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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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 追责情形 备注 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人民防空管理秩序,起草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全市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保障计划,并检查落实,指导县区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建设和监督管理全市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指导、监督城市和经济目标人民防空建设 ,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全市

2、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专业管理,提出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建议,完善全市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负责编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 结合规划。承办市政府、莆田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 3、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布 的通知( 2001国人防办字第 211 号

3、) 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 号) 配合领导协调与上级人防部门之间事项 ,协助领导协调军地之间有关人防事宜 ,协调国动委下属各办公室之间关系 ,配合领导做好人防”准军事化”建设。 指导协调 人防综合科(平战结合管理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及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 ,报告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2 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 ,负责市级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 其他 人防综合科(平战结合管理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

4、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履行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3 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规划和年度计划。 发展规划 人防综合科(平战 结合管理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规划编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 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 政策法规 人防综合科(平战结合管理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职责进行业务指导的。

5、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 追责情形 备注 5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人民防空管理秩序,起草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全市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保障计划,并检查落实,指导县区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建设和监督管理全市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指导、监督城市和经济目标人民防空建设,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

6、全市人民防空宣传, 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专业管理,提出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建议,完善全市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负责编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承办市政府、莆田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福建省人 民防空条例 3、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布 的通知( 2001国人防办字第 21

7、1 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 号) 负责编制全市人防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工程建设统计工作。 发展规划 人防工程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编制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及编报工程计划和统计情形的。 6 承办全市人防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及人防工程 报废审批工作。 其他 人防工程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的。 7 负责全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8、防护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行政许可 人防工程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规定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免交、减交、缓交易地建设费的; 2、违反规定出具或者不及时出具防空地下室竣工验 收认可文件的。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 追责情形 备注 8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人民防空管理秩序,起草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全市

9、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保障计划,并检查落实,指导县区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建设和监督管理全市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指导、监督城市和经济目标人民防空建设,指导人民 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专业管理,提出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建议,完善全市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

10、。负责编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承办市政府、莆田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1. 人民防空法 2.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 (2008 年修订) 3.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决定 (中发( 20019 号) 4.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8) 4 号) 5.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闽委发 200117 号) 6.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 (2009 12 号 ) 7

11、.中共莆田市委机 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 人民 防 空 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莆委编 2015 9 号) 负责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其他 人防工程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规定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 9 指导和检查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其他 人防工程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批准人防工程拆除和报废的。 10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 行政许可 人防工程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12、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及时受理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 2、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审批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11 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 登记 12 人民防空工程报废审核 13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 14 拆除人民防空设施审核 行政许可 工程科 指挥通信科 15 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 建规划和年度计划 发展规划 指挥 通信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建规划和年度计划,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违反法律

13、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 追责情形 备注 17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人民防空管理秩序,起草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 、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全市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保障计划,并检查落实,指导县区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建设和监督管理全市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指导、监督城市和经济目标人民防空建设,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宣

14、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专业管理,提出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建议,完善全市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 平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负责编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承办市政府、莆田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1. 人民防空法 2.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 (2008 年修订) 3.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决定 (中发( 2

15、0019 号) 4.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8) 4 号 ) 5.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闽委发 200117 号) 6.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 (2009 12 号 ) 7.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 人民 防 空 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莆委编 2015 9 号) 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防空警报建设管理工作 其他 指挥 通信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16、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人民防空指挥通信、防空警报建设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18 协调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和训练 指导协调 指挥 通信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在年度人防训练计划中明确专业队训练任务: 2.没有适时组织下基层指导专业队组训工作;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19 协调、监督疏散地域建设 其他 指挥 通信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 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监督检查; 2.没有适时组织

17、下基层指导疏散地域建设工作;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20 协调、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 其他 指挥 通信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监督检査; 2.没有适时组织下基层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 追责 情形 备注 2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人民防空管理秩序,起草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行政

18、执法、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全市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保障计划,并检查落实,指导县区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建设和监督管理全市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指导、监督城市和经济目标人民防空建设,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专业管理,提出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建议,完善全市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

19、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负责编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承办市政府、莆田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1. 人民防空法 2.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 (2008 年修订) 3.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决定 (中发( 20019 号) 4.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8) 4 号) 5.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闽委发 200117 号) 6.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 (

20、2009 12 号 ) 7.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莆委编 2015 9号) 协调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暨人民防空演习演练 指导协调 指挥 通信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2.没有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演练;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 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和平时应对突发事件人防保障方案 . 其他 指挥 通信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

21、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指导制定指导 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 2.没有指导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计划: 3.没有指导制定时应对突发事件人防保障方案 .: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 参与保障战时防空袭及平时应急行动的指挥通信任务 其他 指挥 通信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参与保障战时防空袭的指挥通信任务: 2.没有参与保障平时应急行动的指挥通信任务: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 追责情形 备注 24 二、拟制人防行政执法

22、文书 ,办理执法日常事务 ,督促检查城区和规划区建设项目的”结建”落实 ,受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举报进行核实并按法律程序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48 条,福省人民防空条例第 38条、 40 条,莆委编办200777 号、200994 号。 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 行政处罚 监察支队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 的; 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的;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

23、等规定的行为。 25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 26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27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28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又不补缴易地建设费的; 29 占用 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 30 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 31 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 追责情形 备注 32 三、

24、其他 1.防空法 2.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 (2008 年修订) 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决定 (中发( 2001 9 号) 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8) 4 号) 5.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闽委发 2001 17 号) 6.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 (2009 12 号 ) 7.转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人防通信站管理体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 防办 2009128号 ) 1

25、.承担人防(民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参与战备值班执勤,参与演练保障,执行各级 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 .承担人防(民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务。 其他 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 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未按要求做好承担人防(民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2.未参与战备值班执勤 3.未参与演练保障的: 4. 未按要求做好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的: 5. 未承担人防(民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33 1、中华人

26、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 3、中发 20019 号 3、闽委发 200117 号 4、南京军区联字 20061 号 5、闽人防办 2006133 号 6、莆委编办 20019 号 承担莆田市人防地下指挥所内部生命保障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和指挥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指挥所土建工程、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及安全监控,担负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战时动员、防空袭斗争和平时抢险救灾指挥的保障任务。 其他 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责,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行政 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要求做好指挥所内部生命保障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和指挥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的; 2、未按要求做好土建工程、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及安全监控的; 3、未按要求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战时动员、防空袭斗争和平时抢险救灾指挥的保障任务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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