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富房保办发 2018 1号 富宁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 富宁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 保障性 住房分配抽签方案 的通知 各乡 ( 镇 ) 人民政府,金坝华侨 管理区管委会, 县 级 各有关部门: 现将富宁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 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 富宁县 2018 年 第一批 空置 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方案; 2. 富宁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 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情况表 。 富宁县保障性住房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18年 6月 6日 2 附件 1 富宁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 保障性住房 分配抽签方案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 16
2、2号)富宁县 2017年牛场坡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方案(富政复 2017 557 号)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县 2018 年第一批空置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工作,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抽签时间 2018年 6月 13日(星期三) 8: 00-16: 30。 二、抽签地点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大院内。 三、参与抽签对象 经 2018 年 5 月 23 31 日在 富宁县政务网等媒体上公示并无异议和异议不成立的 2018 年第一批 空置保障性住房 拟配租对象。 四、抽签分配房源 本次抽签分配的保障性住房为 7个小区 172套,具体为: (一) 那平
3、春天小区 一 期: 腾退房源 14套,其中: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7套,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7套。 (二)月山之城小区: 腾退房源 3 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三) 园丁小区: 腾退房源 9 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3 (四) 那平春天小区二期: 新建房源 5 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五) 那平春天小区三期: 新建房源 1 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六)安新小区 : 新建 房源 8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七)牛场坡小区: 新建房源 132 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各公租房小区具体房源 详见附件 2。 五、抽签顺序 (一) 8: 009: 30, 具有选房资格的 172户
4、配租对象家庭每户选派一名代表进行身份确认,进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准备进行抽签。 (二) 9: 3010: 00, 19户残疾人家庭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按抽签顺序号先后抽取 19套房源并现场确认房源结束后离场。 (三) 10: 0010: 20, 9户 1人家庭 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按抽签顺序号先后抽取 7 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房源, 抽到注有房 源的 7户开展确认后离场,抽空的 2户继续参与两室一厅房源分配。 (四) 10: 20 开始,剩余的 146 户 (含抽空的 2 户 1 人家庭) 保障家庭每户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按抽签顺序号先后抽取房号并现场确认房源结束后离场。 六、抽签要求 (一) 申
5、请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验证获取抽签资格。 4 (二) 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抽签的,可委托家庭成员中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参与选房。 (三) 申请人委托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参与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四)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按时到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分配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五) 为认真落实特殊人群特殊保障原则,方便残疾、病重家庭日常生产生活,根据配租对象报名、特殊条件等因素,采取分类抽签的方式进行。 (六) 选房号采取当场选定、即时确认的方式,抽到房源的人员对所抽中
6、住房在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情况确认表上签字认可。 (七) 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由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 办公室 组织,抽签号、房源号等均在 驻局纪检组 现场监督下制作、密封,并在其监督下分配,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聘请中介机构 全程 录 像 后 存档。 七 、住房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标准及缴纳方式 (一)租金 。依据 富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富政办发 2017 298 号), 本次分配房源的标准租金为每月 6.1元 /平方米,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成本租金标准为每月 5 元 /平方米,管理费为每月 1.1 元 /平方米。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分级定租,具体标准为: 5 1.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7、(持低保证)租住保障房的,建筑面积在 50平方米以内(含 50平方米)免收成本租金,每月租金为 1.1元 /平方米,超出部分按每月 6.1元 /平方米租金收取。 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 保障房的,按每月 6.1 元 /平方米租金收取。 3.财政供养 住房困难家庭 承租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 按每月 6.5元 /平方米租金收取。 4.入住的家庭因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发生变化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且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所承租的保障房的,按市场租金收取,即每月 10元 /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费。 本次分配房源所属小区由县住建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承租人按规定定期向所委托的物业
8、服务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那平春天小区二期收费标准为 560元 /户 /年,其它小区收费标准为 300元 /户 /年。同时,若所入住小区采 用二次供水的,抽水产生的电费按每月实际支出分摊到户承担。 (三)保证金。 入住本次分配保障房小区的保障家庭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须向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县住建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每户(房) 2000 元。该保证金专项用于承租户保证除自然损耗外所配租的房屋设施设备完好,以及物业服务、水、电、气等费用的缴纳。 (四)缴纳方式。 租金、入住保证金由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县住建局)负责收取,租金原则上按周年一次性全额收取, 6 若按年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按年分两次缴
9、纳。物业管理费由保障房管理部门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收取。 八、 配租工作保障 为规范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 工作 ,维护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整个分配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 2018 年第一批空置 保障性住房 分配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房屋配租组、现场监督组、宣传组和现场秩序维护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综合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牟成东 县 住建 局局长 副组长: 王永宁 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 周明强 县 住建 局副局长 成 员: 县 住建 局 住保股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 负责总体协调和组织整个分配抽签工作的开展。 (二) 身份确认组 组 长: 潘文胜 县 住建 局住保股工作人 员 成
10、员: 农春华 县 住建 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黄 丹 县 住建 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田艳玫 县 住建 局 督查 室 工作人员 职 责: 主要负责到场参与抽签人员的身份确认,在确认已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本次抽签人员身份后给予准入抽签场地。 (三) 抽签组 组 长: 龚国进 县 住建 局住保股股长 成 员: 陈 瑛 县 住建 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7 冷青莲 县 住建 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职 责: 主要负责抽签 会场布置, 顺序号、房号、票箱的制作和监管 , 顺序号的登记和抽签票箱管理,以及房源分配抽签过程的组织,确保抽签人员能按顺序号有序抽签。每批次 抽签都按照第一次抽取顺序号,第二次抽取号码为房号的顺序进行。
11、 (四)房源确认登记组 组 长: 赵莲君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成 员: 王四兵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黄建语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林秋萍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职 责: 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对象抽得房号后的房源确认登记,确认登记过程中必须要求当事人签章确认并保留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同时,通知租赁人员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 (五) 现场监督组 组 长: 王永宁 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陆 波 县纪委派驻住建 局纪检组副组长 姚秀芬 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 纪检员 职 责: 负责对整个抽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安全保障组 组 长: 周明强 县住建局 副局长
12、 成 员: 农国利 县住建局 安全保卫 员 陆登跃 县住建局 安全保卫 员 8 职 责: 负责 维护抽签 现场 秩序 ,对故意违反抽签纪律、无理取闹等行为及时规劝、批评、制止,情况严重的及时向县公安机关报警;发生 卫生医疗 事故的,及时向县卫生部门报告,申请医疗 救援 救 助 。 (七) 房屋移交组 组 长: 赵莲君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成 员: 陈 瑛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 作人员 冷青莲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隆文新 县 住建 局行财股工作人员 黄建语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 职 责: 负责办理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签订、房屋租金 和 保证金 收缴等租赁手续,并将分配的房源移交给房
13、源登记册中已签字确认并办理租赁手续的保障对象。 九 、其它规定 (一) 本方案所称残疾人员家庭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人证、伤残鉴定书为准 , 病重人员家庭以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及其诊断证明为准。 ( 二 ) 选房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抽签选房,其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抽签地点,也不得聚众围观。 ( 三 ) 进入选房资格名单的申请人若放弃选房, 要 在选房日3日前向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提出放弃选房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房源配租。 ( 四 ) 分配房源一经抽签选定不得更改,无故不接受本次抽 9 签结果、不进行房源确认或不签订合同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房源配租。 ( 五 ) 保障对象在接到 县住房保
14、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入住手续办理通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未前来办理的, 视为自动放弃 入住 资格。 ( 六 ) 凡是放弃本次房源配租的保障对象,一律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不再享受租赁补贴,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七 ) 选房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内参与抽签选房或不接 受本次抽签结果、不进行房源确认而出现空置的房源,由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程序另行组织分配。 10 附件 2 富宁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情况表 序号 小区名称 房号 面积 备 注 1 安新小区 2-1-604 51 腾退房源 2 安新小区 3-1-302 52 腾退房源 3 安新小区 3-3-603 52 腾
15、退房源 4 安新小区 1-5-104 51 腾退房源 5 安新小区 3-2-304 51 腾退房源 6 安新小区 3-4-203 52 腾退房源 7 安新小区 3-3-202 52 腾退房源 8 安新小区 4-1-301 51 腾退房源 9 春天一期 7-4-103 59.13 腾退房源 10 春天一期 7-4-503 59.13 腾退房源 11 春天一期 7-6-302 45.75 腾退房源 12 春天一期 7-6-501 59.13 腾退房源 13 春天一期 7-7-602 45.75 腾退房源 14 春天一期 8-2-202 45.75 腾退房源 15 春天一期 8-4-502 45.7
16、5 腾退房源 16 春天一期 9-5-502 45.75 腾退房源 17 春天一期 9-5-601 59.13 腾退房源 18 春天一期 7-5-402 45.75 腾退房源 19 春天一期 7-6-502 45.75 腾退房源 20 春天一期 8-3-403 59.13 腾退房源 21 春天一期 8-4-401 59.13 腾退房源 22 春天一期 9-1-601 59.13 腾退房源 23 春天二期 1-607 56 腾退房源 24 春天二期 2-307 56 腾退房源 25 春天二期 2-506 56 腾退房源 26 春 天二期 4-204 55 腾退房源 27 春天二期 5-704 55 腾退房源 28 春天三期 1-503 57 腾退房源 29 园丁一期 D-1-202 50 腾退房源 30 园丁一期 E-1-201 50 腾退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