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饶市中等专业学校 教学质量期 末大 检查数据统计 教务科 2011 2012 学年 第 二 学期 2 目 录 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明细表(期末学生评教) . 3 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明细表(听课、考试、教科 研) . 4 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明细表(备课) . 5 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明细表(作业批改) . 6 教师教学业绩目标考核表 (汇总表) . 7 3 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明细表(期末学生评教) 教研 组 : 学期: 序 号 班级 姓名 平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2、注: 1、本表作参考用,不限定统一格式。 2、本表制度依据上饶市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教学业绩目标 量化 考核实施方案 。 4 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明细表(听课、考试、教科研) 教研组 : 学期: 序号 姓名 听课( 5 分) 考试( 15 分) 其他( 5 分) 教科研( 15 分) 任务 节数 实际 节数 得分 扣分原因 /扣分 得分 扣分原因 /扣分 得分 加分原因 /加分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本表填制依据上饶市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教学业绩目标 量化 考核实施方案 ,请各教研组严格按方案要求操作,尤其是教科
3、研分不可以简单处理。 5 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明细表(备课) 教研组 : 学期: 序号 姓名 任务 节数 实际 节数 少节数 扣分 其他扣分情况 原因 /扣分 期中检查 扣分 最后得分 ( 15 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 1、本表填制依据上饶市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教学业绩目标 量化 考核实施方案 。 2、表中所有扣分超过 15 分则得分为 0,不计负分。 3、其他扣分情况包括备课详细、规范、教师教学工 作手册登记等情况。 6 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明细表(作业批改) 教研组: 学期: 序号 姓名 任务次数 (理论作业
4、/实验报告) 实际次数 (理论作业 /实验报告) 少次数 扣分 其他扣分情况 原因 /扣分 期中检查 扣分 最后得分 ( 10 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 1、本表填制依据上饶市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教学业绩目标 量化 考核实施方案 。 2、表中所有扣分超过 10 分则得分为 0,不计负分。 3、其他扣分情况包括作业批改详细、规范、教师教学工作手册作业登记等情况。 7 上饶市中等专业学校 2011-2012学年第 二 学期教师教学业绩目标考核表 教研 组 : 序号 姓 名 上课( 50 分) 备课 ( 15分)
5、作业 ( 10分) 听课 ( 5 分) 考试 ( 15分) 其他 ( 5 分) 教科研 考 勤 总分 备注 常规( 40分) 学生测评( 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8 上饶市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教学业绩目标 量化 考核实施方案 第一条 考核目的 通过对教师的的岗位、目标考核和评价、增强广大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锐意进取,努力为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通过考核为教师晋职、晋薪、奖励、惩罚、淘汰、评优等提供依据。 第二条 考核范围和对象 凡 在 本
6、校受聘的教师,均应按本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条 考核时间 每 月 考核一次,每学期总考核一次。 第四条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思想表现与业务水平全面考核的原则;重实践,看发展。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考核的客观性、公开性与民主 性 。 第五条 考核内容 包括出勤、教学常规、教科研三个方面。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量标为 100分计算。其中教学常规按 100分考核。出勤单列,在总分中扣除。教科研单列,在总分中加分。考核结论按测评得分多少而定。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平时由督导考 核人员将考核有关情况(教检员、值班员每天检查及学校督导、教务部门抽查记载情况)每星
7、期汇总一次,每月公布一次,为期末考核积累 第 一手资料。 (二)学期末总结考核 1、召开学期考核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提高认识。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2、自我评价。所有教师均须联系自己一学期来思想表现、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出勤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业务工作总结,并附相关资料,送交考核小组考察。 3、按专业教研组划块召开教师会议,由被考核者陈述自己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开展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作好记录,写 出评议意见。 4、考核小组根据平时考核资料,结全自我评价、群众评议情况对每个被考核人员作出考核结论。 第八条 出勤考核量标(在总分中扣除) 1、要求: 公假,持有关
8、部门通知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按规定安排好任课及工作,履行请假手续。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请病假者,必须凭校医务室或县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急诊除外)。请假以半天或一节课为起点。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同旷工处理(包括各项集体活动或会议)。 2、评估 : ( 1)旷工半天或旷课一节,扣 3 分。 ( 2)请事假半天或一节,扣 1 分;请病假半天或一节 ,扣 0.5 分。 ( 3)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一次扣 0.5 分。 第九条 教学常规考核量标(每学期总分 100分) (一)备课( 15分) 9 1、要求:按大纲、教材备课,教案必须规范, 应包括的基本环节有:课题、教学目的、重点、难
9、点、教学过程、布置复习及预习任务、教学小结等。其中教学过程要有复习、 导 入、新课内容等必须需环节,并且要体现出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具、教学步骤和板书设计等。 杜绝 “无、少、补、抄 ”教案的现象,电子教案在格式上要求与纸质教案一样 , PPT课件不算教案。实训课及指导培训课也需按规定编写教案和教学进度。 2、评估 : ( 1)随机抽查:每周随机抽查部分教师教案,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在教案随机抽查过程中,无教案上课者,每次扣 2分。 ( 2)常规检查:期中、期末检查记录在案,对于优秀教案每次加 2分,少一次扣 2分,教案存在 “缺、少、补、抄 ”的,视情节每次扣 1分。无教案者,该项不给分。
10、 (二)上课( 50分) 1、要求:按时上下课,提高教学效率,学生能听懂学会,有课堂作业。杜绝教师迟到、中途离堂、提前下课、上课接打电话等现象。旷课的教师将其名单上报主管校长,由学校按院规院纪给予处分。教师(包括中层干部)不得私下调课、代课 。调课或代课的教师应提前壹天告知本教研组组长,同时自己负责将课安排好,并由组长审核签字经教务科同意,再将假条和调课安排表统一交本教务科备案。课未安排好的,一律以旷课论处。每位教师每学期调课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因公不能上课的教师及时通知教务科负责将课安排好。每位教师应积极参与公开教学活动。 2、评估: ( 1)随机抽查:每周选 2-5个班对课任教师进行听课评教
11、,并反馈结果。未按教学大纲及进度上课者,每次扣 5分。 ( 2)常规检查:期中、期末各一次 常规大检查,平时例行教学检查 。发现迟到、中途离堂、提前下课、上课接打电话 等现象的,每次扣 5分;每学期调 、代 课次数超过三次的,每次扣 1分。 ( 3)学生评教:分 “满意 ”和 “不满意 ”两个等级。测评分按学生满意率得分 10%计分。多班级教师的满意率取平均值,期中、期末累计取平均值。 ( 4)公开教学:参与公开教学活动的, 校 级每次加 5分, 系 级每次加 3分。 (三)作业( 10分) 1、要求:必须完成教务处规定的作业次数及作业量。数学每 3节课不得少于一次作业,其它每 4节课不得少于
12、一次作业,语文类课程一篇作文折算 3次作业(小习作不算) ,实训课要有实训报告,视同作业 。每次作业要认真批阅并评定等级。 2、评估:学期结束前,随机从学生中抽调 3-5个人的作业检查,少一次扣 2分。未按规范要求批阅及评定等级的,每次扣 1分。 (四)听课( 5分) 1、要求:五年教龄以上教师每学期至少听 3节课,五年教龄以下教师每学期至少听 5节课。 2、评估:学期结束前检查,少一次扣 1分。 (五)考试( 15分) 1、要求:严肃考风考纪,防止缺漏考试及泄题等现象。 2、评估: ( 1)被安排出卷的教师出卷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 5 分。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任务者。 、出题严重不符
13、合课程考试大纲者。 、试卷的错误达两处以上(包括两处) 者。 、试卷格式不符合学校出卷规范者。 10 、试卷在开考前泄题者。 ( 2)教师监考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 5 分;取消本学期监考资格。 、监考迟到者。 、私自调换监考场次者。 、被巡考人员抓获学生舞弊者。 、整理试卷不合要求(倒放、反放、缺漏、不按序号叠放)者。 ( 3)教师 评卷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 5 分。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评完卷者。 、不评卷而随意估分者。 、乱登分造册者。 、 私自请人代 评卷者。 (六)其他教学常规( 5分) 1、要求:学 校 及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应及时按要求完成。要求上交的材料应及 时按规定上交。 2
14、、评估:工作任务未完成或材料未上交的,每次扣 2分;未按要求完成或上交的,每次扣 1分。 第十条 教科研考核量标(在总分中加分) 考评学期(包括假期)有如下情况者予以加分, 15分封顶或总分满 100分封顶。 1、撰写校内交流教学论文、专业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第一作者每篇(项) 加 1分;承担校 级教、科研课题、 校 级精品及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和结题时主持人或负责人每项目 加 2分, 主要 参与人加 1分 (主要参与人指前三名参与人,包括主持人,下同) 。 2、教、科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每篇加 1分;在国家 核心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每篇加 4分。 3、获得省级以上一般教研或科研课题立
15、项或结题时主持人每项加 3分, 主要 参与人每项加 1.5分;省级以上重点课题立项或结题主持人每项加 5分, 主要 参与人每项加 2.5分;获得国家级一般教研或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主持人每项加 10分, 主要 参与人每项加 5分;国家级重点课题立项或结题主持人和 主要 参与人每项 皆 加 10分 。 4、个人或带队参加教、科研比赛者,并获 校 、市、省、国家级奖,主持人分别加 2分、 3分、 4分、 5分, 主要 参与人相应 加 对半 分。 第十一条 补充说明 1、对无作业布置教学环节的教师(例如 体育课)教学目标考核时,该项目不计分,最后的考评分数折算成百分制分数,计算方法为:实得分 90100%;其他类似问题如果没作特别规定,同样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2、每学期的总得分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分,报学校备案,且作为教师个人考评的主要 依据。 3、本规定未竞事宜 按照学 校 相关 制度执行 ,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 年 五 月 二十四日 附表: 教学质量期末大检查数据统计 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