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责任清单.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83943 上传时间:2018-08-26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9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民政局责任清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市民政局责任清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市民政局责任清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市民政局责任清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市民政局责任清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 1 - 来宾市 象州 县 民政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一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规章;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3.开展民政法制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负责民政法制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4. 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 (二)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1.全县社会团体筹备批准;全县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

2、更、注销登记和监督管理。 2.开展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3.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划、培育发展和评估工作。 4.按照管辖权限,监督和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贯彻国家、自治区各类优抚政策,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退役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1.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全县执行上级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的抚恤标准。 2.审核申报退役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和伤残辅助器械的配置。 - 2 -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残等级评定申报

3、工作 ;负责革命烈士申报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指导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4.审核申报革命烈士称号及全国、全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5.负责承办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负责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呈报和评比表彰工 作。 7.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性质确定 (四)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1.拟订全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4、3.承担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4.指导全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五)负责防灾减灾工作。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 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1.负责防灾减灾工作。承办对救灾组织的协调工作。 2.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全县的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 3.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 - 3 -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因灾损毁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补

5、助。 5.承办县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6.承办县县 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1.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2.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 3.负责落实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 4.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 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承办中央、自治区财政、市级财政和县本级财政

6、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6.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七)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1.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 2.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3.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 4 -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5.依法指导村民自治,推行村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

7、治建设。 (八)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屯)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全县村屯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全县乡界标准样图;组织和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1.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 办法。 2.按照管辖权限负责村屯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 3.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 4.负责编绘和申报全县村屯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全县乡界标准样图。 5.负责地名管理,承办村屯

8、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6.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7.负责审核县内标注地名图书资料。 8.承办县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 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1.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2.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3.指导实施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 5 -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利救济工作。 4.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

9、构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5.负责有关福利企业的资格审查和登记管理。 6.负责孤儿权 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做好孤儿对象认定、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管理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对婚姻、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指导婚姻登记管理,负责推进婚俗改革。 2.承办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收养登记及收养机构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承办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 4.指导全县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协调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 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

10、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2.提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相关政策建议。 3.指导本县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性组织建设,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 - 6 -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4.指导社会工作者遵循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规范开展服务。 5.拟订社会服务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指导、记录监督、激励回 馈制度。 6. 承担民政标准化工作。 (十二) 研究提出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

11、工作事项,并承担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检查全县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指导全县老年群团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督促、协调、指导全县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 1.拟定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检查指导全县老龄工作,督促、检查老年人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起草老龄工作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老年人口数据统计上报和人事工资、文档管理等工作。 4.负责老龄宣传工作和老龄工作的对外交流,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5.负责老年人来信来

12、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6.负责对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的检查工作。 7.督促、协调和指导全县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管理。 8.指导、协调全县老年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 7 -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9. 组织开展老龄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 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承办象州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民政项目。 2.承办象州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民政项目。 3.承办象州县人民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 8 -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倒损房屋恢复重建 县民政局 负责指导、监督灾区实施因自然灾害造成倒 损住房的恢复重建和修复工作 1.

13、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2.关于象州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象政办发201357 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指导受灾地区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 后倒塌、损坏房屋修复、重建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点倒损房恢复重建的土地指标、重建点的规划和选址等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 参与调查核实重建对象,落实重建资金 流浪未成年人及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 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加强街面巡逻力度,协助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街面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及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 2011 236 号) 2.象州县开展“接送流浪

14、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象民发 2012 42号)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要将实现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指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并进行检查考核。 县教育局 要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 公安部门要深化“打拐”行动,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等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预算和安排专项行动经费。 - 9 -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要将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帮扶政策体系,组织开展对适龄流浪未成年人的

15、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帮助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实现就业,自食其力,最大限度较少适龄未成年人街头流浪现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要加强管理工作,防范街头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县卫生局 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工作,协助民政、公安部门做好街面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工作。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县民政局 负责审核、认定全县优抚对象身份,对符合条件的人 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统一办理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无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医保等手续;按照经费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年度抚恤优待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关于印发象州县优抚对象医疗保

16、障办法的通知(象政发 201016 号) 财政局 负责将抚恤优待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列入本级 财政预算,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纳入职工医保、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保障抚恤优待对象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 10 -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县卫生局 负责组织医 疗机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的医 疗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完善优惠政策,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自愿减免有关医疗服务费用。 优抚对象住房保障 县民政局 负责审核、认定抚恤优待对象身份。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民政

17、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优抚对象住 房优待办法 (民 发 2014 79 号)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集 中居住区建设范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办理;负责优抚对象 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住房租赁补贴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办理房产、土地证优先优惠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 县民政局 负责本县辖区城乡医疗救助的管理和组织实 施工作。 关于印发象州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象政发 200733 号) 县财政局 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核实及预算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与医疗保障相关业务的工作。 县卫生局 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在医疗方面以惠民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以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相关业务的工作。 县审计局 负责对 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