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新县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 表 阳新县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人 。 指标名称 脱贫状况评估 分值 验收量分标准 得分 县级核查 一、收入状况 当年增收致富主导产业 种植业 养殖业 乡村旅游业 特色手工业 农业服务业 商贸流通业其他 无主导产业 10 如该户有劳动力,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主导产业计满分,无不得分如该户无劳 动力,直接计满分 家庭成员就业创业技能 务农技能 务工技能 创业技能 其他技能 无就业创业技能 10 如该户有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计满分,无不得分 如该户无劳动力,直接计满分 2014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根据附表测算,约为 元 2015 年人均可
2、支配收入 根据附表测算,约为 元 是否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 元):是 否 20 “是 ”计满分,“否”不得分 是否达到同期本县(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的 70%:是 否 2 “是”计满分,“否”不得分 该户低保、五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性收入为 元,是否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是 否 本户无低保、五保对象 10 “是”计满分,“否”不得分。如该户无低保、五保对象,直接计满分 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增幅约为 %( 2015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4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1) 100% 是否高于同期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 %):是 否 8 “是”计满分,“否”不得分
3、二、生存基本状况 是否不愁吃 是(一日三餐有保障,家庭成员不存在饿肚子的现象) 否 如选择否,该户脱贫一票否决 是否不愁穿 是(有应季衣被,家庭成员不存在挨冷受冻的现象) 否 如选择否,该户脱贫一票否决 三、生产生活条件及基本公共服务 家庭主要住房状况 非危房 危房 5 计满分,不得分、且该户脱贫一票否决 家庭人均 住房面积 20 以上(含 20 ) 20 以下(住房总面积 / 人 = /人) 5 计满分,不得分 饮水状况 自来水(包括集中供应和分散供应) 无自来水但用水有保障(水井、水窖等较近)饮水困难 5 计满分,计 4 分,不得分 用电状况 通电且电压合格 通电但电压较低( 380 伏用
4、户低于353 伏 ,220 伏用户低于 198 伏) 不通电 5 计满分,计 2 分,不得分 交通状况 所属村民小组( 20 户以上)通公路或砂石路(能通车),所属村民小组( 20 户以下)未通公路或砂石路但出行方便 所属村民小组未通公路或砂石路且出行困难 2 计满分,计 1 分,不得分 教育保障 该户是否有适龄家庭成员因贫辍学现象发生:是 否 5 “是”不得分,且该户脱贫一票否决;“否”计满分 医疗保障 该户符合参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是否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 否 5 “是”计满分,“否”不得分 有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是否享受到大病救助政策:是 否 无大病情况 5 “是”计满分,“否”不得分
5、。无大病情况直接计满分 养老保障 符合参保条件并有参保意愿的家庭成员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 否 3 “是”计满分,“否”不得分 该 户 评 估 总 分 户主确认签字 经本人认真核对,本表所填内容为本户真实情况,并无异议 户主(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 评估人员签字 经认真评估该户脱贫 情况,该户评估总分达到 分,符合规定脱贫标准,拟确定为本年度脱贫户。 村“两委”评估人员(签字): 驻村工作队评估人员(签字):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村民代表大会评议 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该户脱贫情况,该户评估总分符合实际,建议确定为本年度脱贫户。 村民代表(签字,不少于 5 人):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抽样核查结果 经入户核查,本表所填内容属实,该户已达到脱贫标准, 同意 确定该户为本年度脱贫户 经入户核查,本表所填内容不属实,该户尚未达到脱贫标准, 不同意 确定该户为本年度脱贫户 核查人(签字):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 2010 年国家扶贫标准 2300 元不变价推算,预计贫困线 2015 年可比价约为 3072 元, 2016 年约为 3255 元, 2017 年约为 3449 元, 2018 年约为 3655元, 2019 年约为 3873 元, 2020 年约为 4103 元(推算数据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