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体育局权利和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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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 1 漯河市体育局行政职权目录 序 号 类 别 职权名称及数量 一 行政许可 共 1 项 1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许可 二 行政处罚 共 4 项 2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处罚 3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规出租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4 提供虚假材料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处罚 5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志愿服务时有宣扬封建迷信和其他不文明、不健康行为的处罚 三 行政强制 共 1 项 6 加处罚款 四 其他职权 共 4 项 7 授予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8 授予二级裁判员等级称号 9 一级运动员的审核上报 10 一级裁判员的审核

2、上报 合计 共 10 项 附件 2 漯河市体育局权力清单 序号 类别 权力名称 具体事项(子项) 实 施 依 据 承办 机构 1 行政 许可 临时占用 公共体育设施许可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主席令 8 届第 55 号 , 1995 年颁布 )第四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 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并及时归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尽快恢复公共体育设施的原有功能,保证公共体育设施完好。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附

3、属设施或配套设备的,不得影响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使用。 行政审批科 2 行政 处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 的处罚 无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82 号, 2003 年颁布)第三十一条: “ 公 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下的,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开展与公共文化

4、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群众体育科 3 行政 处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规出租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4 行政 处 罚 提供虚假材料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处罚 无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 2011 年第 16 号)第四十一条: “ 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由批准授予的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撤销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 群众体育科 5 行政 处罚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志愿服务时有宣扬封建迷信和其他不文明、不健康行为的处罚 无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

5、局令 2011 年第 16 号)第四十二条: “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志愿服务时有宣扬封建迷 信和其他不文明、不健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其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撤销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群众体 育科 漯河市体育局权力清单 序号 类别 权力名称 具体事项(子项) 实 施 依 据 承办 机构 6 行政 强制 加处 罚款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年 3 月 17 日公布,主席令第 63 号)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6、 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布,主席令第 49 号)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群众体育科 7 其他 职权 授予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主席令 8 届第 55 号 , 1995 年颁布 )第三十条: “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

7、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发 2014 第 18 号)第二条: “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 “ 总局 ” )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制度。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 “ 等级称号 ” )依申请获得。 ” 第十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 河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体青 2014 25 号)第四条 :“ 本省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和授予,必须符合以下程序及规定: (四)各省辖市所属运动员申

8、请 “ 二级运动员 ” 、 “ 三级运动员 ” 称号的,由运动员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报送申请材料并进行备案,各省辖市体育局审核后报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确认(收到材料三天内回复确认结果),各省辖市体育局负责审批和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 ” 群众体育科、 行政审批科、 竞技体育与青少年体育科 8 其他 职权 授予二级裁判员等级称号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主席令 8 届第 55 号 1995 年颁布 )第三十条: “ 国家实 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 1999 153 号)第二条: “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

9、府体育行政部门根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裁判员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 第十条: “ 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并且至少三次在县级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群众体育科、 行政审批科、 竞技体育与青少年体育科 漯河市体育局权力清单 序号 类别 权力 名称 具体事项(子项) 实 施 依 据 承办机构 9 其他 职权 一级运动员的审核上报 无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 2014 年第 18 号)第二条:“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实行运动员

10、技术等级审批制度。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依申请获得。”第九条:“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河南省运动员 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体青 2014 25 号)第四条:“本省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和授予,必须符合以下程序及规定:(二)各省辖市所属运动员申请“一级运动员”称号的,由各省辖市体育局负责接收、审核、备案和报送申请材料,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审核,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审批和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 群众体育科、 行政审批科、 竞技体育与

11、青少年体育科 10 其他 职权 一级裁判员的审核上报 无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 1999 153 号)第二条:“国务院体育行 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根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裁判员实 行分级审批、分级注册、分级管理。”第十一条:“熟练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丰富的临场执法经验和组织该项竞赛裁判员工作的能力;任二级裁判员满三年,并且曾两次担任省级以上比赛裁判员或至少两次在地、市级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以上职务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一级裁判员,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群众体育科、 行政审批科、 竞技体育与青少年体育科 附件 3 漯河市体育局责任清

12、单 序号 职权类别 职权 名称 子 项 实施依据 办理 环节 责 任 事 项 责任科室(责任人) 承诺 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 1 行 政 许 可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许可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 ,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 择地新建偿还。 受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受理条件;一次性告

13、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行政审批科 ( 娄红磊 ) 2 日 不 收 费 审查 2.审查责任: 审核材料,科室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提交上级领导研究同意后,组成核验组,确定负责人;并通知申请单位,实施实地核验。 决定 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决定,审查同意的,出具审查文件并签章。不同意的书面出具理由,书面说明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送达 4.送 达责任: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事后 监管 5.事后监管责任:对 当事人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活动场地进行实时监督。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 0395-2160628 投诉机构:

14、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0395-2132772 受理地点:漯河市长江路体育局 4 楼纪检监察室 漯河市体育局责任清单 序号 职权 类别 职权 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 环节 责 任 事 项 责任科室(责任人) 承诺 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 2 行 政 处 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处罚 无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 号)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5 倍以

15、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下的,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立案 1.立案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接到群众举报或经有关部门移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等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群众体 育科 (康晓军 ) 5 日 7 日 不 收 费 调查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全面、客公正 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

16、; 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先行登记保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审查 3.审查责任: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复核;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情节复杂或较重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 告知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 ,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权。 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17、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送达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执行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 0395-2136673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0395-2132772 受理地点:漯河市长江路体育局 4 楼纪检监察室 漯河市体育局责任清单

18、 序号 职权类别 职权 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 环节 责 任 事 项 责任科室(责任人) 承诺 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 3 行 政 处 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规出租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无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82号)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000 元以下的,可以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开展

19、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 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立案 1.立案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接到群众举报或经有关部门移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等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群众体 育科 (康晓军 ) 5 日 7 日 不 收 费 调查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先行登记保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 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20、 审查 3.审查责任: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复核;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情节复杂或较重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 告知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权。 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 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送达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

21、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执行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 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 0395-2136673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0395-2132772 受理地点:漯河市长江路体育局 4 楼纪检监察室 漯河市体育局责任清单 序号 职权类别 职权 名称 子项 实 施 依 据 办理 环节 责 任 事 项 责任科室(责任人) 承诺 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 4 行

22、 政 处 罚 提供虚假材料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处罚 无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 2011 年第 16号)第四十一条: “ 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由批准授予的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撤销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 第十四条: “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二)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受理 1.立案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接到群众举报或经有关部门移送提供虚假材料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等级称号违法案

23、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群众体 育科 (康晓军 ) 5 日 7 日 不 收 费 调查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先行登记保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审查 3.审查责任: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复核;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 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情节复杂或较重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 告知 4.告

24、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权。 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送达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执行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5、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 0395-2136673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0395-2132772 受理地点:漯河市长江路体育局 4 楼纪检监察室 漯河市 体育局责任清单 序号 职权类别 职权 名称 子项 实 施 依 据 办理 环节 责 任 事 项 责任科室(责任人) 承诺 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 5 行 政 处 罚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志愿服务时有宣扬 封建迷信和其他不文明、不健康行为的处罚 无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11 年第 16 号)第四十二条: “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志愿服务时有宣扬封建迷信和其他不文明、

26、不健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其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或有 关组织、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撤销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四条: “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二)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 。 ” 立案 1.立案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接到群众举报或经有关部门移送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社会服务时有宣扬封建迷信和其他不文明、不健康的行为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群众

27、体 育科 (康晓军 ) 5 日 7 日 不 收 费 调查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先行登记保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审查 3.审查责任: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复核;行政机关负责人依 法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情节复杂或较重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 告知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

28、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权。 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送达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执行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

29、的责任。 服务电话: 0395-2136673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0395-2132772 受理地点:漯河市长江路体育局 4 楼纪检监察室 漯河 市体育局责任清单 序号 职权类别 职权 名称 子项 实 施 依 据 办理 环节 责 任 事 项 责任科室(责任人)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 6 行 政 强 制 加处 罚款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年 3 月 17 日公布,主席令第63 号)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

30、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布,主席令第 49 号)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催告 1. 催告责任。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群众体 育科 (康晓军 ) 不 收 费 决定 2.决定责任。依法需要加处罚款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加处罚款决定书。 执行 3.执行责任。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服务电话: 0395-2136673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0395-2132772 受理地点:漯河市长江路体育局 4 楼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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