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青海省网上税务局数据比对软件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3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7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20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29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49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49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
2、GS030 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邀请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采购人 )的 青海省网上税务局数据比对软件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14 日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青海省网上税务局数据比对软件开发项目 采购预
3、算 4.50 万元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 11 号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 0971-8221250 3 采购 代理机构 名称: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 号 7 号楼 电话: 0971-6511500 联系人:王女士 4 供应商 产生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 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
4、)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6 领取响应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 (副本 )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资格条件中所要求资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7 获取响应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每包 400 元) 8 获取 响应 文件时间 2018 年 8
5、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 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下午 14时 30分至 17 时 30分(节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4 假日除外)。 9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 _ 10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11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_ 12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 , 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 期 )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 1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 (非强制类 )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非强制类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
6、以加分 , 每项加 _分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非强制类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 ,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非强制类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 每项加 _分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非强制类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 ,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5 14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价格扣除 ): 对小型
7、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 %, 微型企业扣除 6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 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 可给予联合体 2% 3%的扣除 ,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 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其他优惠 ):_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 (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 10%的扣除 ,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
8、狱采购项目 (其他优惠 ): _ 支持 残疾福利企业 专门面向残疾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价格扣除 ):残疾福利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 除比例为:扣除 _6_%。 非专门面向残疾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其他优惠 ): 15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 16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如案例证明材料、人员投入情况 ) 17 提交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_ 18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采用现场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
9、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6 19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 间: 2018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 间 )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 号 7 号楼 1 单元 3 楼 1032室 2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 : 2018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 号 7 号楼 1 单元 3 楼 1032室 21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
10、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投标人从其 基本账户 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大写: 玖佰 元整(小写 : 900 元) 收款 单位: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63001373637050216012 缴费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 ( 2018 年 8月 29 日 17:30 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 (投标保证金 )。 22 磋商响应有效期 60 日 (日历日 ) 2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11、 副本 2 份 最初报价表 1 份, 最终协商报价表 1 份 电子文件 1 份 ( 不可修改 , PDF 格式 , 可多选 ) 24 响应文件封 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青海省网上税务局数据比对软件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2018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拆封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7 25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 creditchina.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
12、查询截止时点为: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 , 如实提供无 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 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26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服务项目期限 服务期:项目整体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开发、实施、测试等工作 ,待项目测试工作完成后,平台试运行期为 10 个工作日,试运行期满后进行项目验收。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指定地点。 27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项目验收通过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28 履
13、约保证 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_%,提交方式为 _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 (投标保证金 )。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取对象:中标人。 定额:伍仟元整(小写: 5000 元整) 30 其他规定 服务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 为准。 磋商内容如有变动,以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
14、GS030 8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 采购人 ”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 , 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1.3 “ 供应商 ” 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 磋商须知前附表 所述方式产生。 1.4 “ 磋商小组 ” 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
15、规定组建 , 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 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 货物 ”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 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 服务 ”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 节能产品 ” 或者 “ 环保产品 ” 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8 “ 进口产品 ”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 预算金额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 磋商须知前附表
16、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 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详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17、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 以及在财政 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 , 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 , 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 , 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青海联祥 磋商 (服务) 2018-GS030 9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 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 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中另有规定 ,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19、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7.2 供应商应按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 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 , 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 ,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 , 提出额外补偿 , 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
20、相关要求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 , 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 磋 商须知前附表 。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非强制类 )、环保清单内的产品 , 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 “ 两个清单 ” 的产品 , 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 , 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1、, 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 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 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 , 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 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 , 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