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就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提出的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一、会议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2月上旬。地点二、参会人员一支部、二支部全体党员三、评议程序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1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党员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并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3党员互评。各支部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4领导点评。领导结合党员自我评价、互评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点评。5群众测评。各支部发放填写测评表并收回汇总。四、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各支部结合入党申请人工作实际、现实表现推选1名入党积极分子。五、2017年下半年党费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