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强蛟镇小城镇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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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海县强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宁海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I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 总则 . 12 1.1 项目概况 . 12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2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 12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2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13 1.6 保密 . 13 1.7 语言文字 . 13 1.8 计量单位 . 13 1

2、.9 踏勘现场 . 13 1.10 投标预备会 . 14 1.11 分包 . 14 1.12 偏离 . 14 2. 招标文件 . 1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4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5 2.3 招标 人紧急通知时间 . 15 3. 投标文件 . 15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5 3.2 投标报价 . 16 3.3 投标有效期 . 17 3.4 投标保证金 . 17 3.5 资格审查 和资信 资料 原件 . 17 3.6 备选投标方案 . 1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7 II 4. 投标 . 1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3、 1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8 5. 开标 . 19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9 5.2 开标提示 . 19 5.3 开标程序 . 19 5.4 开标异议 . 19 6. 评标 . 20 6.1 评标委员会 . 20 6.2 评标原则 . 20 6.3 评标 . 20 7. 合同授予 . 20 7.1 定标方式 . 20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 7.3 中标通知 . 21 7.4 履约担保 . 21 7.5 签订合同 . 21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1 8.1 重新招标 . 21 8.2 不再招标 . 21 9. 纪律和监督 . 21 9.1 对招标人

4、的纪律要求 . 21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2 9.3 对评 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2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2 9.5 投诉 . 22 10.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 22 11. 行贿犯罪查询 . 22 III 12.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23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3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75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125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 138 第六 章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 139 第七章 投

5、标文件格式 . 140 一、封面 . 141 二、资格审查申请函 . 142 三 、投标函 . 1443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44 五 、授权委托书 . 145 六 、联合体协议书 . 146 七 、投标保证金 . 147 八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148 九 、投标人资信情况说明 . 149 十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150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18GC020071 1. 招标条件 宁海县强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投资【 2018】 14

6、1 号 文批 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为 宁海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海县强蛟镇。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 1798.27 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估算 1500 万元。 主要为镇区范围内振兴路、团结路、新西路、中央山路、普陀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店招改造、绿化梳理、其他零星改造等,其中外立面改造约 33000 平方米,店招改造约 36

7、00 平方米,空调移位约 500 处,增加空调格栅约 1100 平方米,人行道修复 约 4000 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的绿化修复、损坏构筑物修复、亮化照明等。 本项目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概算、实物工程量清单及最后的竣工结算价均不得超过项目估算。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展现强蛟镇的特色。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要求在 2018 年 7 月 31日前全部完工。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8、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或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2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及以上资质 (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设计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 施工资质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

9、提交招标 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 筑师执业资格 。 3.3.2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前,还须按宁海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各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其他 要求 3.4.1 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 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

10、系统”中审核通过。 3.4.2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成员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 3.5 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双方)须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5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8日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 2018 年 5月 18 日 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

11、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 0574-83555104。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双方)在 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在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以宁 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浙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双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

12、代表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双方)失信信息 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http:/ 4. 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4.2 开标 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18 年 5 月 18 日 09:00 时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 http/:)网页下方下载。 7. 投标保证金: 7.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7.2 开户银行

13、: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7.3 银行帐号: 39752001040010207 7.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拾 万元 7.5 截止 时间: 2018 年 6 月 12 日 08:00 时前实际到账。 7.6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缴纳(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 0574-65131823。 4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

14、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强蛟镇 联系人:许祥 联系电话: 15058829634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北斗北路 375 号三楼 联系 人:刘家俊、潘佳韵 联系电话: 0574-82538390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宁海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强蛟镇 联系人:许祥 联系电话: 15058829634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 北斗北路

15、375 号三楼 联系人:刘家俊、潘佳韵 联系电话: 0574-82538390 1.1.4 项目名称 宁海县强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1.1.5 建设地点 宁海县强蛟镇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要求在 2018 年 7 月 31日前全部完工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展现强蛟镇的特色

16、。 施工质量要求: 按 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6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设计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 施工资质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

17、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投标人中标后 ,在项目实施前,还须按宁海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各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成员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双方)在 3 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在 1年内 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以宁 波 市 住房 和 城 乡建 设 委 员 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 1.5 费用承担和 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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