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称 : 模具、精密工装夹具、自动化设备、 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无锡福尔斯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7 月关于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的申请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安监环保局 : 本单位 模具、精密工装夹具、自动化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由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完成,请予以审批。 单位名称 (盖章 ): 无锡福尔斯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签字 ): 年 月 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模具、精密工装夹具、自动化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2、 无锡福尔斯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勇信 联系人 严慈国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580号 联系电话 13815103480 传真 - 邮政编码 214100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580号 立项审批 部门 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代码 2018-320214-34-03-522932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1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 万 元) 5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8 年 9 月 原辅材料(包
3、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营运期“ 原辅材料 ”、 “主要设备”见第 2 页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 458.5 燃油(吨 /年) - 电(万度) 60 天然气( m3/a) - 燃煤(吨 /年) - 蒸汽(吨 /年) - 能源总消耗量 折合 标准煤 (吨 ) 73.74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 无工业废水产生, 营运 后 产生 员工生活 污 水 405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接入 市政 污水 管网 , 最终 进入 梅村水处理厂 处理, 经处理达标后 尾水 排入 京杭运河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
4、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1、营运期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营运期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1。 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原料名称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单位 储存方式 备注 铝板 10 5 t/a 堆放 国内,汽运 钢材 150 20 t/a 堆放 不锈钢 80 10 t/a 堆放 乳化液 0.85 0.85 t/a 170kg/桶 纯净水 1.5 0.5 t/a 15L/桶 五金件 0.5 0.1 万个 /年 盒装 原辅材料 理化性质见表 1-2。 表 1-2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 序号 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1 乳化液 全合成磨削液,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沸点 100
5、、闪点 100、主要成分为水、单乙醇胺、三乙醇胺、表面活性剂与防锈添加剂等的混合物。其中单乙醇胺 1-10%、三乙醇胺 2-12%。 不燃 无毒 营运期 主要设备 见 表 1-3 表 1-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台 /套) 产地 备注 1. 加工中心 28 中国 生产设备 2. 普通 磨床 5 中国 3. 平面磨床 5 中国 4. 铣床 2 中国 5. 攻牙机 1 中国 6. 空压机 2 中国 7. 慢丝机 9 中国 8. 穿孔机 1 中国 9. 磨刀机 2 中国 修理刀具 10. 激光打标机 4 中国 打标 11. 三坐标测量仪 6 中国 检 验 设备 12. 影像测量仪 1
6、中国 13. 废气处理装置 1 中国 环保设备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无锡福尔斯特精密科技有限 公司 是一家 主要 从事 模具 、 精密工装夹具、自动化设备、汽车零部件等 的 研发与生产 的公司 。 企业 现 租用 无锡 市新区江溪街道春勤村民委员会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580 号 的 厂 房 1000 平方米 , 购置 生产 设备, 建设 模具、精密工装夹具、自动化设备、机械零部件 生产线 , 项目投产后 将 具 有 年产 模具 50 套 、 精密工装夹具 1 万套、自动化设备 500 台、机械零部件 10 万个 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7、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如下: 表 1-4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 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仅组装 的除外) 仅组装 的 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和喷漆工艺 , 有除组装之外的其他工艺, 无锡福尔斯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1971 号 )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及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8、标准执行。 2、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 模具、精密工装夹具、自动化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 ; 行业类别: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 项目性质: 新建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580 号 ; 投资总额: 500 万 元 ,其中环保投资 13 万元,占总投资的 3%; 劳动定员: 职工人数为 30 人, 不设食堂浴室, 员工用餐由外卖快餐公司提供,快餐包装均为一次性可降解餐具,使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涉及餐具的清洗工序,无食堂含油废水产生 ; 工作制度: 年工作 300 天 , 12 小时 /班, 两 班制 ; 建设进度:预计于 2018 年 9 月投产 。 3、项
9、目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 位于 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580 号 ,地理位置详见图 1-1。 本 项目 北面为无锡高之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南面为锡达路、西面为新区新诚旭精密机械厂、东面为新韵北路, 详细 周围环境见图 1-2。 本 项目 租赁 厂房 面积为 1000 平方米 ,共 2 栋车间( 1#车间为单层, 2#车间为两层,二层为办公)。 加工中心、 磨床 、 铣床 等 位于 1#车间 , 三坐标测量仪、 影像测量仪、 慢走丝等位于 2#车间 , 车间平面布置见图 1-3。 4、 项目主体工程及建设规模 项目主体工程及建设规模见表 1-5。 表 1-5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10、工程 名称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模具、精密工装夹具、自动化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 模具 50 套 /年 7200h 精密工装夹具 1 万套 /年 自动化设备 500 台 /年 机械零部件 10 万个 /年 5、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表 1-6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原料、成品仓库 300m2 - 公用工程 给水 DN200 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 DN250 排入 梅村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 供 电 60 万度 /年 供电电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非甲烷总烃 8000m3/h 活性炭吸附, 15m 排气筒 废水处理 生活 污水
11、405t/a 化粪池预处理 后 接管 梅村水处理厂 处理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 - 带盖、不泄露的收集桶 一般工业固废 堆场 10m2 - 危废堆场 10m2 分类存放、贮存,并采取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 措施 噪声 生产设备 、空压机 降噪 25dB(A) 墙体隔声 风机 降噪 18dB(A) 消声器、减振垫 6、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484 机械零 部件加工 , 经查实, 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9 号令公布,根据 2013 年 2 月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12、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苏政办发 20139 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 2013183 号) 和 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 2012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 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 ; 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试行 ) (2008 年 1 月 )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 ; 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 2015 年本)中
13、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7、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不新征用地 ,利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 。经查阅,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苏国土资发 2013323 号 )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政策。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580 号 , 根据房东提供的房产证,项目所在地房屋用途为工交仓储;根据房东提供的土地证,项目所在地规划
14、用途为工业用地 。 根据无锡 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总体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 1-4) ,项目所在地远期规划为 “工业用地”。 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8、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 太湖流域 管理条例相符性 根据苏政办发 2012221 号文,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 三 级保护区,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 ) 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二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
15、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 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 )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 )围湖造地; (八 )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6、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
17、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本项目 行业类别为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类 项目; 本项目距离太湖岸线约 12.8km、距离望虞河岸线约 12.4km,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的项目, 且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接管排入 梅村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不设排污口;固废 或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 或由环卫 部门定期清运 或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71 号
18、,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通过) 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的要求 。 本项目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产生的废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梅村水处理厂 处理,污水走向见无锡新区总体发展规划( 2005-2020) -污水工程规划图(见图 1-5),本项目符合环保规划。 9、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 1) 生态规划相符性 经查阅江苏省生 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 2013 113 号 )“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及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见图 1-6),本项目选址不在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本
19、项目符合生态规划。 ( 2)与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 本 项目 所在 地声环境质量能 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 环境空气监测中 SO2、 NO2、 PM10 的 浓度 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 TVOC 小时浓度 能够达到(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 8 小时均值 要求 ; 地表水监测中, CODcr、 BOD5、TN 指标均超过 类水质的要求 , 属于典型的有机型污染 ,主要原因有:上游来水质量差、水体自净能力较弱 等。 水环境整治计划:配合太湖调水工程
20、,加强区域水体的流动性,增加区域水体的自身净化能力。合理规划区域水系,对纵横交错的河浜进行开挖或填埋综合整治,积极推进河道的疏浚和清淤工程,积极实施中水回用。 在较短时间内使 梅花港 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目标要求 。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 3)与 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本项目产品为 模具、精密工装夹具、 自动化设备、机械零部件 ,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 ; 本项目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减少了物流运输次数和运输量,节省了能源。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
21、上线的要求。 (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无锡新区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要求,对照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1-7 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 1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 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 本项目为 机械零部件加工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要求 2 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 “两高一资 ”)项目 本项目为 机械零部件加工 项目,不属于 “两高一资 ”项目,符合要求 3 禁止建设增加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22、 本项目不涉及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金 属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 4 禁止新增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 );现有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产能规模、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和智能化提升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5 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 本项目不使用 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 6 禁止引进不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足 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满足江溪街道 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要求 7 禁止引进环 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未落实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污染严重项目,同时本项目已经取得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安监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保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且租赁的厂房一直空置 ,故没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