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报告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 3 月 9 日,国资中心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中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我中心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彭忠同志任组长,副科级干部 XXX 同志任副组长, XXX、 XX、 XX 为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领导重视。在会上,彭忠主任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晰了黑恶势力的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中心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中心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彭忠主任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二、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 LED 电子显示屏、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有效提升这场人民战争效果。 三、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中心营运科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积极建设、恶意欠薪等容易出现黑恶案件进行排查,同时,国资中心设立扫黑除恶专项
3、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对社会公开便于投诉举报,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 目前,我中心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 集与上报,使我区国资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国资工作环境,促进我区国资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1.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2.凡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 3.扫黑除恶,灭霸扫痞,除暴安良! 4.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勇敢检举揭发一切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5.横扫黑恶势力,彰显法治权威! 6.依法严惩黑恶痞霸犯罪,共建和谐平安广安! 7.扫
4、黑恶势力,保一方平安! 8.高举法治利剑,铲除黑恶痞霸! 9.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10.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11.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打一场围剿黑恶势力的人民战争! 12.扫黑除恶、反腐“拍蝇”同步推进! 13.对黑恶势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 14.黑恶势力一日不除,人民群众一日不安! 15.扫除黑恶势力,铲除“保护伞”! 16.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17.积极举报黑恶势力有功,隐瞒包庇违法! 18.扫黑除恶得民心、顺民意、促发展! 19.坚决打击操纵、干扰、破坏基层选举和一切染指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20.坚决依法严惩“村霸”“街霸”“市霸”“行霸”“业霸”等黑恶势力! 21.重点扫除把持基层政权、煽动聚集村民闹事、强揽工程、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