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合理避税 的 50 种方法 一、 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 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 价 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
2、冲减财务费用。 (六) 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 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 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 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 ,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 ,是新产
3、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 ,并按时付完货款 ,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 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 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
4、缴税款。 (十) 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 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税。 (十二)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 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十三) 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十四) 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十五) 母公司,下挂靠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
5、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 (十六) 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十七) 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二、 进项税额方面 (十八)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单位的福利等非应税项目,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十九)为达抵扣目的,没有运输业务,去运管办、货运中心、地税局等单位代开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最为典
6、型的是个别企业将拉运垃圾的发票当作运输货物发票申报抵扣。 三、 应缴税金方面 (二十一)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帐不缴。 (二十二)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所得税补缴后,不作帐务调整,该作进项转出的不转出,该调增所得额的不调整帐务,造成明征暗退。有的把补缴的增值税再记入进项税额。 (二十三)福利企业外购原材料转让或者直接销售,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也按自产产品申报骗取退税。 (二十四)福利企业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取得,自认为反正是退税,造成税负偏高,退税也 多。 四、 企业所得税方面 (二十五)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特别是 2002
7、 年实行各 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地税信息不共享,致使在 2002 年新办证的纳税人没有全部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二十六)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入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帐上反映,始终在往来帐上反复。 (二十七)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二十八)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二十九)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 关批准就摊销。 (三十)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 (三十一)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帐不缴。 (三十二)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三十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
8、作损益处理。 (三十四)白条支付水电费。 (三十五)购买假发票人帐。 (三十六)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 -其它。 (三十七)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三十八)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三十九)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四十)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四十一)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四十二)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四十三)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四十四)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四十五)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四十六)业务费、广告费 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四十七)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四十八)将大量餐费列入会议费,但未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等相关资料。 (四十九)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十)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