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粤 突出贡献 奖申报书 (个人 ) 申 报 人 推荐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_ 申报 日期 _ 广东 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2 填 表 说 明 一、 封面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 推荐 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 话 ,由推荐单位填写 。 推荐 单位指被推荐人所属的地级以上市 党委、人民政府 、省直有关部门、中 直 驻粤各单位。 省属 高校 由 省教育厅 推荐 ,省属国有企业 由 省国资委 推荐 。 由专家联名推荐的,联系人是申报人,填写申报人的联系电话。 二、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要写清楚每阶段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需填写全称;如就读国外大学,请分别以中英文填写学校名称
2、与专业等信息。工作经历要写清楚每阶段的所在国家、工作单位、所任职务。以上均采用倒叙方式,时间到月。 三、 “所获奖项和荣誉”必须排名在前三名。“主要成果和业绩贡献”一栏不 超过 3000 字 ,要说明 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表格可根据内容增页。 四、 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事迹和证明材料,如:最终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护照、获得的专利、奖励证书等。所有外文证明材料均需附上中文翻译。 五、 本表以纸质形式运转,一式 20 份。同时,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制作 电子光盘 一并报送 (附 PDF 格式) 。 六、 按照统一格式要求进行制作,用 A4 纸 打印。封面、封底为110 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单页印刷。 内文编注页码, 双面印刷。 起脊装订,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别装订。 3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 生 地 出生日期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位 职 称 最终毕业院校 及专业 中文 英文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主 要 教 育 及 工 作 经 历 4 所 获 奖 项 和 荣 誉 国 际 级 : 国家级: 省部级 : 5 主 要 成 果 和 业 绩 贡 献 ( 3000字内) 6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 荐 人 或 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