发表 2 篇论 文; ( 2)在莆田市名师论坛上发表 3 篇论文; ( 3)获得市级优秀园丁奖两人次以上, ( 4)获得或直接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或者获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者获得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 ( 5)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

12、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8 ( 6)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 3 件以上。 4.关于论文检索。 各县区(管委 会)、市直学校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实行网上检索。包括: ( 1)学术刊物检索:登陆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Http:/ “ 新闻机构查询 ” ,并在 “ 媒体名称 ” 栏输入刊名, “ 媒体类别 ” 选择 “ 期刊 ” ,确认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 ( 2)学术论文检索:登陆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确认论文是否正式发表在相应期刊上。上报材料时,须将

13、学术论文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 ( 3)论文雷同率检索: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进行网络检索,如发现抄袭、剽窃或学术造 假等情况,实行 “ 一票否决 ” 。 5.关于校级正职领导认定问题。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指校长(书记),小学指中心小学校长(书记),幼儿园指县(市、区)城区所在地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园长。 6.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9 附件 2: 2014 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申报人 资质和业绩材料目录 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复印件); 四、任教年限证明(教龄津贴审批表,复印件); 五、 综合性表彰或教育

14、教学专项表彰获奖 证书(复印件); 六 、近 5 年教学工作量证明(复印件); 七、近 5 年年度考核登记(复印件); 八、校(园)长职务任命文(复印件); 九、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讲座的证明材料(由主办单位出具); 十、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 十一、没违反计生、没违法违纪的证明; 十二、论文(原件)及论文检索情况; 十三、代表本人业绩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除不宜装订的论文原件等,原则上按序装订成一 册。 10 附件 3: 2014 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县区(市直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工作单位 学历学位 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任

15、教学段学科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年限 骨干教师或学科教学带头人 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量 论文发表 情况 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讲座情况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受表彰情况 备注 例1 张三 男 1962.08 第七中学 本科学士学位 教务主任2002.10 初中/英语 中学高级教师,2000.09 起聘任至2010.6.30( 9 年 10个月)。 2010 年 5月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学科教学带头人。 2009 年度: 合格, 250 课时 2010 年度: 合格, 250 课时 2011 年度: 优秀, 250 课时 2012 年度: 合格, 250 课时 2013 年度: 合格, 250 课时 C

16、N: 1 篇 汇编: 1 篇 视同: 1 篇(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奥赛获全国二等奖 ) 2011 年 3月,在开设示范课,主办单位:。 2009 年 5月指导参加主办的公开课获等奖。 2009 年 9 月,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人事部、教育部); 例2 李四 女 1965.07 职业学校 本科硕士学位 无 中职/化工 高级讲师,2007.09 起聘任至010.06.30( 2 年 10个月)。 2012 年 3月被市教育局认定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 2009 年度: 合格, 320 课时 2010 年度: 合格, 320 课时 2011 年度: 合格, 320 课时 2012 年度: 合格, 320 课时 2013 年度:优秀, 320 课时 CN: 2 篇 视同: 1 篇(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 ) 2010 年 3月,在开设讲座,主办单位:。 2012 年 9月指导参加主办的公开课获等奖。 2010 年 9 月,被授予市优秀教师称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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